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需要调运的林业植物及其产品,不携带国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中列明的生物、广东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补充森林植物检疫对象名录中列明的生物,并符合林业植物及其产品调入省的检疫要求。
二、办理材料
1.材料清晰、信息真实、有效;2.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申请个人的签名。
林业植物检疫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无需申办人提供。
三、办理时限
20(工作日)
四、法律依据
《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2017年)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调运出省的应施检疫植物及其产品,货主应按调入省的检疫要求,向我省调出地的县级及以上植检机构报检,凭植检机构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调出。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2009年)
省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一)行政许可事项第309项国内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植物检疫条例》(1992年)
第三条、第七条、第十条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
植物检疫人员进入车站、机场、港口、仓库以及其他有关场所执行植物检疫任务,应穿着检疫制服和佩戴检疫标志。
第七条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属于下列情况的,必须经过检疫:
(一)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的,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必须经过检疫。
(二)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
第十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间调运本条例第七条规定必须经过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的,调入单位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检疫机构同意并向调出单位提出检疫要求;调出单位必须根据该检疫要求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检疫机构申请检疫。对调入的植物和植物产品调入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植物检疫机构应当查验检疫证书,必要时可以复检。
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的检疫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省际间调运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入单位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检机构同意并向调出单位提出检疫要求;调出单位必须根据该检疫要求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检机构或其委托的单位申请检疫。对调入的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入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森检机构应当查验检疫证书,必要时可以复检。
检疫要求应当根据森检对象、补充森检对象的分布资料和危险性森林病、虫疫情数据提出。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
深圳光明新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办理如何申请
169人看过
-
大埔县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植物检疫证书签发办理时间限制是什么
168人看过
-
国内植物检疫证书
123人看过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办理是什么要求
296人看过
-
桂林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什么时间办
258人看过
-
汕头濠江区省内《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办理是什么条件
242人看过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
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哪些情况下必须经过检疫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6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属于下列情况的,必须经过检疫:(一)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的,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必须经过检疫;(二)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过检疫。第八条规定,按照本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必须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经检疫未发现植物检疫对象的
-
出境动植物产品检疫怎么办理山东在线咨询 2024-10-03关于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相关流程详情如下所示:首先,运输、携带或者邮递动物、动物产品、植物种子、种苗以及其他繁殖材料以及特定的植物产品都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这是至关重要的步骤之一;接着,当需要运输或携带输入或输出的应检物品时,货主及其代表需依照规定填写并提交报检单;在报检完成后,接下来需要进行检疫环节,包括现场检疫、实验室检疫以及隔离检疫等步骤;在经过严格的检验检疫后,会根据实际检测情况,参照我国
-
哪些动植物需要检疫的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301、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以及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依照规定实施检疫。 2、国家禁止下列各物进境: (1)动植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等)、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 (2)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3)动物尸体; (4)土壤; 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发现有前款规定的禁止进境物的,作退回或者销
-
什么是植物新品种及植物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的保护范围是什么?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6-121.什么是植物新品种及植物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并有适当的命名的植物新品种。完成育种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这就是植物新品种权。2.植物新品种的保护范围是什么?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是由国家林业局和农业部两个部门来进行的。根据两部门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上的分工,国家林业局负责林木、竹、木质藤本、
-
妨害植物检疫罪需要什么条件,如何判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09在以下标准下立案妨害植物检疫罪: 1、非法运输、生产、经营感染重大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林木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或森林植物产品; 二、疫区内易感动物或其产品的非法处置,货值超过5万元; 3、非法处置因动植物防疫而需要依法处理的动植物或者其产品,价值2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