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防治法特征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5 11:40:32 463 人看过

环境污染对人类和生态系统造成危害,包括呼吸系统、生理机能、消化系统、神经系统和智力的影响,以及植物受损和天气气候变化。硫酸雨还破坏森林、农作物和建筑物,污染纸品、纺织品和皮革制品。因此,环境污染问题需得到关注和解决。

环境污染对人类和生态系统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大气污染物对人体的危害表现在呼吸系统、生理机能、消化系统、神经系统和智力等方面。大气污染物还会对植物产生危害,如叶表面伤斑、叶枯萎脱落和产量下降。同时,天气气候也会受到污染的影响,使空气变得浑浊,遮挡阳光,使太阳辐射量减少。硫酸雨还会毁坏森林和农作物,腐蚀纸品、纺织品和皮革制品,并污染建筑物。因此,环境污染问题必须得到关注和解决。

环境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效果评估

环境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效果评估是对该法律措施在实际应用中的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和分析的过程。通过评估,可以了解环境污染防治法在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环境质量等方面的实际效果和影响。评估内容包括法律实施的合规性、执行效果、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通过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数据和信息,评估结果可以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改进和优化的建议。实施效果评估是环境污染防治法完善和提升的重要环节,也是保障法律有效实施的必要手段。

环境污染对人类和生态系统造成了巨大的危害。大气污染物不仅会对人体的呼吸系统、生理机能、消化系统、神经系统和智力等方面造成危害,还会对植物产生伤害,导致叶表面伤斑、叶枯萎脱落和产量下降。同时,污染还会影响天气气候,使空气变得浑浊,阳光被遮挡,太阳辐射量减少。硫酸雨还会破坏森林和农作物,腐蚀纸品、纺织品和皮革制品,并污染建筑物。因此,环境污染问题必须引起足够的关注,并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同时,实施环境污染防治法的效果评估也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帮助改善和优化环境保护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第一章 总则 第十二条 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修正):第三章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同时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部门审批意见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8日 20: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环境污染防治法相关文章
  • 农业环境污染防治及恢复措施
    在农药污染防治方面,除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外,还应当注意:①通过对各种病虫害发生规律的调查研究,及时预报,抓住防治关键时期适时用药,减少用药次数。②研究推广先进喷雾技术,改进农药剂型,开发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易分解的农药,提高防治效果,降低施药量,减少农药残留。③推广采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人工防治、营养防治、生态防治,这样可大大减轻农药的污染。④对农药残留超标的农田,改为制种田或改种经济作物、花卉、苗木,减少对粮食、蔬菜的危害,保护人体健康。
    2023-06-07
    181人看过
  • 防止环境污染的方法,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防止环境污染的方法防止环境污染的方法有:1.对于工厂的污水、废气、废烟、废渣等有毒气体进行过滤后排放2.外出尽量不用私家车,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造成的环境污染3.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节约纸张4.多种植花草树木、不乱砍滥伐二、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4.客观方面存在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环境污染有哪些环境污染按环境要素分为有:噪声污染、大气污染、水体污
    2022-06-11
    81人看过
  • 四川"环境污染防治改革方案"实施
    媒体1月19日从省环保厅获悉,《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目前已正式实施。方案明确我省将重点开展28项改革,把解决空气、水、土壤和辐射环境污染防治作为重点任务。大气污染防治提出了新要求,特别是排放限值、倍量替代、总量前置、煤炭控制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等增量控制五制度将制度化、法制化;削减污染物存量实行双控制,综合管理工业点源、城乡面源和机动车移动源等多种污染源,协同控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水污染防治,未来将突出工业园区、生活污染和畜禽养殖等重点,探索建立饮用水源地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同时还将开展土壤环境监测制度改革,突出重金属污染源减排、固废危废土壤污染监管、土壤环境监测的三转变。同步开展的还有辐射环境监测制度改革,将建立民用高危放射源在线监控网络管理体系,加强在川核设施周边及饮用水放射性监测。污染防治法制
    2023-04-24
    65人看过
  • 论污染防治法中的环境公益诉讼条款
    由于我们的立法者妥协性地写入代表人诉讼制度和支持起诉制度,2008年《水污染防治法》错失了写入环境公益诉讼条款的良机。1989年《环境保护法》的控告权条款(第六条)在很大程度上为我国实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保留了一个较大的空间。为了明文规定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我们有必要在环境基本法中写明公民和依法登记的环境保护民间组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此外,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还有待于民事诉讼法诉的利益”观念的突破和污染防治法环境公益诉讼条款的确立。【关键词】公益诉讼;污染防治;代表人诉讼;支持起诉;诉的利益【写作年份】2008年【正文】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大爆炸。12月7日,北京大学法学院三位教授和三位研究生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国内第一起以自然体(鲟鳇鱼、松花江、太阳岛)和自然人(北京大学法学院师生六人)作为共同原告的环境公益诉讼,以治理松
    2023-06-11
    270人看过
  •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有哪些
    中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状况及变化趋势,归纳总结了十一五以来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重要举措。论述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现状及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为进一步做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支持。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不同的功能区制定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并进行管理。第十一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第十二条 城市规划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当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离,并提出相应的规划设计要求。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环境噪声污
    2023-02-18
    111人看过
  • 防止海洋环境的污染
    以下内容摘自《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年版:第六条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的主管单位,必须在编报计划任务书前,对海洋环境进行科学调查,根据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合理选址,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编报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七条建造港口、油码头,兴建入海河口水利和潮汐发电工程,必须采取措施,保护水产资源。在鱼蟹回游通道筑坝,要建造相应的过鱼设施。第八条港口和油码头应当设置残油、废油、含油污水和废弃物的接收和处理设施,配备必要的防污器材和监视、报警装置。第九条海涂的开发利用应当全面规划,加强管理。对围海造地或其他围海工程,以及采挖砂石,应当严格控制。确需进行的,必须在调查研究和经济效果对比的基础上,提出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部门审批,大型围海工程并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禁止毁坏海岸防护林、风景林、风景石和红树林、珊瑚礁。
    2023-06-08
    451人看过
