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担保人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2 05:53:56 349 人看过

一、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担保人如何处理?

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担保人是需要承担还款的责任的,担保人需要还钱,但担保人对债务人享有追偿权。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七百条

【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二、借款人没有偿还能力担保人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1、担保合同无效;

2、保证人在被诱骗或胁迫下提供保证;

3、主合同内容未经其同意而变更,对于增加的担保义务;

4、保证合同未成立;

5、超过保证期限;

6、其他可以免责的情形。

三、借款人没有偿还能力担保人行使追偿权的条件有哪些?

1、担保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

2、因担保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

3、担保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

四、民间借贷关系中哪些人不能做担保人?

1、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

2、以公益目的的非营利性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担任担保人。

五、借款人没有偿还能力起诉担保人需准备哪些材料?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主要证据材料,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

(3)原、被告的身份证明;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六、借款人没有偿还能力起诉担保人的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七、借款人没有偿还能力可委托哪些人起诉担保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13: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无力偿还个人借款怎样处理
    1、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2、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要起诉债务人,那么在起诉后,需要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的目的;3、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法庭不予支持,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如有能力偿还但拒不支付,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2024-08-16
    174人看过
  • 借款人如何偿还借款
    借款人偿还银行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双方一般约定按等额本息还款法归还贷款,即借款人在借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月均还款额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一、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是什么意思公积金贷款还款一年以上(有的地方规定6个月)后,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另外贷款合同中也有约定。提前还款可以部分提前、也可以是全部提前。办理的话,携带:贷款合同、最后一期的银行还款回单、本人身份证,贷款申请就行。提前部分还款后,本金余额减少,银行要重新计算月还款额或还款期限,如果还款期限不变,重新计算后,月还款额减少。提前还款时,银行要收取一定的补偿金(违约金),一般是提前还款金额一个月的利息。但是目前很多银行是不需要收纳违约金的。对于采用等额月均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且放款银行为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的借款人,申请提前还款时,应避开还款日及前后各三个工
    2023-03-19
    163人看过
  • 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会被拘留吗?
    不会。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一、逾期债务被起诉还不上,怎么办?债务人被起诉后仍还不上债务的,法院可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人被判定是暂时无力偿还的,那可以和债权人协商处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请求法院作出判决。债务人可争取分期偿还。永久无力偿还的,那债权人只能在法院审决后,用债务人个人的现有财产进行清偿。
    2023-06-22
    60人看过
  • 担保人该如何处理贷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案件
    一、担保人该如何处理贷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案件担保人该按照如下方式处理贷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案件:1.担保人是向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不能随意否认担保。如不愿意继续承担担保责任,可以与债权人协商解除担保协议;2.担保人如果已经实际承担担保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可以向债务人、借款人行使追偿权,要求偿还担保人偿还的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二、担保人担保的期限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一般保证的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保证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
    2023-08-30
    156人看过
  • 借款人无力偿还:如何解决借条纠纷?
    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失败,借条可作为证据向法院起诉。但如果有银行转账凭证更保险一些,庭审当中法官也会询问是否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其次借条上是否写了归还的日期,如果写了,就从该日起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如果没有写还款期限那么可以要求其随时还款,从要求其还款之日起计算三年的诉讼时效。我没有借条怎么办借钱没有借条起诉时应注意的问题:1、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2、起诉的法院:你应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3、证据的收集:没有借条,单凭汇款单不能独立证明他欠款的事实,因此证据方面应该更全面的收集。4、如果你胜诉,法院会依法执行,如果他没有现金还款,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
    2023-07-03
    68人看过
  • 借款人因担保人无法还款,该如何解决?
    可以同时起诉债权人和保证人,法院判决后可以申请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抵扣债务。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借款人跑路,担保人怎么办一旦到了债务无法清偿的时候,担保人要注意审查自己是否有可以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1、担保人免除全部责任的情形:(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保证的;(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2、担保人免除部分责任的情形:(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2)如果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
    2023-07-04
    456人看过
  • 借款人无力偿还,是否可以向担保人追偿?
    债务人无力偿还借款是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的。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担保的方式不一样,就需要采取不同的索偿措施:1、担保合同约定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债权人可自债务人逾期还款之日起,在担保期间内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如果当事人未约定担保期间的,债权人可以自债务人逾期还款之日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还本付息。若债权人未在担保期间或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还本付息的,担保人可以免除担保责任。2、担保合同明确约定担保人承担一般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权人只有在尽最大可能向债务人追偿未果的情况下,才能要求担保人还本付息。即经起诉至法院审判且经强制执行依然未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才能在约定期间或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本付息的责任。但下列情况除外:(1)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
