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不同,大陆法系追求实体真实,而英美法系所追求的是程序正义。也就决定了在侦查阶段两大法系所采取的措施有一定的区别。两大法系在侦查程序上体现在是否承认犯罪嫌疑人的侦查和调查上。尽管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不同,但对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维护控辩双方的平衡在法律上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从而使双方在行使各自的权利时有章可循,有利得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1)英美法系侦查阶段控辩平衡双方力量的对比。在当事人主义下,由于当事人平衡原则的支配,而不承认侦查为国家机关的专权。因而,双方当事人均有权各自独立收集证据,国家机关只能以犯罪嫌疑人逃亡或可能逃亡为由,限制犯罪嫌疑人的自由。双方当事人均不具有强制处分权,只有法院或民众代表机关拥有强制处分权。同时,在为了收集证据,确有必要行使强制力时,双方当事人均有同等的权利,请求法院或民众代表机关进行强制处分。总之,侦查既然是双方当事人收集证据的行为,那么,双方必须以平等且对等的地位进行。法律并不承认任何方当事人有优于他方当事人的侦查权,犯罪嫌疑人与国家机关相同。只能成为侦查机关的主体,而不能成为侦查机关的客体。这样犯罪嫌疑人便不负有忍受国家机关侦讯的义务,从而能够切实地行使其诉讼权利。
(2)大陆法系控辩双方力量的对比。大陆法系属于职权主义国家,因不承认双方当事人平等的原则,故在侦查程序中,犯罪嫌疑人仅属侦查对象,而无诉讼上平等地位可言。因此,刑事诉讼法仅规定国家机关的侦查,而不承认对方的侦查。犯罪嫌疑人认为有能够证明自己无罪或罪轻的证据,也只能请求国家侦查机关收集,而不能自行收集。否则,将招致湮灭证据或串通共犯或证人的嫌疑。同时,由于侦查是国家机关的片面行为,因而使其侦查成为国家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纠问。于是,犯罪嫌疑人便负有忍受国家机关侦讯的义务,势必使犯罪嫌疑人的权利遭到侵害。
但是,犯罪嫌疑人并不是处于被动挨打的局面,法律也对其权利保障作了相关规定。以德国为例,赋予犯罪嫌疑人沉默权。同时,为了保护沉默权,法院禁止对不予合作的犯罪嫌疑人以加重刑罚的手段予以惩罚。同时,还明确禁止采取一些不人道的方法进行讯问,如,虐待、疲劳战术、伤害身体、服用药物等。这种禁止不必顾及被讯问者的意愿,违反这些禁令所获得的陈述,即便被讯问者没有表示异议,也不允许在审判中采用为证据。在侦查讯问中,讯问者还必须告知被讯问者有权申请收集一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并且给予其消除嫌疑,提出有利事实的机会。讯问的全部过程必须如实记录下来,并交由犯罪嫌疑人进行审阅。另外,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有权在刑事诉讼的任何一个阶段委托律师。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有权参与一系列由法官主持的诉讼活动。
不管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对于控辩平衡双方力量的对比上,法律都作了规定。只是英美法系侧重于当事人主义,而大陆法系侧重于国家利益。这也就说明了英美法系在控辩双方力量对等上等胜于大陆法系。但两大法系对于控辩双方的诉讼权利上得到一定的制衡,从而有利的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
寻求侦查阶段控辩平衡的出路
77人看过
-
侦查阶段控辩平衡问题之探讨
132人看过
-
对比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票据法的规定
216人看过
-
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异同
499人看过
-
论述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区别。
293人看过
-
侦查阶段与辩护有关系吗
251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
侦查阶段的意义(1) 侦查阶段重庆在线咨询 2021-03-03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开始刑事拘留),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
侦查阶段和刑事辩护有关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11侦查阶段与辩护没有关系,虽然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的同时,与该案件相关的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介入,但是此时并不能为当事人辩护。一般来说都是公安机关先完成侦查的任务,之后进入审查阶段之后,案件的当事人此可以委托律师辩护。
-
侦查阶段与辩护有关系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15侦查阶段与辩护没有关系,虽然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的同时,与该案件相关的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介入,但是此时并不能为当事人辩护。一般来说都是公安机关先完成侦查的任务,之后进入审查阶段之后,案件的当事人此可以委托律师辩护。
-
英美法系是什么四川在线咨询 2022-02-13英美法系,又称为普通法法系或者海洋法系。是指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它首先产生于英国,后扩大到曾经是英国殖民地、附属国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加拿大、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马来西亚、新加坡以及非洲的个别国家和地区。到18世纪至19世纪时,随着英国殖民地的扩张,英国法被传入这些国家和地区,英美法系终于发展成为世界主要法系之一。它们在法律分类、宪法形式、法院权力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
-
(一)侦查阶段(公安阶段)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0从人被抓一直到案人件移送检察院,这一阶段称“侦查阶段”,一般情况下是三个月左右。主要包括拘留以后一个多月,和执行逮捕以后两个月左右。这一阶段的工作重心在于通过公安部门的侦查,搞清楚案件的来龙去脉、基本事实。(二)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