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证据包括什么
1、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证据,包括疾病的证据、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证据,以及用于判定疾病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之间因果关系的证据。
2、法律依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
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涉及的部门和机构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涉及的机构和部门较多。除诊断、鉴定机构外,诊断与鉴定工作过程还涉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机构和组织,需要各个部门的支持和配合。
首先,在督促用人单位履行职业病诊断的举证义务时,需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督促用人单位提交已掌握的诊断与鉴定所需材料。此外,在协助取证方面诊断机构也需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支持和配合(如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工作场所现场调查)。
其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职业病诊断所需的证据材料存在异议时,需要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判定或裁定。
一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有异议,或者因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解散、破产,无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和判定。
二是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和在岗时间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是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劳动者进行首次鉴定时,原诊断机构要提供职业病诊断时的有关材料;进行再鉴定时,首次鉴定的办事机构要提供首次鉴定时的有关材料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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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中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有异议的,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07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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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机构(如指定或申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8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申请职业病诊断程序和规定如下: (1)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可以向本市具备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提出(该资质由卫生行政部门颁发批准)。职业病诊断机构由市卫生部门负责日常监管。劳动者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不受理职业病诊断申请等有异议的,由卫生部门负责监管。 (2)劳动者要求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接诊,并告知劳动者职业病诊断的程序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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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全文是怎样的,职业病鉴定管理办法有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21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进行,遵循科学、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三条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设置必须适应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需要,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实现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