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留地所有权属于谁以及农村自留地可以遗嘱继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4:46:38 297 人看过

一、农村自留地所有权属于谁

农村自留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所有。

自留地使用权是指农业合作化以后,集体分配给社员用于解决社员生活问题,赋予农民长期有效的土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二、农村自留地可以遗嘱继承吗

农村自留地是不可以遗嘱继承的,因为农村自留地的所有权归农村经济集体所有,不是被继承人个人财产。

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

1.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2.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3.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

4.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

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三、农民自留地被强制征用合法吗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土地实行征收,并且具有强制性。但是征收农用地需要一系列严格的批准手续,并给予被征收人合理的补偿。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10: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遗嘱继承相关文章
  • 农村自留地能不能给自留地确权
    按照谁给谁,谁用谁给谁的原则确认。具体来说,农村土地所有权是谁的,就发给谁。比如是行政村所有,就发给行政村;是村民小组所有,发给村民小组;是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发给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的土地承包权,谁承包,谁就发给谁;农民承包土地,经过土地流转,谁在实际经营,谁就发给谁。农村自留地使用权能买卖吗不可以。农村村民的自留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农民个人使用的少量的土地和山坡地或山岭地。自留地长期归农民使用,种植物归农民个人所有,作为农民个人生活和收入的补充来源。在巩固和发展集体经济的同时,应当鼓励和扶持农民耕种自留地,增加个人收入。按照法律规定,自留地、自留山不准买卖、出租和转作宅基地。《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十八条规定,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目前全国所有的市、县均已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机构整合,除西藏的部分市、县外,都已实现不动产
    2023-08-18
    238人看过
  • 村集体有权收回农村自留地吗
    一、村集体有权收回农村自留地吗村集体有权收回农村自留地,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村集体是不能收回自留地的,除非是自留地出现了某些情况,村集体有权利收回。比如自留地连续2年抛荒弃耕、自留地使用者家庭进城落户、自留地使用者家庭消亡、国家或集体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用自留地、村民自愿交回自留地等情况,村集体就能收回自留地。否则,村集体是不能无缘无故的收回自留地的。如果自留地被村集体强制或是随意收回,自留地使用者可以去相关部门举报。二、村集体收回土地使用权需要哪些材料1.申请报告(原件1份);2.申请人资格认定材料:(1)申请人为村民委员会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当选证书,复印件各1份;(2)申请人为村民小组的,提供上级村委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当选证书(复印件各1份),盖有村委会公章的村民小组证明文件(原件1份)。3.委托代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4
    2023-06-15
    163人看过
  • 农村土地继承遗嘱是属于有效的吗
    无效的;《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一、遗嘱的效果遗嘱的不生效,是于遗嘱人死亡时,其所立遗嘱虽然不违法,但却不发生法律效力,即不能执行。遗嘱的不生效与遗嘱的无效,既有不同,又有相似之处。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遗嘱的无效是因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不能发生效力,遗嘱的不生效则并非因遗嘱违法。二者的相似之处在于:被继承人的遗嘱不能执行,遗嘱所涉及的财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遗嘱无效,是遗嘱因不符合法律的要求而不发生法律效力。遗嘱只要不符合遗嘱有效条件之一,就是不应发生法律后果的无效遗嘱。但民法典特别强调下述几种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属于无遗嘱能力的人,不具有以遗嘱处分其财产的资格。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
    2023-02-16
    261人看过
  • 多余的农村自留地可以出租吗
    农村自留地一般不能出租,只能通过承包等方式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农村自留地能办理土地证吗自留地是一个历史概念,其是作为一种集体经济的必要补充。农户可以通过经营自留地,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满足家庭生活和市场需要,增加收入,活跃农村经济。自留地的数量决定于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自留地是中国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是基本农田,没有土地证,土地属于集体所有。跟房屋所用土地是一样的性质,但是有房本的原因是:房子是你自己的,但是土地是集体的。那自留地不能办土地证,如果征地的话,能够得到征地补偿吗自留地在产生之初的一个最大的优势就是不需要
    2023-07-24
    404人看过
  • 农村自留地可以在老家建房吗
    农村自留地不同于宅基地,承包地,但归农民集体所有。自留地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必要补充,是农民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改善农民生活条件。自留地不得擅自建房。建房应当通过以下步骤申请:(一)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村民,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二)村民委员会应当提交村民会议讨论宅基地的使用情况。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村或村民小组张榜上公布。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送乡(镇)国土资源研究所审并将会议记录和讨论决定报乡(镇)国土资源所备案。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涉及农用地转用、占用耕地或林地、在村庄集镇规划区申请宅基地的,应当经有关部门同意办理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的宅基地,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应当及时公布审批结果,接受人民监督。农村自留地建房需要经过地方允许吗在农村的自留地上建房,属于村民建设住宅并经依法批准的,所以不
    2023-08-07
    180人看过
  • 农村自留地是什么性质的土地,农村自留地能建房吗
    一、农村自留地是什么性质的土地农村自留地是集体性质的土地,也就是说农村的自留地是所有居住在农村当中的成员的使用地。只不过在农村宅基地分配的过程当中会对其进行划分,然后划分给各大村名,然后村民在自己的土地上进行盖建。在这里大家一定要注意,自留地是受国家保护的,不能够随意的盖房。自留地属于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二、农村自留地能建房吗农村自留地一般不能建房,建房需要经过村委会同意并经国土管理部门批准。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自留地是不允许买卖或变相买卖的,要作为宅基地,必须经过乡镇人民政府的批准。自留地是历史遗留问题,用来种植蔬菜和经济植物用的,若想用作其他途径,须向有关部门申请批复。必须办理手续。才可以建设。包括: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三、农村自留地可以继承吗农村自留地不可以继承。与承包的耕地和宅基地等一样,农民对自留地只有经营使用权,
    2023-06-27
    430人看过
  • 居民不能继承农村自留地的使用权
