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体应当是司法机关正常查明犯罪,追缴犯罪所得及收益的活动;
2、观方面包括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要求必须是一种明知,对于本罪的明知有两个方面必须注意,一是明知的内容,二是明知的程度。
律师补充: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主观方面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明知”不一定是“确知”,即行为人无需认识到这些财物一定是犯罪所得或犯罪所得产生的收益,只要行为人认识到这些财物可能是犯罪所得或犯罪所得产生的收益即可。具体而言,行为人在主观方面的“明知”可以理解为,只要行为人对财物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怀疑,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行为对象具有“涉赃性”,但仍然掩饰、隐瞒,即具备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主观要件。
在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中对“情节严重”进行把握时,除了要坚持法律及司法解释关于“情节严重”的数额、次数等标准外,还要结合具体案件中被告人的主观故意、犯罪对象、上下游量刑平衡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属于上游犯罪的事后帮助犯,没有上游犯罪取得财物,就没有本罪可言,本罪的社会危害性一般比上游犯罪小的多,故本罪的量刑对上游犯罪具有依附性。因此,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上游犯罪所指向的系同一笔财物的情况下,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行为人的量刑原则上要比上游犯罪人的量刑要轻一些,而且要适当拉开档次,从而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如何认定
93人看过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如何认定?
247人看过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认定
438人看过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认定
207人看过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认定
320人看过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额如何认定
234人看过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如何认定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9根据刑法312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首先本罪的构成的要件之一“明知”应该理解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是犯罪所得,如果不知道也没有理由知道是犯罪所得的,则不能构成本罪。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如何认定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9参考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如何认定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8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司法实践中,如果在交易过程买卖双方都心照不宣,犯罪嫌疑人矢口否认,又没有卖赃者已告知收赃人赃物来源的供述,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推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明知”。 1、如果犯罪对象为机动车,那么直接依据《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司法解释关于明知的法律推定。 2、如果犯罪对象为机动车以外的普通财物,则采用事实推定的方法来判断犯罪嫌疑人对赃物不法来源“明知”的认识程度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如何认定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2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额的认定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第三条第一条规定,隐瞒犯罪收入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第二项规定,隐瞒犯罪收入及其产生的收益十
-
如何认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辽宁在线咨询 2022-05-251、如果犯罪对象为机动车,那么直接依据《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司法解释关于明知的法律推定。 2、如果犯罪对象为机动车以外的普通财物,则采用事实推定的方法来判断犯罪嫌疑人对赃物不法来源“明知”的认识程度:一是看赃物交易的时间、地点,如夜间收购、路边收购,对“明知”认识的程度就大于白天收购、市场收购;二是看赃物的品种、质量,如果赃物属于刚在市场发行的新产品,则不法来源的可能性就大,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