  • 《宁夏回族自治区防治辐射污染环境管理办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防治辐射污染环境管理办法》,已经1999年12月1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辐射污染环境,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伴有辐射项目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力、法。第三条防治辐射污染环境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预防与治理相结合、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自治区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对全区防治辐射污染环境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市(行署)、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协助自治区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治辐射污染环境实施监督管理。财政、公安、卫生、建设、地矿、物价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防治辐射污染环境的管理工作。自治区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委托其下设的辐射环境管理所,具体
    2023-04-24
    253人看过
  •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006年3月29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合理利用资源,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固体废物污染海洋环境的防治和放射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不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的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第三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固体
    2023-04-24
    306人看过
  • 沈阳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2008年10月30日沈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08年11月28日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管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单位和个人,行政机关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以及地方标准规定按照危险废物处理的废物。第四条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2023-04-24
    87人看过
  • 河北拟立法加强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
    近日出台的《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原则;相关责任单位不复存在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监测、评估和环境修复。征求意见稿共6章47条,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卫生、农业、教育、科学技术、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规划;鼓励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参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提高对环境污染事故的赔付能力。在监督管理和责任认定上,征求意见稿明确,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未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上
    2023-04-24
    145人看过
  • 山东省防治环境污染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防治环境污染设施的监督管理,保障其正常运行,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防治环境污染设施的监督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防治环境污染设施(以下简称防治设施),是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为防治在生产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水、废气、粉尘、烟尘、恶臭气体、固体废物、放射性物质、有害化学物质、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污染,而配套建设的各种处理(处置)、净化、控制设施(场所)。第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并采取适当而有效的措施,保障其正常运行。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环境保护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治设施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防治设施的义务,有权对破坏防治设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第七条防治设
    2023-04-24
    338人看过
  • 环境污染损害责任保险有哪些法律特征
    环境污染损害责任是指发生污染事故的生产经营者应当承担的清除污染、排除妨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责任。环境污染责损害任保险是生产经营者就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风险到保险公司投保,由保险人运作的用来分散生产经营者因环境污染行为造成损害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即在保险事故发生后由保险公司对污染受害者进行赔偿的一种保险。环境污染损害责任保险已被许多国家证明是一种有效的环境风险管理的市场机制,也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制度,它是随着环境污染事故的频繁发生和公众环境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由公众责任保险发展而来的。在以美国为首的工业发达国家,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已较为成熟。保险不但分散了排污企业环境风险、保护了第三人环境利益、减少了政府环境压力等,还强化了保险公司对生产经营者保护环境、预防环境损害的管理。中国面对经济高速增长下日益突显的环境污染损害问题却尚未建立实质意义上的环境责任保险法律制度,有关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
    2023-04-21
    318人看过
  • 室内环境污染有哪些?哪些污染算室内环境污染?
    室内污染主要是由于室内空气中存在的多种挥发性有机物而对室内环境造成污染的现象。危害较大的主要有氡、甲醛、苯、氨以及酯、三氯乙烯等。一、氨的来源及危害在我国很多地区,建造住宅楼、写字楼、宾馆、饭店等的建筑施工中,常人为地在混凝土里添加高碱混凝土膨胀剂和含尿素的混凝土防冻剂等外加剂,以防止混凝土在冬季施工时被冻裂,大大提高了施工进度。这些含有大量氨类物质的外加剂在墙体中随着湿度、温度等环境因素的变化而还原成氨气从墙体中缓慢释放出来,造成室内空气中氨浓度的大量增加。同时室内空气中的氨也可来自室内装饰材料,比如家具涂饰时使用添加剂和增白剂大部分都用氨水。烫发过程中氨水作为一种中和剂而被洗发店和美容院大量使用。按毒理学分类,氨属于低毒类化合物。氨是无色气体,当环境空气中氨达到一定浓度时,才有强烈的刺激气味。人对氨的嗅阈值为0.5~1.0mg/m3。氨进入人体后易溶于上呼吸道的水分中,对人体的上呼吸道
    2024-02-02
    481人看过
  •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具体包括哪些条款
    (1)总则,规定了本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我国各政府机关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职责的划分以及基本的环境权利义务,并对环境噪声、噪声污染等概念进行了阐述。(2)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规定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标准的制定权限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限期治理制度、淘汰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等在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具体体现。(3)工业噪声污染防治,对工业噪声污染做了定义,并对其防治工作做了一些规定。(4)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对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噪声的管理和防治做了规定。(5)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对交通运输中产生的噪声的管理和防治做了规定。(6)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对社会公共场所和居民生活、娱乐中产生的噪声的管理做了规定。(7)法律责任,对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各种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做了规定。(8)附则,对该法中的相关术语做了阐述。怎么给环境污染事故分级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1)死亡3
    2023-04-21
    351人看过
换一批
#环境保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环境污染防治法是为了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制订本法。 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理固体废物的原则... 更多>

