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包的拖欠工资的应当由哪方承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03:20:32 487 人看过

转包的工程款发生了拖欠的,首先是可以找转包方,要求其按照转包合同的相关约定,来支付对应的工程款的,协商不成的,是可以前往法院进行诉讼的。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怠于向发包人行使到期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其到期债权实现,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律师补充: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17: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资相关文章
  • 工程款拖欠应当承担的责任有哪些情形
    一、工程款拖欠应当承担的责任有哪些情形1.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有权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或解除,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初次验收不合格经修缮后合格的,也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但承包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修缮费用,但经修缮后仍不合格的,发包人可不予支付工程款;3.承包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情况主张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实际损失。二、拖欠工程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因此,各承包商可以采取书面发函(对方一定要签收或采取挂号信等形式证明已送达)、向清欠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投诉(一定
    2023-03-29
    159人看过
  • 应当由什么人承担“包工头”工伤的工伤保险责任
    高院最新判例:“包工头”也是劳动者,被挂靠单位对“包工头”的工伤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裁判要旨】1.“包工头”也是劳动者。无论是从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本意,还是从工伤保险法规的具体规定,均没有也不宜将“包工头”排除在工伤保险范围之外。“包工头”作为劳动者,处于违法转包、分包利益链条的最末端,参与并承担着施工现场的具体管理工作,有的还直接参与具体施工;其同样可能存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而伤亡的情形。“包工头”因工伤亡,与其聘用的施工人员因工伤亡,就工伤保险制度和工伤保险责任而言,并不存在本质区别。如人为限缩《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不将“包工头”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将形成实质上的不平等;而将“包工头”等特殊主体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则有利于实现对全体劳动者的倾斜保护,彰显社会主义工伤保险制度的优越性。总之,将“包工头”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并在其因工伤亡时保障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由具备用工主
    2023-06-17
    235人看过
  • 停工留薪期间护理费应当由哪方承担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出现这种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以采取两种方法处理:一是由本单位派人对工伤职工进行护理照顾;二是由用人单位负担合理的护理费用。至于护理费的支付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有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1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2023-05-04
    251人看过
  • 误工费应由拖欠工资责任人或受害者承担?
    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责方意外伤害和人员公司工伤赔偿。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和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来计算具体误工天数,然后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以及个税完税证明等计算误工期间的总收入损失。一般以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来计算。员工工资该由谁承担举证责任在很多的劳动工资的纠纷中,对于单位是否已经支付工资由谁来承担举证责任双方常常会争执不下。但是,根据我国的有关司法解释,是否已经支付工资的举证责任应该由用人单位来承担。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这就是说,用人单位应当保留向劳动
    2023-07-07
    215人看过
  • 公司应当承担的工伤赔偿责任包括哪些方面?
    公司赔付工伤费用如下:1、用人单位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构成伤残的,伤残职工每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和离职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2、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支付给工伤职工的全部赔偿项目;即工伤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区域外交通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或伤残津贴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用人单位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未向劳动者申报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仍应当承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如因工伤赔偿办理方法为,应先确定伤残等级,然后根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金额,再与单位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维护其合法权益。工伤保险公司赔付要做伤残鉴定吗认定工伤后不一定要做伤残鉴定,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
    2023-07-15
    60人看过
  • 包工头拖欠工资找承包方行吗
    一、包工头拖欠工资找承包方行吗就包工头拖欠工资给广大农民工这一现象,农民工有权依法向其主张权益,要求其支付所欠薪资;而总承包企业则有责任在未全额结算工程款项的情况下,对农民工人资进行相应的垫付。这种雇佣关系实际上属于劳务合同范畴,因此,包工头理应对农民工按约支付他们应得的劳动报酬。我们必须认识到,法律问题往往具有复杂性和多样性,不同的细节变化都有可能对事件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10条规定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农民工还可以要求总承包企业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垫付工资。如果工程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工程承包企业应当对此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此时
    2024-07-21
    367人看过
  • 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应当由谁承担
    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问题应该是由个人独资企业,和投资者共同承担。个人独资企业在解散后,原来的投资人仍应该要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债权人在五年内没有向债务人主张债权的,则该责任消灭。如果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该要以个人其他财产清偿债务。根据根据《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应当进行清算。《个人独资企业法》对个人独资企业清算作了如下规定:1.通知和公告债权人。《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2023-03-10
    476人看过
  • 违法分包转包的民工受工伤的责任由谁承担
