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境外来源所得税务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08:02:21 320 人看过

境外所得是指我国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根据国际通行的居民税收管辖原则,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均须依照条例缴纳企业所得税。为了避免国际双重征税,条例规定,允许纳税人在境外已纳税款在境内计算缴纳所得税时予以扣除。纳税人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在向我国政府缴纳所得税时,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境内应纳税所得额+境外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额

境外所得,原则上应按我国税法规定的成本、费用以及损失的扣除标准计算。为简便计算可暂按收入来源国家的税法计算。境外企业的亏损,不得用企业境内所得弥补,境外企业之间的亏损,也不得相互弥补。境外已纳税额的扣除,我国采用的是分国(地区)不分项的限额抵免法。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的计算公式为:

境餐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所得÷境内境外所得总额)

境外已纳税款,低于扣除限额的,可以据实扣除烟过扣除限额的,只能按扣除限额扣除。但其超过部分。可以用以后年度税额扣除的余额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纳税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准确提供境外完税凭证的,税务机关可按计算出的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的1/2应纳税额中予以抵扣。我国政府与外国政府签订有税收协定的,应按协定规定的条款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19: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纳税人相关文章
  • 企业重组企业所得税怎么处理
    一、关于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的主体适格问题企业在实施并购重组并申请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过程中遇到的一个困扰就是一方交易主体是自然人该如何适用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分立中,被分立企业的原投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企业,在分立过程中自然人也是一方交易主体,但是财税[2009]59号并没有明确该类交易主体形态能否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颁行的《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第三条及第四条的规定似乎也为自然人参与的并购重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设置了障碍。48号公告第一条规定,股权收购中的转让方、企业合并中被合并企业的股东以及企业分立中被分立企业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修改了《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第三条的规定。由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没有被废止,交易各方仍需要满足同时执行一般性税务处理或者同时执行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因此,在股权收购、企业合并和分立交易中,
    2023-02-18
    230人看过
  • 被清算企业所得税处理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一、免加滞纳金的相关政策(一)基本规定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二)特别规定1、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了申请延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如果延期缴纳申请不予批准,亦要从规定的缴纳税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加收滞纳金。从这一规定上看,根据税法对税收征免项目一贯采取正、反列举法的原则,对批准延期缴纳的税款,在延期缴纳的期限内不加收滞纳金。
    2023-03-05
    61人看过
  •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减免税
    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具体是指:1.企业在原设计规定的产品以外,综合利用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作主要原料生产的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五年。2.企业利用本企业以外的大宗煤矿石、炉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五年。3.为处理利用其他企业废弃的,在《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而新办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一年。
    2023-04-24
    496人看过
  • 企业债务重组所得税会计及税务处理分析
    从《企业会计准则12号——债务重组》和《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的发布和实施,可以看出在债务重组方面,国家对上市公司的会计和税务处理的准确性和与国际趋同的要求正在不断提高。通过对比发现,在以资产(现金和非现金资产方面)清偿债务,将债务转为资本和修改其他条件的所得税会计方面和税法上存在着重大差异,本文主要就这些差异进行研究分析。财政部2006年发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其中《企业会计准则12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新准则)相对于旧准则,与国家税务总局令[2003]第6号《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所得税会计处理上更为趋同。但是,在债务重组所得税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两者还是存在着不少差异,本文先比较两者在债务重组定义、重组的方式的差别,并对两者会计和税务处理的不同之处进行了说明,随后说明了主要差异,主要涉及了以资产(现金和非现金资产方面)清偿债务,将债务转为资本
    2023-04-19
    75人看过
  • 代扣代缴境外企业所得税有哪些问题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三条的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
    2023-02-08
    96人看过
  • 合伙企业所得税谁来交
    合伙企业本身不存在所得税,其所得由合伙人承担所得税纳税义务,也就是按照合伙人来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合伙企业的类型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企业又包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1、普通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的普通合伙人(没有上限规定)组成。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2、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都至少有1人。当有限合伙企业只剩下普通合伙人时,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如果只剩下有限合伙人时,应当解散。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二、合伙企业的
    2023-02-26
    126人看过
换一批
#财税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纳税人
    词条

    纳税人是指对国家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又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纳税人作为缴纳税款的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一个经济单位或个人是否成为纳税人,由税法的规定和企业或个人所处的经济地位决定的。 纳税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城乡各... 更多>

    #纳税人
    相关咨询
    • 居民企业是否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30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19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自中国境内外的收入,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一)销售货物的收入,根据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二)提供劳务收入,根据劳务发生地确定;(三)财产转让所得,房地产转让所得按房地产所在地确定,房地产转让所得按转让房地产的企业、机构、场所确定,股权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4)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所得,根据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
    • 境外投资企业的所得税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1
      有关境外投资企业所得税我国法律有如下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所称直接控制,是指居民企
    •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的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如何确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2-0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
    • 企业给境外人员交是否要交企业所得税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31
      这个好像是两个无关的问题吧。医保和企业所得税谈不到一起啊。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