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一劳三逸”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0:40:53 185 人看过

如何按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中的约定给员工涨工资,增幅多大,既要考虑公司的整体利益,又要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值得商榷。去年底,经过工会和公司行政双方的几个回合协商,最终确定,从今年1月1日起,公司按15.2%幅度直接增加员工工资。

3月28日下午,在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会罗主席的办公室里,罗主席向记者回忆起去年底那场协商的经过。

他说,能够及时给员工涨工资,是得益于2011年5月31日签订的那份《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记者从罗主席向记者出示的《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中看到,合同约定本合同有效期为3年,自2011年5月31日至2014年5月30日止,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经协议双方协商签订新协议,新合同未签字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合同还约定了三项原则:公司工资分配制度要遵循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原则;坚持员工工资收入水平随公司经济效益的增长而逐步提高的原则,公司一线员工工资增长不低于公司平均工资增长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协商一致,既考虑公司承受能力和长远发展目标,也考虑员工的利益和需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和谐稳定的原则。

合同尤其是对工资集体协商的参考因素做出了明确规定,即公司和工会协商确定年度员工月工资水平应符合国家有关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并综合参考七方面的因素:国家及海南省国民生产总值(GDP);国家及海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国家及海南省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本年度海南省政府公布的工资指导线;企业所在地区昌江县的最低工资标准;公司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及工资支付能力;上一年度员工月工资平均水平。

合同的第六条规定了员工工资增长机制,约定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使员工的工资水平随着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而增长;当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较好时,员工工资水平应实现稳步增长。

一方面,当公司经济效益较好并完成年度利润预算指标时,员工月工资(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增长幅度剔除年度海南省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后不低于8%。

另一方面,当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未完成年度利润预算指标但经济效益良好时,员工月工资(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增长幅度不低于年度海南省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

还应该同时考虑三方面的因素:员工月工资年度增长幅度由双方参考本合同第五条的相关因素协商确定;公司制定下一年度生产经营和利润指标时,应同时确定员工工资增长总额,并列入公司财务预算;当公司实现盈利时,公司应按照董事会确定的净利润的比例数提取效益奖或年终奖发放给员工,增加员工收入。

合同的第七条规定了员工工资降减机制,约定公司应建立健全员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当公司生产经营遇到困难时,保障员工工资正常支付或适当降减。

在什么条件下可以降减?集体合同也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即当公司生产经营未完成年度利润预算指标,经济效益与上一年度比降幅大于70%时,员工月工资水平不增长;当公司生产经营遇到严重困难出现亏损时,员工月工资水平可适当降减,降减幅度平均不超过20%,员工月工资水平不得低于昌江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据介绍,海南矿业是一家拥有50多年历史的国有矿山企业,2007年改制为民营控股企业。为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员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使员工的工资随着企业效益的提高而增长,在海南省总工会的支持和帮助下,2011年,海南矿业公司工会认真调研、深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积极与行政沟通,制定了员工工资与企业效益直接挂钩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并于2011年5月在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上,代表员工与公司行政正式签订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一直洋溢着笑脸的海南矿业公司党委杨书记对记者说:我们的工资集体协商不搞虚的,全是实打实。合同签订后,双方严格履约。公司已于2011年12月31日制定了《2012年员工薪酬调整办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从2012年1月开始,提高员工工资标准,直接增长幅度为15.2%,同时增加福利费标准。

我们公司工会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作为创建和谐企业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通过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拓宽员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渠道。健全劳动争议矛盾预警预测和预防调处机制,增强员工自觉履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爱岗敬业,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积极贡献。公司工会唐副主席告诉记者。

