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执行担保人配偶名下财产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20:11:33 140 人看过

担保人配偶名下财产不能执行,担保人是以个人名义提供的担保,要执行也只能执行担保人个人的。

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担保人的夫妻共同财产,但也需要对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完毕后才能执行。如果夫妻财产没有进行分割,则不能直接执行。

除非担保的时候夫妻双方都签字了,这种情况属于夫妻双方担保,可以执行双方的财产。

一、债务人失踪债务清偿如何规定

债务人失踪债务清偿规定如下,应当向担保人主张债权。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设立担保人。到期债务不能清偿或者不能清偿的,担保人应当向债权人清偿债务。担保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审查财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配偶主张债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担保人名下没有财产该怎么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人也无力偿还的,担保人可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担保人偿还后可寻找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

我国法律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

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三、限高令要怎么申请解除

限高令申请解除流程如下:

1、提供有效的担保,被执行人并没有履行完毕,但是他找到了可靠有效的担保人,经过法院和申请执行人的同意,在约定的时间内仍不能履行的,由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2、经过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此时还没有完成履行义务,必须经过申请执行人的书面同意,向法院作出明确的意思表示;

3、向法院提出申请。此时仍然处于限制消费期间,自己需要写一个解除限高令的申请,连同执行人的谅解和同意的文书,一并交给法院法官,经过审核通过之后,也是可以解除限高令的;

4、被执行履行完后,申请解除。被执行人履行完判决义务之后,法院执行程序已经完毕,这个时候还没有解除的原因在于你没有申请。所以,还得向法院提出解除限高令的申请,法院作出解除决定之后,会通知相关协助执行的单位,通过公告的方式解除限高令;

5、其他情况的申请。限高令针对的是个人非生产经营性的高消费,如果是生产经营需要购买高档设备的,则不受限高令的限制。但是也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请,说明购买的产品和用途。还有一种与此相反的例外是:对单位作出限高令的,其单位的领导以及相关责任人也是受消费限制的。如果以家庭财产进行消费,就不受单位限高令的限制了,但是,个人消费也是要向法院申请并说明的;

