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还有没有继承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1 11:22:20 444 人看过

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的没有继承权。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的行为属于继承权的绝对丧失,继承权绝对丧失的法律效力在于继承人的继承权永久的丧失,不可逆转。即使被继承人没有死亡,杀害行为未遂,但是继承人仍会因杀害行为而丧失继承权

对被继承人不享有继承权的子女包括哪些

一般来说,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育子女和有赡养关系的继子女享有继承权,但子女有下列行为的,不享有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是为了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5、以欺诈、胁迫手段强迫或阻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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