员工们纷纷表示,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是工会为员工办的一件实实在在的好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20: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可否签订专项集体合同
    所谓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专项集体合同的订立、效力及发生争议的处理同集体合同。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合同签订后可否任意解除合同不可以任意解除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的一般合同解除条件大致有四大类型:1、是协议解除的条件;2、是约定解除的条件,即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3、是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是违约行为,即对方延迟履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2023-07-23
    425人看过
  • 四川专项集体合同保护女工权益
    四川省攀枝花市总工会在女职工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大力推行平等协商和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集体合同,近日专门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推行女职工特殊权益平等协商制度,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意见》。《意见》明确了合同的内容、签订程序、签订方式和工作方式。四川省攀枝花市总工会在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大力推行平等协商和女职工特殊权益专项,近日专门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推行女职工特殊权益平等协商制度,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意见》。《意见》明确了合同的内容、签订程序、签订方式和工作方式。到目前为止,全市县(区)均已开展了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试点工作,其中东区总工会签订了3家,西区总工会签订了2家,仁和区总工会签订了3家,米易县总工会签订了3家,盐边县总工会签订了1家。有关人士指出,工会与企业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是建立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维权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
    2023-06-10
    402人看过
  • 集体劳动合同最低工资标准
    一、集体劳动合同最低工资标准集体劳动合同又称为团体契约、集体协议等,它是经全体职工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后,由工会或者职工委托的代表与用人单位为规范劳动关系订立的,以全体劳动者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为主要内容的协议。劳动者实际到手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为劳动法相关规定基本工资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根据部分省市集体劳动合同工资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工资集体合同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资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工资集体合同:双方集体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工资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订立工资集体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工资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因不可抗力致使工资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者部分无法履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变更或解除的其他情形。二、集体劳动合同内容1、实行集体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劳动者整体的合法权益,调整和改善劳动关系,促进企
    2023-04-12
    370人看过
  • 什么是专项集体合同,订立专项集体合同主要涉及的内容有哪些
    所称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订立专项集体合同主要涉及的内容有哪些(一)劳动报酬;(二)工作时间;(三)休息休假;(四)劳动安全与卫生;(五)补充保险和福利;(六)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七)职业技能培训;(八)劳动合同管理;(九)奖惩;(十)裁员;(十一)集体合同期限;(十二)变更、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十三)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的协商处理办法;(十四)违反集体合同的责任;(十五)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第九条劳动报酬主要包括:(一)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二)工资支付办法;(三)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四)工资调整办法;(五)试用期及病
    2023-05-03
    112人看过
  • 劳动法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劳动法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第三章和集体合同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
    2023-06-10
    385人看过
  • 什么是专项集体合同,有何规定
    从集体合同所涉及的内容看,分为综合性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所谓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的订立、效力及发生争议的处理同集体合同。律师补充: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
    2023-05-06
    67人看过
  • 专项集体合同是否可以协商解除
    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七条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第三十八条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期满或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提出重新签订或续订的要求。第三十九条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一)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二)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三)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一条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适用本规定的集体协商程序
    2023-05-03
    439人看过
  • 乌鲁木齐首家企业与员工签“三项集体合同”
    乌鲁木齐市首家企业15日与百名员工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集体合同》三项合同,自协议签订后该企业百余名员工将获得切身利益,无后顾之忧。2011年是乌鲁木齐市改善民生年,该市将《乌鲁木齐是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列入今年立法计划,全面推行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新疆华春集团作为今年的集体合同协商签订的重点示范企业,在广泛听取职工和企业的意见后,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待遇等劳资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达成书面协议。该集团工会主席高青告诉记者,与员工签订三项集体合同是我们集团充分尊重每一位员工的具体体现,可以进一步振奋员工的工作积极热情,让他们在企业中相安无忧,也可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员工代表张新丽介绍,为了让更多的企业员工受益,集团先后和我们多次协商、对话,倾听来自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今天在这里签订合同不仅是企业为员工的利益着想,也是企业对员工负责人的一
    2023-06-05
    104人看过
  • 专项集体合同含义及类型有哪些
    所谓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合同的具体内容,可能涉及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也可能只涉及劳动关系的某个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方面的问题也逐渐展现,想要一劳永逸地在一个集体合同里面解决所有问题越来越不可能。为了减少协商谈判所需要的社会成本,也为了更有针对性、更有效地解决劳动关系某一个方面的问题,工会在推进集体合同制度的实践中订立专项集体合同,逐渐成为一种普遍形式。像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社会关注较多的方面已经签订了不少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规定》中也有不少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对此予以专门规定。一.关于劳动安全卫生的专项集体合同随着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认识逐渐深入,劳动安全卫生标准