6、关注进度。限高令的申请之后,法院一般会很快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也会及时解除。但是协助执行的单位有很多,受制于公告或者系统的原因,有时会有一定的延迟,注意询问和查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0: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执行担保相关文章
  • 被判连带责任会执行配偶名下资产吗
    一、被判连带责任会执行配偶名下资产吗被判处承担连带责任的,一般只会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被执行人将财产转移到配偶名下逃避债务的,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的,可以执行配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作为申请执行人的自然人离婚时,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分割给其配偶,该配偶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应提供的材料有: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
    2023-06-17
    395人看过
  • 车子在配偶名下算共同财产吗
    一、车子在配偶名下算共同财产吗1、车辆登记在妻子名下,如果是婚前财产,不是共同的财产,如果是婚后购买的车辆,则是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应该协议平均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是什么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2、
    2023-08-08
    139人看过
  • 担保人死亡配偶可以执行公证吗
    担保人配偶名下的财产不能执行,担保人以个人名义提供担保,只能执行担保人的个人。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担保人的夫妻共同财产,但也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才能执行。夫妻财产不分割的,不能直接执行。除非夫妻双方在担保时签字,否则属于夫妻双方的担保,双方的财产都可以执行。担保人死亡能否执行其遗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解释》第四百七十五条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但是在执行担保案件中,作为担保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是否可以作为担保财产执行法律及其司法解释对此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有一种观点认为,执行担保既然分为财产担保和保证,从法律层面上就赋予了担保人选择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的权利。担保人选择设定的是财产担保
    2023-08-05
    184人看过
  • 配偶担保人权利的执行问题
    担保人配偶名下财产不能执行,担保人是以个人名义提供的担保,要执行也只能执行担保人个人的。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担保人的夫妻共同财产,但也需要对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完毕后才能执行。如果夫妻财产没有进行分割,则不能直接执行。除非担保的时候夫妻双方都签字了,这种情况属于夫妻双方担保,可以执行双方的财产。丈夫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是否侵害了配偶的权利丈夫放弃继承权,是依法处分个人的财产权利,无须征得他人许可。案例回放:居民杨某近日遇到了法律问题。原来,其与丈夫李某于2006年结婚,2010年5月丈夫李某的父亲病逝,留下一套房产。李某前些日子表示,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将父亲留下的房产留给其弟弟继承。妻子杨某想知道,丈夫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是否侵害了配偶的权利。司法解答:财产继承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死亡后遗留的合法财产的权利。其与一般财产权不同,与继承人的人身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具有明显的人身性质。
    2023-08-12
    131人看过
  • 为何执行的是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
    夫妻一方对外负有个人债务时,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共有人可以和债权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但如果共有人没有与债权人协商一致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人民法院可以继续查封、扣押、冻结共有财产。在查封、扣押、冻结夫妻双方共有财产之后,法院可以对之进行拍卖,但需要在夫妻共有财产范围内对举债方所享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处分,不得损害另一方的财产份额。一、夫妻共同财产要怎么分割夫妻要是离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话,一般是先由夫妻之间协商分割,分割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相关规定。此时可以适当的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是指各共有人根据共同关系,部分份额地共同享有对共有财产的权利。其法律特征如下:第一,共同共有产生的基础是共同关系。共同共有依据共同关系而产生。没有这种共同关系的存在,就不能发生共同共有关系。但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共同共有也可以约定
    2023-04-10
    77人看过
  • 刑事罚金会查为配偶名下财产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求职判处犯罪分子罚金的,人民法院只会执行犯罪分子的财产,而不会犯罪分子配偶合法的财产。一、刑事案件罚金不交后果是什么刑事案件罚金不交,会被强制执行,而且会影响缓刑。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除非是确有困难无法缴纳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罚金有哪些特征1、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2、按照“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3、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4、罚金的缴纳是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涉及的是刑罚的执行问题。
    2023-06-28
    106人看过
  • 被执行人配偶能卖房吗
    要看具体的情形。如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而该房产又是夫妻另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的,不得查封;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一方对执行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书面异议。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1、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2、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2023-06-13
    480人看过
  • 网贷逾期会查封配偶名下财产吗
    看情况:一、该贷款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而欠下的或者不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而欠下的,但被另一方追认的,则该网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会查封配偶名下财产;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则不会查封配偶名下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2023-03-31
    259人看过
  • 查询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能否用于强制执行
    能执行该配偶名下财产若裁判文书所确定的债务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则可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案件的被执行人,否则就不能追加为被执行人。所以正确界定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是能否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的前提条件。被执行人的房屋可以执行吗?(一)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的,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二)是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3、以虚假诉讼、虚
    2023-07-05
    336人看过
  • 法院强制执行会执行其配偶财产吗
    那配偶方的财产是否会被执行,那自然还是要看这个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若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的债务自然不应当执行。若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就有可能被执行。一、如何从夫妻共同财产中确定遗产首先,从夫妻共同财产中确定出遗产的部分。对于共同生活的夫妻而言,首先需要区分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这需要根据夫妻财产制来判断:如果夫妻实行分别财产制,由于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任何一方的财产都比较好确定;如果实行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制,那就需要根据财产的状况来判断是属于共同财产还是属于个人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因此,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被继承人与其配偶另有约定,否则应当按各分一半的原则予以分割,故需要将其中的一半分给其配偶,剩下的一半才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二、买房的私人借
    2023-03-22
    229人看过
  • 欠债人配偶名下房子能查封吗
    一、欠债人配偶名下房子能查封吗1、欠债人配偶名下房子能不能查封,需视情况而定:(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如果当事人名下的房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与案件有关的,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查封房屋的;(2)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是无法查封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二、债务人不还钱的有什么法律后果1、产生逾期利息;2、有可能会被起诉或者
    2023-08-10
    197人看过
  • 配偶名下的房产是否可以被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房产是否可以执行需视情况而定: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申请法院强制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共有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因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而改变共有性质;2、债务是一方婚前个人债务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该方的所有个人财产,包括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也包括婚后共同财产中归属于该方的财产。夫妻共有财产的执行程序一般包括:1、共同财产查询及确认;2、采取必要的执行措施。对共有财产先行采取扣押、查封、冻结等控制性措施,同时将查控情况以书面或者其他确认知悉的方式告知其他共有人;3、确定被执行人在共有财产中所占的份额,对共有份额进行强制分割变价;4、确定分割和变价方案;5、案款处理方案及实施。对变现案款进行分配并制作分配方案告知双方当事人及共有人,如在期限内未提出异议再发放案款。被执行人不让卖房产如何处理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执行人不让执行房产的,属于拒不
    2023-07-06
    297人看过
  • 婚前财产能否给配偶名字?
    婚前财产可以加配偶名字。婚前财产,只要自愿,当然能够加上配偶的名字。加上配偶名字的行为,在法律上能够产生相应的效力,具体就是指发生了赠与财产的效力。首先,一方婚前财产在一般情况下,都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出现赠与财产的行为,一方婚前财产都只能属于该方个人所有,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其次,如果双方在一致合意的前提下,共同前往相关登记机关办理加名手续,这时候这项婚前财产就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双方都有权请求分割这项共同财产。婚前财产房子加名字有用吗婚前财产房子加名字有用。在婚前财产房子的房产证上加名字后,加名字方就成为了该房子的所有人之一。在一方婚前的房产加名字时,需要加名字方带着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以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等资料。房屋登记机构房屋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审核通过后根据通知领取房产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
    2023-07-11
    395人看过
  • 记在被执行人配偶名下的房产是否可以查封?
    [提要]本案是一起执行异议复议案件,法院依法查封申请复议人与被执行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作者提出执行法院无需对夫妻共同债务性质作出认定,并不宜直接追加配偶为被执行人的观点,供参考。[案情]申请复议人刘某,女。申请执行人王某,女。被执行人施某,男。申请复议人刘某与被执行人施某系夫妻关系。2001年2月1日,刘某购买江苏省江阴市高巷路某号房屋,并取得了房屋所有权人为刘某的房产证。2003年11月28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在王某申请执行施某借款纠纷一案中,依法查封了上述房产,刘某遂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普陀法院经听证于2004年2月27日作出(2002)普执字第1289号驳回执行异议的裁定。刘某不服,于2004年3月11日向本院申请复议,要求撤销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前述民事裁定,并解除对上址房屋的查封。申请复议人刘某认为,普陀法院于2003年11月28日查封的江苏省江阴市高巷路某
    2023-04-22
    351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中,被执行人或第三人以财产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更多>

