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孩子能继承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4 01:10:11 212 人看过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被继承人取得的土地的合法使用权的,而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订立遗嘱的,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女儿是有继承权的。

一、宅基地私下可以进行转让吗

宅基地私下是无效的。

宅基地没有经过变更登记而进行自行转让是无效的。所以,宅基地私下进行转让是无效的。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与转让,适用于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法律条约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进行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法律条约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由于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其他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进行转移的,必须要向该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的申请,再由原来的土地登记机关依法有序进行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的登记。

农村村民在转让宅基地时要符合法律对其转让期间的严格限制条件,必须要依法到县级以上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序办理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否则宅基地转让是无效。

总而言之,个人是不可以买宅基地的,只有在上级的批准后通过转让的方式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二、将宅基地挪作他用的后果

宅基地是集体依法划拨给农民建造住宅使用的土地,宅基地使用权的存在是与住宅房屋的建设不可分离的。法律确认和保护宅基地使用权,目的是保障农户依法使用土地建造、保有其个人住宅、庭院,凡是不符合这个目的的,一般都不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对于已经占有的宅基地擅自改作他用或长期不建造住宅超过期限的,集体有权收回土地,终止使用权。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可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因此,如果擅自改变宅基地的用途,将违反法律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12: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立遗嘱相关文章
  • 土地确权后子女无法继承农村宅基地?
    1、子女户口迁入城市现在,随着农民生活条件的改善,越来越多的农村子女选择到城市买房居住。一旦子女将户口迁至城市,便不再享有父母土地的继承权了。2、女儿出嫁后,女儿便不能继承父母的土地土地是家庭承包责任制,也就是说土地是根据户口而定的,女儿出嫁后,户口已经迁至男方户口所在地,也就是说,女儿出嫁后可以跟随丈夫一起继承公公婆婆的土地承包权,但是,却不能继承自己父母的土地承包权。土地确权后什么情况下农村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一、与父母共同生活且子女为村集体成员的,即使已经自立门户有了一处宅基地,也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这种情况农村土地确权予以确认。二、虽没有和父母共同生活但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也可以继承,但继承后无法重新申请宅基地。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本次确
    2023-04-16
    215人看过
  • 农村孩子可以继承土地宅基地吗
    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另外,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由此可以看出,城镇户籍子女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2024-04-20
    479人看过
  • 土地确权还能盖房子吗
    一、土地确权还能盖房子吗土地确权还能盖房子的。建房的流程如下:1.建房户提出申请后填写建房申请表;2.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镇政府进行初审;3.张榜公布初审意见,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4.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保证费用,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5.镇政府现场查验,实行建设全程管理;6.建房户申请竣工验收,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二、农村土地确权后使用年限是多少年1.农村耕地的使用权年限为三十年,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2.草地和林地的使用权年限分别为三十年至五十年
    2023-06-04
    346人看过
  • 土地确权后子女是不是还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
    一、土地确权后子女是不是还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另外,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由此可以看出,城镇户籍子女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二、土地确权后父母过世土地是谁土地确权后父母过世的,应当由其继承人继承。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继承的,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
    2024-01-06
    343人看过
  • 继承权如何确认继子女能继承遗产吗
    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就可以享有继承权,继承遗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形成扶养关系: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抚养、教育。2.继父母对已成年但是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3.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一、继子女如何的扶养关系继子女扶养关系成立有三个如下:1、以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为标准;2、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3、认为只要继父母与继子女—起共同生活,就可以认定形成了事实上的抚养教育关系。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享有继承权。二、继子女继承纠纷法律怎么处理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
    2023-04-03
    79人看过
  • 没有子女的土地能继承吗
    一、没有子女的土地能继承吗不能。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农民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二、办土地证的流程是什么1、由土地使用权人提出申请,即由土地使用人在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时,提交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登记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2、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土地使用权来源证明,由土地管理机关进行权属审核,包括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等步骤、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3、办理土地证时需要向开发商领取以下东西、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有开发商盖章的)房屋分层分户图、办理土地证的图、缴纳维修基金、缴纳契税办理产权证、办理土地证。三、土地证办理需要多少钱1、申请表10元/份;2、交易费。住宅每平米6元,车库、商业店面每平米10元,买卖双方各负担一半;3、契税。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按房款的1.5%征收;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按
    2021-09-10
    390人看过
  • 确权后的宅基地能继承吗
    一、确权后的宅基地能继承吗宅基地在确权后,其所有权仍属于农民集体,村民只享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因此从法律角度讲,宅基地本身是不可继承的。1.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是可以依法继承的,在宅基地确权后,虽然宅基地本身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2.继承人在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时,需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1)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2)如果继承人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则可以通过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村民等方式处理。二、宅基地继承的条件宅基地继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1.继承人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是继承宅基地使用权的前提条件。2.继承人需要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即没有宅基地或者宅基地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等。3.如果继承人是城市居民或者不
    2024-07-09
    243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后户口还在农村能继承吗
    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由村集体分配给村里的农民。农民有经营权,没有处分权,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土地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专户口不在该村的子女,是不能续包的);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农村土地确权后可以买卖吗农村土地确权后不能买卖。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确权后个人只有使用权,国家法律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任意买卖、交易,参见《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十条
    2023-08-06
    249人看过
  • 土地确权漏掉的土地还能确权吗
    农民承包的土地流转后区分不同情况进行确权登记颁证:(1)农户以互换的方式流转承包地的。流转双方有书面流转协议(合同),且无争议的,在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颁证。未有书面协议(合同)的,由双方达成书面土地流转协议(合同)向村集体备案,并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再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颁证;互换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后再进行确权登记颁证。(2)农户以转让方式流转承包地的仅限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未经原承包方书面申请和发包方书面认可的,仍按原承包农户确权登记颁证。经原承包方书面申请和发包方书面认可,且无争议的,按照流转协议(合同)办理有关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后,再依据变更后的合同确权登记颁证。(3)以转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的,按原承包农户确权登记,禁止给受转经营者(受让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其流转关系继续履行土地流转合同约定。对土地流转合同签订不完善的
    2024-04-26
    376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人死亡土地证能继承吗
    不可以。一、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的类型分为耕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将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类。1、“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2、“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承包方的主体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3、针对“其他方式的承包”,该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权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该项规定实际上是针对上述“四荒”地做出的,并不包含耕地,对于耕地。二、因我国耕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而非个人承包制,家庭成员中有死亡的,减人不减地。本来不需通过继承也可保存承包权。但《土地承包法》中规定承包期内,
    2023-05-04
    229人看过
  • 已故土地承包人的子女是否能够继承土地承包权?
    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而非农户进行的承包,因此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自然可以继承。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的继承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这几年随着国家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农民朋友产生了很多的疑问,其中最突出的要算是“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能否继承”的问题。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的继承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关于这个问题,我国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农村承包土地的单位是“家庭”而非“个人”,户主只是土地承包方的代表。承包方和村集体确定承包关系后,如何经营所承包的土地就是这个
    2023-07-04
    276人看过
  • 什么是农村土地继承确权
    什么是农村土地确权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也就是说,家庭承包的耕地不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问题。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是家庭承包制的方式,而且承包的期限是30年,到期则会将土地归纳为集体所有进而从新分配。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承包期限内,一旦发生家庭成
    2023-05-30
    341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权能确权到承包方吗
    农村土地承包权能确权到承包方,依照《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的相关规定,流转的主体是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依照《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的主体是享有承包权的农户。农户得依自己的意思对享有的承包经营权以转包、互换、出租、转让或者其它方式流转。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流转的客体是承包方承包权依附的承包合同或合同标的物。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实际上是对地上权的处分,其包合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对承包合同的处分,即是农户将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承包合同有条件地转让给第三人,从而解除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关系;一种是不改变原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关系,而是将承包合同的标的物转由第三人使用、控制。流转的目的是为了处分收益或获得补偿。依照《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户流转承包经营权后可以依法取得转包金、租金、转让费等,这种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的土地
    2023-05-05
    384人看过
  • 土地确权之后,子女可以继承农村的房屋吗?
    农村人不知道的是,自己的宅基地竟然自己不享有所有权。这主要是因为农村土地的性质是集体所有,农民之所以有宅基地是基于其村集体成员的身份,农民的宅基地都是村集体免费分给农民的,农民享有使用权,那么宅基地上面盖的房子,基于这种特殊的关系,能不能继承呢?哪些情况子女不能继承农村房屋呢?农村宅基地的继承和房屋的继承其实是要分开走的。第一,如果继承人是本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并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的,农村的房屋当然可以继承。第二,如果继承人是本村集体组织成员,但是不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比如说,继承的子女在农村已经另立门户,已经有了宅基地,基于“一户一宅”的原则,父母的宅基地就不能再继承了。如果宅基地不能继承,理应在父母死亡之后交回村集体。这种情况是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的。但是宅基地交回了,宅基地上的房屋怎么办?难道要拆除吗?当然不是了,宅基地上的房屋,子女可以将其卖给本村集体里面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人
    2023-04-16
    297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立遗嘱
    词条