    2023-07-06
    193人看过
  • 担保人如何处理借款不归还问题?
    1、借钱不还,担保人当然要承担还款责任。但要注意担保的范围和担保的责任期间。2、如果借钱之后,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话,那么,之前设定的担保就没有任何意义了。3、担保有很多种形式,抵押、质押、保证、留置、定金等。担保人的责任承担方式,要看设定的具体担保方式。如果担保人逃避还钱怎么处理可以起诉处理。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两种。若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只能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先行追偿。只有当债务人财产被执行后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担保人继续承担还款责任。而如果是连带责任,当债务人没有能力还款时,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履行债务。相比之下,连带责任保证,对于担保人来说无疑风险更大。一旦借款人跑路,债务无法清偿时,作为担保人应注意审查自己有无可以免责的情形。一般来说,如果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会有部分免责的情况。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
    2023-07-17
    165人看过
  • 代担保人应当承担何种责任当借款人无力偿还
    一、代担保人应当承担何种责任当借款人无力偿还代担保人在借款人无力偿还应当承担保证责任,担保责任承担的方式如下:1.如果是一般保证人,法院对债务人强制执行后,仍然不能清偿债务的,担保人才承担担保责任;2.如果是连带保证人,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责任,偿还贷款。二、担保人民事纠纷怎么提起诉讼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5.开庭审理;6.法院做出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三、担保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条件是什么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
    2023-12-04
    363人看过
  • 如果借款人无能力还款
    法律综合知识
    一、借款人无力偿还之中的暂时无力偿还。借款人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二、借款人无力偿还之中的永久无力偿还。如果借款人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借款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2024-05-01
    414人看过
  • 借款人无力偿还,担保人应该怎么分担债务
    尽管债务人跑了,但起诉后,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在判决执行过程中,如果对方银行账号有钱,或者有其他的财产,法院可以执行借款人。关于担保人无力偿还,需要看担保人是个人,还是单位,如果是个人就很困难了,如果是单位可以申请公司破产,解决。《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024-05-19
    454人看过
  • 欠款人无力偿还担保人也无力偿还怎么处理
    一、欠款人无力偿还担保人也无力偿还怎么处理如果贷款人和担保人都无力偿还债务的,如果是暂时无力偿还,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分期偿还,但是如果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欠款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债务纠纷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民事诉讼管辖规定如下: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债务纠纷也可以到接受货币一方即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
    2023-10-30
    171人看过
  • 贷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子女能还吗
    自愿的可以,贷款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债权人没有权利要求家人偿还债务,但如果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一方承担。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一、房屋抵押贷款与房屋按揭贷款有什么区别1、贷款用途不同住房按揭贷款主要用于购房;而房产抵押贷款主要用于经营、消费用途上的资金周转。2、贷款利率不同在利率方面,按揭贷款执行基准利率;抵押贷款执行基准利率上浮。总的来说,按揭贷款比抵押贷款利率更低一些。3、贷款期限不同按揭贷款最长贷款期限为30年,每笔贷款年限由商业银行依据借款人的年龄、工作年限、还款能力等因素与借款人协商确定;而房屋抵押贷款的最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4、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抵押关系中,若债务人即抵押人,则只有两个法律关系主体,抵押权人和抵押人。而按揭关系中,最少应有三个法
    2023-02-21
    177人看过
  • 借款人改变借款用途,担保责任应如何处理
    关于借款人擅改借款用途所引发之保证责任问题:首先,如若借款人对原借款用途进行变更,并经保证人书面授权同意,则保证人仍需严格履行其保证义务;其次,于未经保证人书面准许的情况下,借款人私自更改借款用途时,如出借人事先在保证协议内作出了确保借款人专款专用的明确承诺,然而由于未能充分履行监督职责以致导致借款资金被挪作他用时,此时,保证人得以依据此类情况免除自身所负的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2024-08-03
    11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担保人如何处理无法偿还贷款的借款人?
      河北在线咨询 2024-12-27
      尽管债务人逃匿,但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在判决执行过程中,如果对方银行账户中存在财产,或者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以采取措施执行借款人的债务。关于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需要区分担保人是个人还是单位。如果是个人担保,则较为困难,但如果担保人是单位,则可以申请公司破产来解决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的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
    • 债务人无力偿还借款时,担保人有权撤销借款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1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 借款人没有签署借条,但有担保人,借款人不归还借款时,担保人应如何处理?
      青海在线咨询 2024-12-19
      一、一般保证责任。担保人需承担的职责是在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时,为债务人清偿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人需承担的职责是在债务到期时,若债权人未能实现债权,则需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若保证为一般保证,则保证人有权先诉抗辩,即在债权人未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偿还债务的要求。而连带保证人则无此权利。
    • 借款人如何确保借款无担保?
      河南在线咨询 2025-02-05
      一、关于借条无担保人的法律效应 借条是一种证明借款事实的民事法律行为,即使没有担保人,也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才能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因此,在借款合同中
    • 给他人担保后,借款人无法偿还借款,担保人应该如何应对?
      贵州在线咨询 2024-12-06
      尽管债务人逃匿,但向法院提起诉讼后,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在判决执行过程中,如果对方银行账户中存在财产,或者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可以采取措施执行借款人的债务。关于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需要区分担保人是个人还是单位。如果是个人担保,则较为困难,但如果担保人是单位,则可以申请公司破产来解决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的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