    #执行担保
    相关咨询
    • 担保人是否具有担保人配偶名下财产的能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17
      担保人配偶名下财产不能执行,担保人是以个人名义提供的担保,要执行也只能执行担保人个人的。 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担保人的夫妻共同财产,但也需要对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完毕后才能执行。如果夫妻财产没有进行分割,则不能直接执行。 除非担保的时候夫妻双方都签字了,这种情况属于夫妻双方担保,可以执行双方的财产。
    • 个人借款无力偿还,名下没有财产,其配偶名下财产能执行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4
      第一,应先确定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如果其借款用于了家庭共同生活,则该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无疑。第二,确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即可执行其共同财产,用于偿还共同债务。
    • 公证担保人名下的配偶房屋怎么执行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22
      不能。法院强制执行担保人的共同财产是可行的,但其配偶名下的财产不能。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不能直接强制执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后执行。
    • 配偶还能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6
      是否可以冻结被执行人配偶的钱?个人债务案件中,执行机构仅能执行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属于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配偶单独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可直接视为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14条的规定,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措施并通知被执行人配偶。被执行人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由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配偶间协商
    • 配偶名下的房产能买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21
      要看房地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配偶的签名,就不能出售。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即使房产证只有一方的名字,也应当由夫妻共有。房屋的处分权必须由共有人共有,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