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是否免责,关键在医疗机构是否尽到相应的审核、告知、劝阻、注意义务,及免责条款是否为病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病人一旦交纳了住院治疗费或押金,且办理了入院手续,医患之间即建立了住院期间的医疗服务合同关系。病人要求离院外出违反了入院须知,医疗机构在尽到相应的审核、告知等义务后,同意病人请假外出的,属于医疗机构与病人在住院医疗服务合同的基础上,订立了医疗服务合同的补充条款。该请假条,包括免责条款,仍属于医疗服务合同的范畴。
有观点认为,根据《民法典》(以下称《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之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医患之间签订的免责条款无效。
笔者认为,在此,需探讨《民法典》此条款的立法原意。《民法典》之所以会如此规定,是为了给弱者以特殊保护,以免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损害弱势一方的利益。一般来说,只要是双方经过协商,在自愿的基础上,且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免责条款是有效的。这也符合我国《宪法》对人身权的保护,及《民法典》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效力的规定和《民法典》对合同效力的规定。因此,在医疗机构尽到相应的义务后,病人仍坚持出院的,即可认为请假外出是病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免责条款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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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效力要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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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定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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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的免责条款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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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效力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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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免责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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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无效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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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条款,用于免除或限制其未来的合同责任。免责条款通常由合同一方写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义要约,以获得另一方的承诺,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在现实生活中,写合同免责条款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写过度加重对方风...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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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免责条款的效力是怎样的,对于免责条款的效力是怎样认定的呢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4下列免责条款的效力不应当予以确认:(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免责条款,损害国家利益的;(2)当事人恶意串通订立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免责条款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免责条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免责条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6)免责条款免除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对方造成财产损失责任的;(7)免责条款免除造成人身损害责任的。此外,如果免责条款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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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的效力该怎么认定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1当免责条款符合下列条件时认定其有效: 一、免责条款的内容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二、免责条款的内容是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不存在欺诈、胁迫一方订立免责条款的情况。 三、免责条款的内容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 四、免责条款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 五、如果是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也就是订立免责条款的一方必须向另一方说明免责条款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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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免责条款效力的规定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1【合同免责条款】合同法对免责条款效力的规定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对于免责条款的效力,法律视不同情况采取了不同的态度。一般来说,当事人经过充分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只能是完全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的,免责条款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法律也承认免责条款的效力,否则就没有合同自由可言了。但是对于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免责条款,法律也是应当禁止的,否则不但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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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认定合同免责条款的效力?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6一、免责条款1、合同双方可以自行约定免除合同一方的某些责任,这是法律赋予合同当事人的自由,对方有义务遵守法律认可的免责条款。格式条款就是合同一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订好的条款,而且该条款在订立合同时没有和对方协商。2、拟定格式条款的出租人有义务以一种合理的方式提示承租人注意免除或者限制他的责任条款,例如,应当在合同中用不同颜色或者黑体字来打印免责条款,或者在订约的时候向承租人说明存在这个免责条款。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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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免责条款的效力是怎么认定的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2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事先约定免除或者限制一个方当事人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免责条款无效: 1、显失公平的无效。 2、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恶意串通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订立合同中设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均属无效。 3、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未向对方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的无效。 4、造成对方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