    案情简介:李某、李王氏系原告陈某公婆。李某、李王氏1973年相继去世,李某生前是某区某村经济合作社社员,曾在该村分得自留地一块。陈某之夫李强系居民,1997年去世。陈某于1982年迁至其他区某处居住。被告安某居住于李某生前所在村,2006年4月,安某在自家院西院墙外,早年李某所分自留地上修建砖结构、彩钢板顶西房2间。陈某认为,安某建房之地是在陈某家宅基地,此处原有其家2间土房,安某擅自将土房拆除,建造房屋,侵犯了其合法的财产权,故诉法院,要求安某拆除所建西房。陈某提供了该村经济合作社第二分社出具的证明,证明其在安某建房之处有房产,安某擅自将其房屋拆除,另建西房。安某表示,上述证据不能证明陈某在该地有房产,更不能证明其拆除了陈某的房屋。安某提供了建房申请批示表,以证明其西房建于空地上。经陈某申请,法院至某村经济合作社第一分社、第二分社调查。第一分社表示,原被告争议的土地是当年村集体分给李某的
    2023-08-15
    341人看过
  • 自留地与农村承包地的区别
    一、自留地与农村承包地的区别(一)自留地是中国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农户经营自留地是一项家庭副业,可以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满足家庭生活和市场需要,增加收入,活跃农村经济。(二)承包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承包者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同时承包方承担下列义务: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二、征收自留地和承包地有什么补偿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的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023-04-12
    207人看过
  • 什么是农村自留地?
    农民自留地种树是不违法的。占地后除了土地的补偿还要赔偿土地上作物的价值。自留地是国家分配给个人的自行安排种植的土地,无论种植经济作物亦或是种植庄稼都是具有自主权的。任何企业及个人占用农民自留地均要对农民进行赔偿。经过协商达成协议后方可进行。需要出具土地使用费用、及土地上承载作物的经济价值。不仅仅是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草场均属于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也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用途。自留地生产的产品归农民自己支配,国家不征农业税。自留畜也归牧民所有和支配,在各地规定的免征点以内不征税、不派购。自留地、自留山、自留草场的经营权受国家保护,不得随意侵占。法理上自留地和承包地的法律地位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自留地不参加重新分配。在补偿和流转等问题上并没有什么区别。对于土地的补偿与承包地没有区别,土地实际耕种的人应该获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如果给他人使用,在土地补
    2023-06-03
    425人看过
  • 农村自留地是否可以被政府收回?
    1.国家可以强制征地,征收土地本来就是带有强制性的。但这种强制性并不是无任何约束的强制,而是在法律下的强制,必须依法履行规定的法律程序,只要履行了法定的程序,农民就必须交出土地。2、合法征地的补偿,当然是很少的,与土地出让的价格相比,差距很大,这一点也体现出了征地的强制性。3、合法征地的补偿标准,由当地市县政府制定,当然,省政府一般会制定一个控制线。合法征地的,当地市县政府和国土局应当依法发布《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其中的《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应当明示补偿安置标准,农民也正是通过这两个公告才得知土地被征用以及补偿安置标准的。如果没有这两公告,则基本可以认定征地不合法。农村自留地被征收多少钱一亩?自留地被征收的费用是没有一个固定标准的,不同的地理区位征收费用也不同。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第四十七条条例规定:被征收的土地,要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先用途予以补偿。而耕地被征收的补偿
    2023-07-07
    392人看过
  • 农村自留地该如何确定归属?
    什么是自留地?农村自留地该如何确定归属?自留地属于国家和集体的东西,我们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没有继承的权利,只有使用权。国家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法律是怎么规定自留地的继承问题的?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公民的自留山、自留地,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等,有依法使用的权利。因为遗产必须是公民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农户经营的自留地、自留山的收益,如种的庄稼、果木、药材等,则为个人所有。你父亲去世后,这些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另外,因为我国农
    2023-06-02
    248人看过
  • 农村拆迁自留地补偿
    农村拆迁补偿有现金补助主要包括宅基地所有权补偿价和集体住房补贴价,一户多宅的情况下,房屋还是属于个人所有的,因此可以按照集体补偿价获得一定的现金补偿。而宅基地补偿价格是按照法律规定允许的宅基地面积进行的,违规的宅基地享受不到。在相同的宅基地面积下补助房屋,对多余的房屋也一并计算房屋的面积,给予其房屋的补贴。这种情况下,村民通常可以拿到一栋两楼或四楼的房子,但宅基地不变。一、如何补偿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拆迁被拆迁人是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人,对房屋所有权人的认定,一般以房屋管理部门的登记资料为准。只要有房屋所有权人的认定,而且房子是合法建造的,可以根据以下的标准来要拆迁补偿,1、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房屋的单价x房屋建筑面积。2、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x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如果是违章建筑,则不予补偿。二、修路房屋被拆怎样赔偿一、农村房子一般农村的房屋拆迁补偿是
    2023-03-06
    321人看过
  • 农村自留地能办理土地证吗?
    自留地是一个历史概念,其是作为一种集体经济的必要补充。农户可以通过经营自留地,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劳动时间,生产各种农副产品,满足家庭生活和市场需要,增加收入,活跃农村经济。自留地的数量决定于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自留地是中国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是基本农田,没有土地证,土地属于集体所有。跟房屋所用土地是一样的性质,但是有房本的原因是:房子是你自己的,但是土地是集体的。那自留地不能办土地证,如果征地的话,能够得到征地补偿吗?自留地在产生之初的一个最大的优势就是不需要缴纳农业税,享受相关的农业优惠政策,但是自我国取消农业税后,其与通常的承包度的界限已经很难区分。再者,对于宅基地和承包地,国家会颁发相应的土地证,但是对于自留地,国家现在并没有对其发放任何的证件。但是由于其属于客观的存在,在遇到政府征收的情形下,政府会统一按照征收普通农用承包地的标准进行相应的补偿。但
    2023-04-16
    455人看过
  • 农村的耕地属于谁的所有
    农村的耕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很明确的,是“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农村的耕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律师补充:农村土地转包的最长年限是多久?耕地的转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转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转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转包期,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1、耕地的转包期农村实行土地转包经营制度的土地主要是耕地,法律和有关政策对转包期限都有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转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转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有关政策也指出,土地转包再延长三十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转包期可以更长。2、草地、林地的转包期草原转包面积31.2亿亩,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76.9%
    2023-05-06
    238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嘱继承又被称为指定继承,是与法定继承完全不同的一种遗产继承方式,主要针对被继承人在生前订有有效遗嘱的情形。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分割程序都必须满足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这就是遗嘱继承的执行效力。... 更多>

