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人受领、取回义务及行纪人提存委托物的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5 11:11:10 449 人看过

委托人应当及时验收并接受行纪人完成的所托事务的后果,委托人在接到行纪人完成事务的通知后,应当及时地接受行纪人依合同约定所完成的一切。

行纪人也可以在委托人无故拒绝受领购买的委托物时,依照法定程序将委托物予以拍卖,优先受偿后,在拍卖后的价款中扣除委托人应付的报酬。偿付的费用以及损害赔赔偿金等,如果还有剩余,行纪人应当交给有关部门提存。

行纪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为其购买的买入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并支付报酬,从而终止行纪合同。委托行纪人购买委托物后,行纪人应当通知委托人领取。在约定的领取日期前,行纪人可以暂时代为保管。如果委托人拒绝领取的,行纪人没有继续保管委托物的义务。经过行纪人的催告,在合理期限内,委托人逾期仍不取回或者不处分委托物的,行纪人可以行使提存权。

一、行纪人有哪些义务

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

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3、妥善保管的义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4、委托物处置的义务。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与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5、负担行纪费用的义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买入行纪中的提存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行纪人已按行纪合同的约定买入了委托物。

2、行纪合同必须合法有效。

3、行纪人已催告委托人受领委托物。

4、委托人拒绝受领委托物无正当的理由,也即委托人有条件能够受领委托物,却无理由地拒绝。

5、提存的标的物与行纪合同的标的物相符,且适宜提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19: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占有相关文章
  • 受托人有义务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务结果吗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随时或者定期报告受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当受托事务终了或者委托合同解除时,受托人应当将处理受托事务的始末经过和处理结果报告委托人,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四条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一、授权委托人要承担什么责任委托人依据公司指示操作,没有过失不承担责任。有法律效力。1、只要受托人是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实施的行为,应由委托人承担一切责任、享有一切权利。作为受托人,不承担什么责任。2、如受托人有实施委托行为时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时,委托人在承担一切责任后,才可以向受托人追究责任。二、受托人义务1、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按要求完成,忠实职责)。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
    2023-02-25
    487人看过
  • 2024民法典的行纪人处置委托物的义务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行纪人处置委托物的义务有哪些规定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不能与委托人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定义】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九百五十二条【行纪人承担费用的义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九百五十三条【行纪人的保管义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第九百五十四条【行纪人处置委托物的义务】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不能与委托人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二、行纪合同当事人有哪些义务1、行纪人义务(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
    2024-04-05
    480人看过
  • 受托人对委托人的法定义务是怎样的
    受托人对委托人的法定义务:1、有向居间人支付酬金的义务。做为委托人,在居间人完成居间事务并取得成效时,应依据合同约定,向居间人支付报酬。2、有偿付费用的义务。一、如何区分居间人和经纪人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和经纪人之间的不同点有:(1)就代理关系而言,经纪人通常都由委托人授予代理权,居间人一般没有代理权;经纪人经营范围较大、较广,可以是代理商、代办商,可以进行直接代理,也可以进行间接代理,特种行业经纪人还可兼自营商与客户对做交易,居间人一般不得自居代理人地位,除非法律规定有特别情况,如隐名居间。(2)就业务限制而言,居间人除法律规定不得为私人进行居间者外,可以不受民事商事的限制,如介绍家庭教师或家庭清洁工。经纪人一般受专业范围限制,且应以商
    2023-03-19
    156人看过
  • 关于委托人报酬支付义务
    关于委托合同的报酬,根据规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本条规定,主要是规范有偿委托合同,即委托人须向受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但是否支付报酬,首先应根据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确定,如果当事人基于朋友关系或其他合法理由约定不支付报酬的,应当维护这种合法的约定。支付与不支付报酬,是委托人自己的意思;是否同意无偿提供服务,也是受托人对自己权益的处分。另外,费用与报酬的支付时间、地点、币种、方式也应当明确约定,以便减少纠纷或为处理纠纷留下依据。
    2023-06-08
    292人看过
  • 委托合同受托人以谁的名义,受托人可以转委托吗
    委托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处理事务,如果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订立的合同,除非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委托事项的存在,否则该合同不约束委托人。委托合同受托人可以转委托,但前提是应当经过委托人的同意,或者委托人对该转委托的行为进行了追认。一、委托合同受托人以谁的名义委托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处理事务。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可知,受托人以自己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只有在第三人知道委托事实存在的情况下,该合同才约束第三人和委托人,这也侧面印证了委托合同受托人需要以委托人的名义处理事务。二、委托合同受托人可以转委托吗委托合同受托人可以转委托,但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原则上,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
    2022-09-25
    455人看过
  • 行纪人高于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委托人所需物品的怎么办?
    当执行委托任务的结果比合同规定的条件更为优越时,即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的指示卖出或者以低于指定价格买人,使委托人增加了收入或者节约了开支,其增加的利益(高价卖出多出的价款或低价买人结余的价款),应当归属于委托人,但行纪人可以要求增加报酬。如果行纪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还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按照商业交易的习惯确定,还不能确定的,利益归委托人,行纪人不能取得报酬。
