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西二级建造师注册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九条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审批,具体审批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3、《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五条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资格证书的人,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4、《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第十一条规定: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可以申请注册。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申请注册建筑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或者互认资格证书;
2.只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施工图审查、城乡规划编制等单位;
3.近三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设计及相关业务一年以上;
4.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5.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所列的不予注册的情形。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未达到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4.因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5.因在建筑设计或者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行政处罚或者撤职以上行政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6.受吊销注册建筑师证书的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7.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二、广西二级建造师注册办理地点
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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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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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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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02二级建筑师是指具有职业资格证书的建筑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受聘于相关单位,符合继续教育要求,没有建设部令第一百五十三号第十五条所列情形。并在执业证书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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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法律依据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2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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