    #遗嘱继承
    相关咨询
    • 农村可以立自留地遗嘱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26
      农村自留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立遗嘱的。自留地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自留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不是该村村民的子女是不能续包的);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
    • 农村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哪个所有
      广东在线咨询 2021-08-17
      农村的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一、什么是自留山自留山是指农业集体化后分给社员使用和经营的小块山林。山权仍归集体所有,林木和林产品归社员个人所有。 二、什么是自留地自留地是中国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
    • 侄女可以继承农村自留山上的自留地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2
      不能继承。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与是否亲侄儿没有关系)。山林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山林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可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
    • 农村自留地没法立遗嘱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29
      农村自留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立遗嘱的。自留地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自留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不是该村村民的子女是不能续包的);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农民集体
    • 农村自留山属于谁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9
      我是2000年从另外一个买房到我现在的所在地,因我买房的这一家人他以全家农转非迁到他老公厂里去了,我买他的房子生产队就要我必须接收他这一家在农村一切土地包括自留地,自留山,因为这一切的土地我都是在生产队接收的,现在我的自留山被一个石粉厂租用了,他现在回来说这自留山是他的,他收钱,村里也要给他但我不服,因为我在生产队里都接收了10多年了,怎么可能是他的,他现在以告到了法院,因为他在法院的关系很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