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能否自行和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17:51:28 130 人看过

一、双方当事人在执行期间能够和解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即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以解决他们之间的民事权利争议,从而结束执行程序,这被称为执行和解。

执行和解与调解不同,调解是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主持下,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调解在审判程序中广泛运用,但在执行程序中,执行员不能主持调解。因为案件一旦经过审判程序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即被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只有经过审判监督程序,才能改变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和解是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的协议,体现了当事人对自己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处分,对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人民法院仍执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不执行当事人达成的和解协议。

二、相关知识

诉讼前的和解指发生诉讼以前,双方当事人互相协商达成协议,解决双方的争执。这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依法处分自己民事实体权利的表现(见处分原则)。和解成立后,当事人所争执的权利即归确定,所抛弃的权利随即消失。和解一经成立,当事人不得任意反悔要求撤销。但是,和解所依据的文件,事后发现是伪造或涂改的;和解事件已为法院判决所确定,而当事人于和解时不知情的;当事人对重要的争执有重大误解而达成协议的,当事人都可以要求撤销和解。

诉讼中的和解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互相协商,达成协议,解决双方的争执。这种和解不问诉讼程序进行如何,凡在法院作出判决前,当事人都可进行。可以就整个诉讼标的达成协议,也可就诉讼上的个别问题达成协议。诉讼中的和解协议经法院审查批准,当事人签名盖章,即发生效力,结束诉讼程序的全部或一部。结束全部程序的,即视为当事人撤销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还把自行和解作为当事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该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在诉讼的任何阶段进行;第181条规定,在执行程序中,还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8: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当事人在执行中可以和解吗
    可以。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经自愿协商后,可以达成和解协议,但需经法院审查批准才能结束执行程序。因此,法院的执行员应当将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如果一方后来又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再恢复原来的执行程序。申请执行的期限因为达成和解协议而中止的,则期限从和解协议所确定的履行期的最后一天起连续计算。一、医疗损害赔偿纠纷问题的处理途径有哪些《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即和解,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1、和解(协商解决)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2、调解(卫生行政部门等第三方介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对调解进行了规
    2023-03-16
    332人看过
  • 在执行过程中怎么和解?
    1、执行和解是当事人的自行活动,而不是在第三者(审判人员、执行员等)主持下进行的活动这种活动实际上是执行案件当事人的处分行为,就其性质而言具有二重性:一方面它是当事人变更或消灭某种民事法律关系,从而结束实体权利之争的民事法律行为;另一方面,一经人民法院确认,它又是当事人为消灭与人民法院之间已经存在的诉讼法律关系,从而结束执行程序的诉讼行为。2、执行和解是当事人处分自己实体权利的一项重要的诉讼的权利只要和解不违反法律、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人民法院就应当予以保障。另外,和解既然仅仅只是当事人的一项诉讼权利,那么和解协议就不是一种法律文书,它也不具有撤销法律文书或者使其他法律文书被视为撤销的效力。因此,《民法典》规定允许当事人在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进行和解。只不过在执行阶段的和解,其任务主要是保证生效法律文书的实施或当事人民事权利的实现(审判阶段的和解,任务是保护和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
    2023-04-10
    224人看过
  • 如何处理当中人在执行中自行和解的案件
    如何处理当中人在执行中自行和解的案件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若各方当事人共同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或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其他当事人予以认可,或当事人达成口头和解协议,执行人员将和解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各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一、劳动仲裁怎么和解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可先协商解决,先期协商不成,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仍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经协商达成和解,应当签订和解协议,并按其约定履行各自相应的义务。但需要注意的是,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性,任何一方事后反悔,另一方均无法凭和解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当事人仍然有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权利。二、如何解决建设工程纠纷解决建设工程纠纷的方法: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和解是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相了解的基础上,协商、妥
    2023-04-11
    109人看过
  • 当事人自行和解后能否撤诉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第二百八十九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
    2023-04-21
    191人看过
  • 当事人在案件执行中可以和解吗
    当事人在案件执行中可以和解。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即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以解决他们之间的民事权利争议,从而结束执行程序,这被称为执行和解。执行和解与调解不同,调解是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主持下,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调解在审判程序中广泛运用,但在执行程序中,执行员不能主持调解。因为案件一旦经过审判程序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即被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只有经过审判监督程序,才能改变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和解是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的协议,体现了当事人对自己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处分,对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人民法院仍执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不执行当事人达成的和解协议。在执行程序中,虽然不能进行调解,但是民
    2023-04-02
    209人看过
  • 执行过程中双方可否达成和解
    自行和解,是指在没有第三人的参与下,完全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相互谅解,最终达成的协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实践中,如果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就按照两人约定的执行。如果没有执行下去,就恢复执行法院原来的判决。但是如果两人按照约定的执行完了,又不满意,要求按照法院原来的判决重新执行,法院不会再恢复执行。相关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民诉意见》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调解案件时,当事人不能出庭的,经其特别
    2023-02-12
    9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该如何在执行过程中自行和解?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3
      与调解不同,自行和解是指在没有第三人的参与下,完全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相互谅解,最终达成的协议。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0条的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 双方当事人能在执行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27
      可以。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经自愿协商后,可以达成和解协议,但需经法院审查批准才能结束执行程序。因此,的执行员应当将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如果一方后来又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再恢复原来的执行程序。申请执行的期限因为达成和解协议而中止的,则期限从和解协议所确定的履行期的最后一天起连续计算。 1、《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07条规定:
    • 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能否申请国家赔偿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5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申请国家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有以下几类行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
    • 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和解还用不用交执行费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30
      如果机械的理解并执行相关规定的,应当是全额缴纳执行费;事实上,各地在实践中,做法不一,有的减半收取;有的减免;更多的是全额收取。一、对于撤回执行申请后执行费的承担问题,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仅对撤诉的诉讼费承担问题作出了规定,根据该规定:‘撤诉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事实上,对于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的执行费承担问题,也是可以参照该条执行。二、北京市
    • 当事人在执行中可以和解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1
      可以。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经自愿协商后,可以达成和解协议,但需经法院审查批准才能结束执行程序。因此,法院的执行员应当将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如果一方后来又不履行和解协议的,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再恢复原来的执行程序。申请执行的期限因为达成和解协议而中止的,则期限从和解协议所确定的履行期的最后一天起连续计算。参考法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