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针对“著名劳-模李*丽出任北京某家居企业的形象大使”这一事件,展开了激烈的论辩。反对者,认为劳-模是一种“公共资源”“国家荣誉”,劳-模个人无权利用这个身份获得利益。支持者认为,劳-模身份也是通过个人努力得来的,劳-模可以做广告。
以上争论,基本是“义理”之辩,本文试图从法律的角度,对这一现象进行分析、评价。因为法律毕竟是社会现象、公民行为最终极的评价。
首先,我们应对“劳-模”这个称号的权利性质和权益归属进行准确的界定,这是解决争议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全国劳动模范”,在我们国家是一种意义重大的荣誉称号,指特定的人从政府部门获得的专门性和定性化的积极评价。劳动模范,在政府、其他公民眼里,仅仅就是一种荣誉称号,但这种称号,一旦通过正当的程序,明确授予一个特定的主体,这项荣誉对获得者本人而言,就具有了双重意义:一是获得了荣誉称号,二是享有受法律保护的“荣誉权”。
荣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其获得的荣誉及其利益所享有的保持、支配的权利。荣誉权在权利属性上是人身权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既是人身权的范畴,说明荣誉权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是一项私权利,是个人从国家那里获得的“个人荣誉”,并非“国家荣誉”,更不是一种“公共资源”。法律上的荣誉权,包含三项具体内容:
1.荣誉保持权;
2.精神利益支配权;
3.物质利益获得权。由此可见,劳-模完全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合理支配使用自己的“荣誉权”,并获取精神、物质利益。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干涉。
李*丽的出任企业形象大使,之所以惹来争议,是因为多数公众认为组织授予的称号是神圣的,只能供着,不能从中获取利益,否则就是不道德或是不正当的。这种指责或批评,在法治社会中实际上是干涉了他人行为的自由。因为国家在授予劳-模称号时,并没有“不能出任企业形象大使或进行其它获利行为”的约定,这意味着劳-模对自己的荣誉称号享有比较充分的“自主权”。因此,劳-模李*丽出任北京某家居企业的形象大使,虽然自己从中获得了利益,但并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利益,其行为是十分正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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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是公民或法人在学习、生产经营、工作或战斗中,因表现突出而由有关国家机关和社会组织给予的积极评价,这种积极评价是通过授予一定的荣誉称号表现出来的。公民和社会组织对于所获得的荣誉称号所享有的专有的、不受侵犯的权利就是荣誉权。...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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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荣誉权和名誉权?荣誉权和名誉权有哪些区别?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9名誉权和荣誉权是一对既相区别又密切联系的法律概念。两者之间存在如下联系: 第一,保护客体具有内在的相通性。名誉权和荣誉权保护的客体分别是民事主体的名誉、荣誉。名誉是指社会公众对自然人、法人的品德、才干、生活作风、信誉等方面的一般的、总体性的评价。荣誉则是因特定主体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由政府、社会组织授予的一种赞美称号,如某人被评为最佳男主角,以及某人的长篇小说获茅盾文学奖等。可见,荣誉和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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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荣誉权?荣誉权的具体内容有哪些?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27荣誉权的意义是既是一种既得权,也是一种期待权。荣誉权是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荣誉权的客体是荣誉的本身及荣誉本身所包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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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构成侵犯荣誉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的比较有哪些区别?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6第一,性质不同。名誉权为人格权,荣誉权的性质归属有不同见解,一般认为,荣誉权具有双重属性,即具有身份权与人格权两重属性。 第二,主体不同。任何公民、组织都有名誉权,但不是所有公民、组织都有荣誉权。 第三,取得不同。名誉权为生而享有,荣誉权来源则是基于一定事实受到表彰奖励后取得。 第四,消灭不同。名誉权因公民死亡、组织主体资格消灭而消灭。荣誉权则可能因荣誉被依法剥夺而丧失。 第五,客体不同。名誉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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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退休可以享受市级劳模荣誉津贴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7一、为已经离退休并保持荣誉称号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设立荣誉津贴. 1、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每月享受荣誉津贴100元.。 2、北京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含国务院各部委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下同)每月享受荣誉津贴80元。 3、由于一九八年之前离退休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薪水水准偏低,因此对五、六十年代得到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的在此基础上每月再增加20元;对七十年代得到劳动模范、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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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荣誉权的法律规定,侵害荣誉权的行为有哪些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8一、公民荣誉权的法律规定荣誉权,是指公民、法人所享有的,因自己的突出贡献或特殊劳动成果而获得的光荣称号或其他荣誉的权利。。但是实践中却有很多行为侵害到了荣誉权,侵害荣誉权的行为有非法剥夺他人荣誉;非法侵占他人荣誉;严重诋毁他人所获得的荣誉;侵害荣誉权人应得的物质利益。二、侵害荣誉权的行为有哪些(一)非法剥夺他人荣誉这是最为常见的侵害荣誉权的行为。这一行为的主体一般为荣誉的授予组织。如有的荣誉授予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