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容留他人卖淫罪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本罪几个说明
(一)本罪的主体必须是卖淫的组织者,可以是几个人,也可以是一个人,关键要看其在卖淫活动中是否起组织者的作用。在组织他人卖淫的犯罪活动中,对被组织卖淫的人有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应当作为组织他人卖淫罪的量刑情节予以考虑,不实行数罪并罚。如果这些行为是对被组织者以外的其他人实施的,仍应当分别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二)组织他人卖淫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指组织他人卖淫的首要分子情节特别严重的;组织他人卖淫手段特别恶劣的;对被组织卖淫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组织多人多次卖淫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的,等等。
(三)组织、协助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中的“他人”主要是指女人,也包括男人。“多人”、“多次”的“多”是指“三”以上的数(含本数)。
-
量刑标准如何适用于容留卖淫罪
245人看过
-
卖淫容留罪定罪标准
143人看过
-
容留他人吸毒罪量刑标准,容留他人吸毒罪怎么认定
225人看过
-
法院怎样量刑容留卖淫罪
370人看过
-
容留他人吸毒罪刑事责任、容留他人吸毒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274人看过
-
量刑标准解读:容留他人吸毒罪
187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容留卖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容留卖淫罪与容留他人卖淫罪如何判刑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07容留卖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罪的关键是:1、嫌疑人是否有容留的行为;2、他们是否在卖淫;3、嫌疑人是否明知他们卖淫而为其提供场所。上述三者缺一不可。假设上述三条件都成立,那么,还要考虑嫌疑人1、是否明知是未成年人而容留;2、是否明知有性病而容留3、容留的人数;4、容留的次数等,上述4点直接关系到五年上量刑,还是五年下量刑的区别。另
-
容留卖淫罪量刑标准中国被容留卖淫犯罪量刑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1我国刑法对容留卖淫罪的量刑标准是:行为人构成该罪,一般犯罪情节的,会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是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容留卖淫罪怎么量刑的,容留卖淫罪量刑标准有哪些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5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引诱五人以上或者引诱、容留、介绍十人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三人以上的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或者引诱、容留、介绍五人以上该类人员卖淫的; (三)非法获利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
-
容留他人卖淫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对于容留卖淫罪,法院会怎么处罚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25对于容留卖淫罪,全国法院都是统一按《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来进行量刑,张家港法院也不例外。1、容留他人卖淫,如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容留卖淫罪,应追究刑事责任:(1)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2)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3)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4)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2
-
容留卖淫怎样算情节严重,容留卖淫罪最新量刑标准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刑法条文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