    违法分包中,民工受的工伤由违法分包的单位负责。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将承包业务转包,工伤保险责任应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一、违法分包怎么承担法律责任违法分包的法律责任有:1、民事责任:违法分包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而造成损失的,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中赔偿损失的范围应当包括返工费用、拆除重建费用、工期延误损失等。2、刑事责任:违法分包本就存在极大的质量安全隐患,若因此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相关主体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二、小包工头不承担赔偿怎么办?由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或者转包方赔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受伤是属于工伤的,由工伤保险赔付,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赔付,用人单位不赔偿的,劳动者可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三、建筑施工事故赔偿问题1、建筑工程实行
    2023-03-27
    247人看过
  • 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有什么
    一、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有什么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如下:(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公司债务承担的方式有
    2024-02-07
    369人看过
  • 公司拖欠工资要怎么办,员工工资应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为一个月,单位拖欠员工工资,一般情况下员工都需要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按时支付工资。在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调解,如果调解无效,那么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索赔,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员工工资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一般情况下,主要是用人单位的企业内部劳动规章、考勤记录、工资表、社会保险费台帐、人事档案等证据,这些证据由用人单位单方面保管,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024-05-05
    133人看过
  •  工资拖欠严重,工厂应承担相应责任
    劳动者在上班1天后被公司辞退,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其工资是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联系劳动仲裁机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因违法辞退产生的赔偿金和拖欠的工资。劳动者签了个人辞职书,就是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主动解除合同了,这样的情况公司只需给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工资、却不必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在上班1天后被公司辞退,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其工资是违法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联系劳动仲裁机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因违法辞退产生的赔偿金和拖欠的工资。劳动者签了个人辞职书,就是劳动者有试用期内主动解除合同了,这样的情况公司只需给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工资、却不必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不签,公司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就必须拿出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劳 动 仲 裁 : 工 资 拖 欠 , 劳 动 者 维 权根据素材所述,如果公司强制调岗劳动者,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这是因为根据《劳动争
    2023-09-22
    357人看过
  • 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谁清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条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工程转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工程转包的法律责任表现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1、民事责任体现以下4个方面:(1)转包人与实际施工人之间签订的转包合同无效,已履行的合同内容无法直接返还,应折价补偿。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实际施工人可参照合同约定主张工程款,在转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损失由转包人与实际施工人根据过错责任来承担;(2)因转包产生的拖欠材料款、租赁
    2023-06-15
    122人看过
  • 承包关系下工人工资由谁承担
    一、承包关系下工人工资由谁承担包工头承担工人工资,包工头是雇佣人,赔钱不是不给工人发放工资的理由。如果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打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分包单位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二、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区别1、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区别有以下两点:(1)定义不同,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律规定继承人;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
    2023-06-11
    327人看过
  • 代签欠条的,还款责任应当由谁来承担?
    王某是某村最大的一家养殖户。王某与镇里的一家专营肉类的商店保持着长期的供货关系。2005年9月,王某给商店送100公斤猪肉,双方未即时结清货款,于是,商店店员郝林给王某出具一张欠条,暂欠王某猪肉款1500元。落款为:某商店。2006年l月,王某在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王某是某村最大的一家养殖户。王某与镇里的一家专营肉类的商店保持着长期的供货关系。2005年9月,王某给商店送100公斤猪肉,双方未即时结清货款,于是,商店店员郝林给王某出具一张欠条,暂欠王某猪肉款1500元。落款为:某商店。2006年l月,王某在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以郝林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郝林支付所欠猪肉款1500元。律师点评本案中,谁的主张应当得到支持呢?这主要取决于本案中双方的证据情况,具体分析如下:首先,王某主张真正的债务人是郝林。王某举出欠条已经证明的事实是:自己为债权人;欠款数额和欠款理由。欠条未证明的事实是:落款为
    2023-06-08
    434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资
    词条

    工资即员工的薪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更多>

    #工资
    相关咨询
    • 谁承担过包工头找拖欠的工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0
      1、包工头承担工人工资,包工头是雇佣人,赔钱不是不给工人发放工资的理由。 2、如果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打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 拖欠工资律师费由谁承担?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1-15
      根据权利义务相对原则,拖欠工人工资律师费由请律师的人承担。但是对于这一部分的费用,可以在起诉书中要求由拖欠工资的一方承担,但是这个请求法院不一定会支持关于拖欠工人工资律师费谁承担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农民工非法转包工资由谁承担?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4
      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或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
    • 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谁承担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31
      1、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由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因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因工程总承包企业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清偿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责任。 2、根据《关于加强建
    • 哪些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4-14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