    在我国遗嘱继承的方式存在多种,具体包括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 因此要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必须根据不同遗嘱的类型,适用不同的规则要求。 除了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外,其他四种类型的遗嘱都必须有合格... 更多>

    #立遗嘱
    相关咨询
    • 农村确权土地,儿女能继承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3
      农村确权土地儿女不能继承。 1、宅基地作为一种特殊物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子可以继承。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土地确权后,确权人去世,子女可以继承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4-08-22
      【法律意见】 不可以继承。 承包地(或称自留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土地确权是对承包地经营权的确认,不是对土地所有权的变更)。 土地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 土地确全,继承人不是本村人,能确权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5
      承包地不是个人财产,不能完全适用继承。继承人如果不是本村户口,原则上不能继承承包地,同一家庭中没有户口在本村的人,村委会可以收回,但是否收回、是否允许继承人继承,看村里决定。如果是宅基地,有房产的话,宅基地可以由非本村的继承人继承。
    • 土地确权后子女怎么办理继承权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11
      1、土地 需要判断土地是否属于死者的财产。若属于死者的遗产,继承人可以继承,否则不能继承。 一般来说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所以继承的是土地的使用权。 根据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原成员住
    • 家中的两株土地不确权侄子有继承权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2
      土地的所有权人是村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从这个意义上说,土地不是遗产。又,生不增地死不减地。使用权人可以继续享有死者土地利益,地被征占,利益由继续享有土地承包权人独占。如何分割利益由土地承包权人决定。第2章规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是以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承包的,对此本法第15条做了明确的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