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据的证明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也就是证据对证明案件事实的价值。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的大小,取决于该证据与案件事实有无联系以及联系的紧密、强弱程度。一般来说,如果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紧密,则该证据的证明力较强,在诉讼中所起的作用也较大。可见,证据的证明力与证据的关联性密切相关,关联性是证明力的基础和根据,证明力则是关联性的外在表现。证据的证据能力,是指证据材料在法律上允许其作为证据、成为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资格。
2、证据能力又称为“证据资格”。证据能力所解决的是证据的可采性问题。如果某一证据不具有可采性,则不能在法庭上提出,不能被事实裁判者看到和听见。对证据的可采性,主要是通过一系列的证据规则加以调整的,这些规则多是消极性规定,包括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传闻证据排除规则、意见证据排除规则等。可见,证据的可采性与证据的合法性并不等同,二者的内涵、外延并不完全一致。
3、根据可采性要求,即使是合法的证据,也可能由于其他方面的考虑而不予采纳,如传闻证据予以排除。特定情况下,即便是不合法的证据也有可能得到采纳,如“毒树之果”的例外。但整体上说,合法性是证据可采性的基本前提之一,绝大部分违法证据应予排除。
一、二审法官看新证据吗
1、如果有新的证据,二审法官是会看的。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有新的证据能够证明被告人无罪、最轻的,二审法院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
刑事诉讼证据的证据能力,刑事诉讼证据的证明力
371人看过
-
书证的证据能力与证据力
245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言词证据可否能作为证据?
110人看过
-
刑事诉讼证据能力的客观性是什么,证据有主观性吗
63人看过
-
电子证据在我国的证据能力刍议
197人看过
-
刑事言词证据的效力,只有言词证据能否定案
337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
电子证据属于刑事诉讼中有法律效力的证据之一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23根据法律规定,电子证据在一定条件下在刑事诉讼中是有用的。刑法中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鉴定、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必须经过核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
谁有家庭暴力的证据,这些证据怎么起诉离婚,能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26在诉讼离婚中,能够证明家暴的证据有; 1、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如果这些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或者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 2、报警记录。如果家庭暴力发生后,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那里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
-
借条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借条能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作为证据起诉离婚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7借条是书证,在必要时也可以成为物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0条的规定,借条效力优于其他的证据完全证明力。况且根据一般生活常识,如果双方不存在事实上的借贷关系,借款人也不会随便给借条持有人出具借条,在借款人没有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借条效力的前提下,借条应当能够直接证明双方当事人借贷关系成立。因此,除非对方当事人有确凿的、相反的证据足以推翻借条所记载的内容,否则,(原告)借条
-
刑事诉讼法证据的含义是什么,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种类与证据包含哪些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06一、证据的含义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这表明证据是证实、标明案件的客观、真实情况的所有事实。它包含了三层意思:1、证据是客观事实,而不是主观推断;2、证据证明的是案件真实情况,不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不能作为证据,故意歪曲案件真实情况,使司法人员对客观事实、案件真相产生误导的“证据”则是假的证据,是伪证;3、证据及包括证明被告人有罪的事实,也包括被
-
什么样的证据才能够取得证据,作为证据应该具备哪些特殊的证据效力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23证据的取得一般有两种情形:(1)日常生活中的积累;(2)临时搜取。其中包括音视频资料、证人证言、物证等。要作为证据使用,必须与相关的事实有必要的关联性。一【证据的价值】作为证据,最重要的就是能够说明问题,能够印证某一事实的存在性,与客观事件的发生有着必然联系。这其中包括直接证据和旁系证据。直接证据就是不需要其他旁证相关联,直接就可以说明问题、证实事实。旁系证据则需要与相关其他证据并联、串联在一起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