    2023-06-09
    159人看过
  • 委托人和受托人会产生哪些义务
    (一)受托人1、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受托人对委托事务原则上应亲自办理,只有在事先取得委托人的同意,或因情况紧急的情况下,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可以转托他人;2、遵守委托指示的义务;3、报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委托事务情况向委托人报告;4、转移利益的义务。受托人应将办理委托事务取得的各种利益及时转移给委托人;5、转移权利的义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事务取得的权利,应将权利转移给(二)委托人1、支付费用的义务。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2、付酬义务。对于有偿委托合同,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约定的报酬;3、赔偿责任。一、委托合同具有怎样的法律特征?1、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
    2023-03-12
    128人看过
  • 行纪合同委托人责任义务有什么?
    一、行纪合同委托人责任义务有什么?1、委托人的主要义务:及时受领委托物的义务。如果因委托人迟延接受而造成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支付报酬的义务。委托人应当按约定向行纪人支付报酬及其他约定的费用。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按照约定增加报酬。2、委托人的主要权利:验收权。对于行纪结果,委托人有权检验。如行纪人未按照指示实施行纪行为,委托人有权拒绝接受行纪结果,并可要求行纪人赔偿损失。损害赔偿请求权。在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情况下,如果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委托人有权要求行纪人赔偿损失。二、行纪合同行纪人的义务是什么?(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
    2024-02-04
    179人看过
  • 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和委托人的应尽义务有哪些?
    1、行纪人的主要义务:(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3)妥善保管的义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4)委托物处置的义务。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与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5)负担行纪费用的义务。行纪人处理委托
    2023-03-04
    407人看过
  • 行纪合同被委托人资质有限定吗,行纪人的法律义务
    一、行纪合同被委托人资质有限定吗我国的行纪合同主体是具有限定性的。行纪人就是经营行纪业务的当事人。行纪业务系指为他人进行商业上的交易的业务,诸如财产买卖、有价证券买卖、代为保险、代为出版、代收债权、代为租赁、代售入场券、代登广告等。行纪人负有以下义务:以自己的名义代委托人进行交易;遵照委托人指定的价格进行交易,妥善保管将出售或已购入的货物;为了委托人的利益而为必要的处分委托出售之物的行为。行纪人享有以下权利:报酬和费用请求权;拍卖提存权;介入权。二、行纪人的法律义务1、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委托人对
    2024-01-24
    248人看过
  • 委托人撤销委托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是委托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一、委托合同违约责任是怎样的?委托合同的违约责任是:1、如果是有偿的委托合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需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预期利益;2、如果是无偿的委托合同,只需赔偿直接损失。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二、不发函可以解除合同吗不发函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有单方面解除和协议解除。单方面解除是指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的行为,不需要对方同意,只要解除权人直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的意思,或者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就可以产生解除合同的效果。协议解除是指双方通过协商
    2023-03-21
    152人看过
  • 行纪人可以处置委托物吗
    行纪人可以处置委托物。如果委托物被交付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情况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如果不能与委托人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则可以合理进行处分。一、委托书需要写明关系吗需要,如实写明就行。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二、行纪合同是双务合同吗行纪合同是双务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其主体的限定性、合同的标的的特定性,以及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决定了行纪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负权利义务,是为双务合同。三、行纪合同不可产生留置权吗行纪合同可以产生留置权。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
    2023-06-24
    88人看过
  • 第三章关于委托人的规定
    委托人的定义第二十六条:委托人是指委托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组织。委托人应当向本公司说明拍卖标的的来源和瑕疵。委托人可以自己办理拍卖的委托,也可以由其代理人办理委托拍卖手续。委托人要求本公司对其身份保密的,本公司应为其保密。本公司的决定权第二十七条:本公司对下列事宜拥有完全的决定权:(一)某拍卖标的是否适合由本公司出售,以及出售地点,出售日期,出售条件及出售方式;(二)在拍卖标的图录、明细资料及新闻媒体中对任何拍卖标的作任何内容说明和评价;(三)是否应征询任何专家的意见;(四)委托人所支付其拍卖标的在图录中插图的费用。第二十八条:如本公司认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本公司有权在实际拍卖前的任何时间撤回拍卖标的或修订保留价;(一)对拍卖标的的归属或真实性有怀疑;(二)委托人已经违反或将要违反本规则的任何条款;(三)拍卖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拍卖标的第二十九条:凡委托本公司拍卖的物品
    2023-06-08
    258人看过
  • 委托人拒绝取回时行纪人可以怎么做
    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依法可以提存委托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七条规定,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依法可以提存委托物。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依法可以提存委托物。一、行纪合同的特征1、行纪合同是独立有名合同大部分学者认为行纪合同是独立有名合同,因为行纪合同有自己独特的特点。为此,许多国家和地区的民法都设专章予以规定,认其为独立有名合同。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所受委托的事务行纪合同履行时,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办理行纪事务,如代购、代销、寄售等。行纪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由行纪人自己享有或承担。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委托人也不对行纪人的行为承担责任。这是行纪合
    2023-02-24
    288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占有
    词条

