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加重抢劫罪的情形有以下八种:
1、入户抢劫;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4、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
5、抢劫造成重伤,死亡;
6、冒充军警抢劫;
7、持枪抢劫;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法律规定,对于有以上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加重抢劫罪既遂和未遂的标准
加重抢劫罪是指《刑法》263条规定了的后半断的内容:(一)入户抢劫,(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传统观点认为这八种情形的抢劫罪,明确规定为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是无条件地应在此法定刑幅度内量刑的规定,并以此作为是立法者对抢劫既遂规定的依据,笔者认为,这样理解不免片面,是用静止的眼光在审视运动着的犯罪这一反复而又复杂的社会现象,背离了哲学上静止与运动的辩证关系。其实,在我国不论是普通抢劫还是加重抢劫都只适用抢劫罪的一个罪名,并不存在两个罪名.这些加重情节只是法定刑升格的条件,并不是抢劫罪成立的条件.例外的是,在抢劫数额巨大,多次抢劫情况下,由于此时加重处罚条件与抢劫罪主要客体发生重合,其加重条件是否成立直接决定加重抢劫罪的成立,因此不存在未遂的情况.除此以外的加重抢劫罪情节是否存在只是影响量刑而不是影响定罪,其区别既遂和未遂的标准原则上仍只是被害人是否失去对财物的控制.因此,作为同一罪名的抢劫罪不应只根据加重情节是否具备而改变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抢劫罪的加重情形有哪些,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59人看过
-
抢劫罪刑罚加重规定
274人看过
-
加重抢劫罪的犯罪形态及认定
355人看过
-
抢劫罪加重情节如何认定,抢劫会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444人看过
-
加重犯罪的抢劫罪有哪些情形?
133人看过
-
抢劫罪都有什么加重情形?
350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入户抢劫属于抢劫罪加重处罚的情形安徽在线咨询 2024-08-28抢劫罪加重处罚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入户抢劫的这是指行为人用各种非法手段进入公民家中实施抢劫的行为。入户抢劫是近年来抢劫罪中的常见多发情形。这里所说“户”,应理解为居民住宅,并不包括其他场所,如单位的办公楼、学校、公共娱乐场所等,否则,有悖立法原意。对“入户”不能仅理解为进入住宅房间或者室内。对于抢劫独门独院居民住宅的,只要行为人进入了住宅院内,也应视为“入户抢劫”。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
哪种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形?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7-13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中国刑事辩
-
抢劫罪加重情节如何认定,抢劫会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04根据《刑法》第263条规定,抢劫罪的加重情节以及可能判处死刑的情形如下: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修改后的抢劫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以及抢劫罪的加重情形有哪些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4抢劫罪是一种严重侵犯公民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也是历来刑法打击的重点之一。原刑法第150条对抢劫罪的规定过于原则,尤其是第2款加重处罚的情形不具体,实践中不好把握,导致司法适用的不统一,影响了刑法保障机能的正常发挥。有鉴于此,修订刑法对原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形作了具体化的规定,列举了八种加重处罚的情形,使之更具操作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
抢劫罪加重情形中寻衅滋事怎么认定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13多次抢劫,且数额较大,被判十四有期徒刑比较适当。《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