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要办多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16:57:20 457 人看过

一、桂林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要办多久

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二、桂林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受理条件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5〕44号)中《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44号)

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文件。

三、桂林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法律依据

《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文件。

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03: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景德镇市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流程有哪些
    一、景德镇市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流程有哪些1、申请,窗口提交:江西省司法厅公证仲裁工作处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39号1113室2、申请人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被受理的,可获得办理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可获得办理机构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3、不制证,符合法定条件,准予变更登记。二、景德镇市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1994年8月31日主席令第31号,2009年8月27日予以修改)第十条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2、《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国办发(1995)44号)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文件。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三、景德镇市仲裁委员会变更登记的受理条件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的1
    2023-05-18
    78人看过
  • 桂林公共招聘登记审核要办多久
    一、桂林公共招聘登记审核要办多久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二、桂林公共招聘登记审核的办理流程1、提交申请材料进行申请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受理申请3、对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三、桂林公共招聘登记审核办理的法律依据1、《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劳动者提供以下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2、《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一)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职业培训等信息发布;(二)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三)就业创业和人才政策法规咨询。3、《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
    2023-05-18
    67人看过
  • 桂林职工医保参保登记要办多久
    一、桂林职工医保参保登记要办多久法定办结时限13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二、桂林职工医保参保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七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三章第八条用人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向当地
    2023-05-18
    260人看过
  • 桂林执业药师变更注册要办多久
    一、桂林执业药师变更注册要办多久工作日1日。二、桂林市执业药师变更注册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355项:执业药师注册,实施机关: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19﹞12号)中规定,“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监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三、桂林市执业药师变更注册条件申请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二)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药师职业道德,无不良信息记录;(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四)经所在单位考核同意。
    2023-05-19
    170人看过
  • 桂林企业注销登记需要多久
    一、桂林企业注销登记需要多久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二、桂林企业注销登记的办理地点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3层D区企业开办专区53-58号窗口三、桂林企业注销登记的设立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九条: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第三十二条: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第十二条: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
    2023-05-14
    198人看过
  • 桂林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要办多久
    一、桂林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要办多久一个工作日二、桂林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办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六条、第十四条、规定:1.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县级以上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登记。2.渔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三、桂林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2012年10月22日农业部令第8号,2013年12月31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农业部主管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局具体负责全国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渔港监督机关(以下称登记机关)依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船舶登记及其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
    2023-05-18
    380人看过
  • 桂林农药经营许可证变更要办多久
    一、桂林农药经营许可证变更要办多久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6个工作日二、桂林市农药经营许可证变更法律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但经营卫生用农药的除外。农药经营者应当具备条件,并按照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一)有具备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二)有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并配备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三)有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台账记录、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等制度。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应当配备相应的用药指导和病虫害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照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定点经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2023-05-18
    419人看过
  • 桂林司法鉴定人延续登记要办多久
    一、桂林司法鉴定人延续登记要办多久法定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二、桂林司法鉴定人延续登记条件是什么《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2005年司法部令第96号公布,2005年9月30日实施)第十九条《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届满后,需要继续执业的,司法鉴定人应当在使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通过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向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延续申请,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审核办理。延续申请的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执行。不申请延续的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届满后,由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三、桂林司法鉴定人延续登记法律依据1、《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三
    2023-05-18
    321人看过
  • 玉林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玉林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受理条件有哪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5〕44号)中《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三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未经设立登记的,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办理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二)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文件;(三)仲裁委员会章程;(四)必要的经费证明;(五)仲裁委员会住所证明;(六)聘任的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聘书副本;(七)拟聘任的仲裁员名册。二、玉林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受理的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2023-05-18
    66人看过
  • 玉林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玉林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条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组成人员,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文件。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决议终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二、玉林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的受理条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5〕44号)中《仲裁委员会登记暂行办法》第三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未经设立登记的,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办理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二
    2023-05-14
    438人看过
  • 桂林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在哪办理
    一、桂林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在哪办理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桂林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E区无差别全科受理窗口二、桂林医疗机构变更执业登记办理依据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公布,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2.《医疗管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8月29日卫生部令第35号,自1994年9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资本)、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的,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二)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三)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3.《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
    2023-05-18
    89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登记的相关条款
    第二条仲裁委员会的登记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第三条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未经设立登记的,仲裁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办理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二)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文件;(三)仲裁委员会章程;(四)必要的经费证明;(五)仲裁委员会住所证明;(六)聘任的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聘书副本;(七)拟聘任的仲裁员名册。第四条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本办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文件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设立条件的仲裁委员会予以设立登记,并发给登记证书;对符合设立条件,但所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在要求补正后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不予登记。第五条仲裁委员会变
    2023-06-06
    330人看过
  • 江西省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
    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办事条件1、设区市均可设立仲裁委员会。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向省司法厅办理登记。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设立仲裁委员会申请书;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的文件;仲裁委员会章程;必要的经费证明;仲裁委员会住所证明;任的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聘书副本;聘任的仲裁员名册。2、仲裁委员会变更住所及组成人员时,应当在变更后的10日内向登记机关备案,并向登记机关提交与变更事项有关的文件。3、仲裁委员会决定中止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和证书:(1)、注销登记申请书;(2)、组建仲裁委员会的市人民政府同意注销该仲裁委员会的文件;(3)、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4)、仲裁委员会登记证书。办事流程司法厅法制处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应认真审核,对符合设立条件的予以设立登记,并发给司法部统一印刷的登记证书;对符合设立条件,但所提供的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在
    2023-06-06
    308人看过
  • 仲裁委员会开庭后要多久下仲裁书
    开庭后,仲裁员会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会按期出具裁决书,双方对于裁决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15天内起诉到法院。一、工厂要给员工赔偿未成年可以主动辞退员工吗如果用人单位是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劳动者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如何申请劳动仲裁: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二、劳动仲裁一般要怎么走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
    2023-03-22
    271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业主委员会办理变更登记条件如何办理变更登记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20
      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材料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一)筹备组出具并由组长签字的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情况的报告; (二)业主大会决议; (三)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材料齐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当场予以备案,并在备案后7日内将备案材料抄送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将有关情况
    • 上海劳动仲裁委员会委员信息变更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3
      可以做变更的。 姓名:劳动人事纠纷管理、债务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网络侵权、公司事务、知识产权业务 受理范围: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 上海区县范围: 黄浦区、静安区、卢湾区、徐汇区、长宁区、闸北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浦东新区、闵行区、松江区、宝山区、嘉定区、青浦区、奉贤区、南汇区、金山区、崇明县
    • 变更业主委员会登记需要哪些条件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26
      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材料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一)筹备组出具并由组长签字的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情况的报告; (二)业主大会决议; (三)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材料齐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当场予以备案,并在备案后7日内将备案材料抄送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将有关情况
    • 谁知道桂林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工作内容?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1
      劳动仲裁会是劳动争议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处理机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
    • 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如何办理业主委员会变更登记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14
      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以下材料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一)筹备组出具并由组长签字的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情况的报告; (二)业主大会决议; (三)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 材料齐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当场予以备案,并在备案后7日内将备案材料抄送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将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