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就司法考试发表公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8 08:35:46 204 人看过

发布部门:司法部

发布文号:

首次国家司法考试定于2002年3月30、31日在全国统一举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及《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

首次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时间为2002年1月15日至30日。

(二)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学历、专业条件;

5、品行良好。

前述第4项关于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学历、专业条件,依据修改后的《法官法》第九条、《检察官法》第十条、《律师法》第六条有关法官、检察官任职和取得律师资格的规定,应为:

第一,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第二,经司法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三家分别制定的放宽担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的原则意见审核确定,适用上述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此外,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有关“本决定施行前已经符合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律师资格考试的学历条件的人员,仍然可以报名参加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考试合格的,取得资格”的规定,符合原《律师法》规定的参加律师资格考试学历条件的人员,即具有高等院校法学专科学历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仍然可以报名参加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前述高等院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68条的规定,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三)报名地点报名人员应当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的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进修一年以上的人员可在其工作、进修地报名。(四)报名材料与程序报名人员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本人身份证明(含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及复印件一份;3、本人近期同一底片的一寸免冠证件用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4、异地报名的,须提交报名地公安机关核发的一年期以上的暂住证及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进修等证明。出差、探亲等情形不得异地报名。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在报名点领取、填写《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登记表》,并与上述材料一并交报名点核验。经审核、复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司法行政机关发给准考证。2001年7月15日以前已办理2001年律师资格考试报名手续的人员,视为已办理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手续,但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期间内到指定的地点领取或更换准考证。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交纳报名费。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

首次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4份试卷,每份试卷考试时间为3小时。具体为:试卷一:3月30日上午8:30一11:30试卷二:3月30日下午14:00一17:00试卷三:3月31日上午8:30一11:30试卷四:3月31日下午14:00一17:00

(二)考试内容和科目

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试卷的具体科目为: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试卷一、二、三所列科目。前述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题(含法律文书写作)。每份试卷分值为100分。

(三)命题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公布的《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三、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成绩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国家司法考试的考试成绩一次有效。参加考试的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分数核查。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通过数额及合格分数线,待考试结束后,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公布。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由司法部统一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合格并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法官、检察官和申请律师执业,应当符合修改后的《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条件。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律师法》的决定,符合原《律师法》规定的律师资格考试的学历条件,即具有高等院校法学专业专科学历或者同等专业水平,报名参加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取得资格的人员,申请律师执业,应当符合原《律师法》规定的其他条件。四、考试的复习与辅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2001年7月15日公告,国家司法考试的命题范围原则上依据司法部颁布的2001年律师资格考试大纲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考试大纲、纲要确定。司法部已据此编写并指定出版社出版了《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可依据该大纲进行复习,考试的命题范围不超出该大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此前公布的有关考试复习资料均可继续使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不委托、不指定任何单位举办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辅导。五、现役军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事宜,由司法部与解放军总政治部另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2001年12月30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9: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故意犯罪相关文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分公司如何入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分公司如何入股?分公司不可以入股。分公司不是企业法人,因此,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是能持有股权的民事权利主体。没有法人财产权,不是持有股权的适格主体。此外,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后,原始地取得股东权。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东的必要,投资方有购股投资的意思,双方一经合意,建立认购契约,即告入股。入股虽以契约方式进行,但不是私下约定(不具有法律保护)的契约关系。必须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办理。新入股的股东,对于未入股前公司债务也应负责。二、分公司的主要特征有哪些?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4、
    2023-05-02
    162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分公司如何入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分公司如何入股?分公司不可以入股。分公司不是企业法人,因此,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是能持有股权的民事权利主体。没有法人财产权,不是持有股权的适格主体。此外,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后,原始地取得股东权。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东的必要,投资方有购股投资的意思,双方一经合意,建立认购契约,即告入股。入股虽以契约方式进行,但不是私下约定(不具有法律保护)的契约关系。必须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办理。新入股的股东,对于未入股前公司债务也应负责。二、分公司的主要特征有哪些?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4、
    2023-06-02
    84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分公司如何入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分公司如何入股?分公司不可以入股。分公司不是企业法人,因此,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是能持有股权的民事权利主体。没有法人财产权,不是持有股权的适格主体。此外,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后,原始地取得股东权。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东的必要,投资方有购股投资的意思,双方一经合意,建立认购契约,即告入股。入股虽以契约方式进行,但不是私下约定(不具有法律保护)的契约关系。必须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办理。新入股的股东,对于未入股前公司债务也应负责。二、分公司的主要特征有哪些?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4、
    2023-04-13
    248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71条释义
    本条是对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组成及监事会职权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是由国家单独投资设立的,其资本全部是国有资产,为了保证投入到国有独资公司的国有资产通过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得到保值和增值,必须加强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监督。完善监事会的工作机制,保障监事会切实起到对董事会、经营管理人员行为的监督制约作用是十分必要的。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这样规定,有利于充实监督力量,也有利于更好地发挥职工的主人翁作用。至于职工代表的具体比例法律未做明确规定,可以根据公司规模和职工人数等因素由公司章程来规定。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具体来讲,监事会由主席1人、监事若干人组成。国务院国
    2023-03-23
    269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哪些内容
    《公司法》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第八条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2023-04-21
    133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哪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的内容是什么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公司营业执照记载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载明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第八条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符合本法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变更前公司债权债务由变更后公司继承
    2023-05-02
    14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故意犯罪是指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希望或放任这一结果,构成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的。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故意犯罪并核实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 更多>

    #故意犯罪
    相关咨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全文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0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归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表述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21
      来中华人民共和国作证或者协助调查的、鉴定人在离境前,其入境前实施的犯罪不受追诉;除因入境后实施违法犯罪而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以外,其人身自由不受限制。证人、鉴定人在条约规定的期限内或者被通知无需继续停留后十五日内没有离境的,前款规定不再适用,但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未能离境的除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怎么样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02
      是指规定公司设立程序、组织机构、活动原则及其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法》中所称公司有其特定适用范围:其一,依据属地主义原则,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其二,公司法中公司组织形式仅限于和,立法未对其他公司组织形式作规定,在实践中则不允许设立。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由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做的是?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4
      《公司法》是指规定公司设立程序、组织机构、活动原则及其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公司法》中所称公司有其特定适用范围: 其一,依据属地主义原则,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 其二,公司法中公司组织形式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立法未对其他公司组织形式作规定,在实践中则不允许设立。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有哪些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有: 1.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