    2023-04-19
    189人看过
  • 青海推进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近年来,青海省各级工会及女职工组织坚持把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作为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重要手段,截至目前,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占签订集体合同企业的93.7%,近十万女职工因此受益。这是记者近日从青海省总工会了解到的。据介绍,在推进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中,青海省各级工会及女职工组织坚持把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作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建设、模范职工之家建设、工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组织建设等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检查、同步考核落实。青海省总工会女职委专门制定了专项合同文本,涵盖女职工劳动就业、同工同酬、休息休假、四期保护、妇女病普查、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等权益,做到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内容更加完善。
    2023-04-23
    493人看过
  • 专项集体合同为女工维权构筑和谐之约
    青岛市城阳区红岛街道办事处所属企业一名女职工向工会反映,她因怀孕7个月不适宜长时间使用电脑工作,又不愿与企业把关系搞僵,请工会予以协调,工会的负责同志在了解情况属实后立即与企业负责人通了电话,从专项集体合同的履约方面督促企业为这名女职工调换了工作岗位,既解决了这名女职工的实际问题,又消除了她的思想顾虑。记者从今天召开的青岛市工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青岛已有许多企业签订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这些结合企业实际为女职工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构筑起维护女职工权益的和谐之约。据了解,在今年10月全国工会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会议上,全总要求自2006年起,用三年的时间,在90%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全面提升女职工维权水平。为此,青岛市总工会专门制订下发了《青岛市总工会关于签订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意见》,并印发了合同范本
    2023-06-09
    297人看过
  • 哪些属于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条款内容的
    一、哪些属于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条款内容的属于集体合同中,劳动保护专项条款的内容包括: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内容】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第五十二条【专项集体合同】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1、主体不同:集体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企业,另一方是工会组织或劳动者按照合法程序推举的代表。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是企业和劳动者个人。2、内容不同:集体合同的内容是关于企业的一般劳动条件标准的约定,
    2023-04-18
    116人看过
  • 工资集体协议可以代替集体合同吗
    一、工资集体协议可以代替集体合同吗工资集体协议是属于专项集体合同,但不能代替集体合同,签订工资集体协议,还需要签订集体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内容】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第五十二条【专项集体合同】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二、集体合同的审查程序是什么1、制定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合同应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一般情况下,各个企业应当成立集体合同起草委员会或者起草小组,主持起草集体合同。2、
    2023-04-18
    229人看过
  • 哪些是工资集体合同
    一、哪些是工资集体合同1、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工资集体合同(或协议)即劳动者就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与工资管理与支付相关联问题经协商达成意合而形成的合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二、工资集体协商金和集体合同的具体区别1、劳方的协商主体有区别。集体协商的劳方主体是用人单位工会或职工代表。劳资协商的主体既包括作为用人单位劳动者整体利益代表的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也包括劳动者当事人个人。
    2023-06-11
    166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什么是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与专项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的分别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4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可以分为综合性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两种,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合同作为一种劳动法律制度,是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
    • 专项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 与综合性集体合同的主要区别在哪方面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4
      专项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协议)与综合性集体合同的主要区别表现在包含的内容不同。综合性集体合同,是指对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一揽子事项订立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是指双方就劳动关系涉及的某项具体内容协商,订立专门的集体合同。劳动法律规定了集体合同的内容包括: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职业培训、福利待遇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专项集体合同内容,即:“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
    • 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与其他专项集体合同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4
      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即其所涉及的只是企业的一个方面、女职工权益保护、法规,或是对部分职工(如女职工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有约束力、女职工权益保护,也有其特点,一般是针对某个劳动关系双方都关注的问题订立专项集体合同。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专项集体合同的约束力和其他集体合同相比。专项集体合同涉及某一个侧面的问题、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工资调整机
    • 工会专项集体合同要怎么写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30
      工会续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程序: 根据《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及《集体合同规定》的有关规定,签订集体合同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确定集体协商代表。 集体合同是集体协商的双方代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在为签订集体合同或者专项集体合同进行集体协商时,用人单位与职工双方都应确定集体协商代表。集体协商
    • 集体合同什么叫专项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03
      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个具有较全面内容的集体合同,也可以就如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内容,分别订立彼此相对独立的“专项集体合同”。 因此,为了提高集体合同所约定事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