    • 环境污染有什么防治措施
      青海在线咨询 2024-08-25
      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 1、清洁生产 清洁生产首先是使用低杂质的无毒或低毒的原材料,改革生产工艺或更新设备,研究和开发无公害、少污染的生产技术,发展绿色产品,减少单位产出的废弃物排出量。宏观调控产业结构,对消耗高、效益低、污染重的工业企业采取关、停、并、转、迁等调整措施。研制和使用能耗低或采用清洁能源的交通运输工具,逐步淘汰和限制使用落后的交通运输工具。 2、合理利用能源与资源 (1)加强工业生产管
    •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03
      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范文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特制定《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一、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 对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中发生的环境污染怎么处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6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辐射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二)缓报、瞒报、谎报或者漏报辐射事故的;(三)未按照规定编制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或者不依法履行辐射事故应急职责的;(四)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五)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
    • 污染环境罪具有哪些特征?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1-20
      重大污染环境罪的构成条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 室内环境污染如何预防与防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4
      (1)通过控制或者消除室内的污染源来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的防治。首先要在进行室内装修设计的时候进行预评价,在预评价中充分的考虑板材的数量以及板材的种类,然后再对其施工工艺进行改进。 (2)通风控制以达到稀释效应。想要达到稀释这一效应,可以在室内进行开窗通风进行换气,室内的通风换气已经成为了改善室内空气环境和质量最为简单、有效以及经济的措施,可减少甲醛的蓄积。 (3)可以用植物法、化学法以及物理法对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