    占有指占有人对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实际控制。占有人可以是依法有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如根据租赁合同在租期内占有对方交付的租赁物。 占有人也可能是无权占有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如借他人的物品,过期不还。占有人不知道自己是无权占有的,为善意占有;明... 更多>

    #占有
    相关咨询
    • 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拒绝受领的,怎么处理?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条规定: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依照本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可以提存委托物。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依照本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可以提存委托物。
    • 标题:关于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定义及特点分析
      重庆在线咨询 2024-12-23
      1、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事务的人,被委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委托,为其处理事务的人。简而言之,委托人委托被委托人代为办理事务,被委托人则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办理相关事宜。 2、主从关系:被委托人是受委托人的委托,为其处理事务的人。例如,A委托B去购买商品,A是委托人,B是被委托人。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受委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从事民事、商事活动
    • 委托人要求行纪人合理处分委托物的权利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30
      《合同法》第417条规定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和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和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解释如下;这既是行纪人权利,也为行纪人义务。因为行纪人上为了委托人的利益为委托人处理事务的,在处理委托人的事务过程中应选择最有利于委托人的方式,在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容易腐烂、变质的,为了维
    • 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对委托事项的处理义务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23
      受托人在处理事务过程中往往需要花费一定的费用,无论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事先提供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和补偿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所垫付的必要的费用。 1.委托人预付费用的义务。由于委托合同的特点是受托人用委托人的费用处理委托事务,因此,受托人对于费用没有垫付的义务,预付费用可以说是委托人的义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如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就应当先预付诉讼费。因为费用是为了委托人的利益而需要支出的,
    • 行纪合同中的委托人及其与行纪人的区别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15
      行纪合同中的委托人与行纪人的区别主要是: 1.行纪人是指接受委托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一定行为的人;委托人是指委托别人为自己利益进行行纪行为的人。 2.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法律活动,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委托人不享有权利和不履行义务,而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活动,受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对委托人可直接发生效力。 3。行纪合同的行纪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必要时可介入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