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吴杨、李锐、李冯犯抢劫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3:40:34 259 人看过

公诉机关巫山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吴杨(绰号:扬娃子),男,1987年1月20日出生于重庆市巫山县,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巫山县巫峡镇二坪子小区12幢8--1室。2005年10月7日因本案被巫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05年10月11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于巫山县看守所。

被告人李锐,男,1983年12月2日出生于重庆市巫山县,汉族,中专文化,无业,住巫山县水运公司宿舍2栋1单元601室。2005年12月7日因本案被巫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05年12月16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于巫山县看守所。

辩护人徐波,重庆宏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李冯(绰号:红娃子),男,1984年3月7日出生于重庆市巫山县,汉族,中专文化,无业,住巫山县平湖路烟厂宿舍3号楼13--2室。2005年12月28日因本案被巫山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巫山县人民检察院以山检刑诉(2006)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杨、李锐、李冯犯抢劫罪,于2006年1月1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巫山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曾美林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吴杨、李冯、李锐及辩护人徐波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人李锐的辩护人徐波提出,被告人李锐系本案从犯,且系初犯,认罪态度好,要求从轻判处,适用缓刑。

经审理查明,2005年10月4晚9时许,被告人吴杨、李锐、李冯及刘威(另案处理)在巫山县巫峡镇神女大道李世文的电子游戏室玩耍,被告人吴杨提出找别人要钱。过了一会儿,吴杨借口向在该游戏室玩的张之情索要路费未果,便伙同被告人李锐、李冯及刘威在游戏室下的巷道内,对张之情进行殴打,并抢走张之情现金200元。2005年12月28日,被告人李冯主动到巫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前述参与抢劫的事实。

上述事实,被告人吴杨、李锐、李冯在开庭审理过程亦无异议,且有被害人张之情的陈述,证人陈前、杨慧清、陈勇的证言,现场方位图、被告人吴杨现场指认笔录及照片、被害人张之情现场指认笔录及照片、辩认笔录、抓获吴杨和李锐的经过说明、李冯投案自首的情况说明、扣押物品清单、发还物品清单、法医验伤证明、户口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吴杨、李锐、李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结伙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吴杨在本案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李锐、李冯在本案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李冯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已的犯罪事实,是自首,结合本案其他情节,依法应减轻处罚。护人徐波提出的辩护理由成立,本院予以采纳。为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不受侵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吴杨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六千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吴杨的刑期自2005年10月7日起至2008年10月6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缴清。)

二、被告人李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六千元;

三、被告人李冯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四、被告人吴杨、李锐、李冯违法所得人民币200元退赔给被害人张之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易朝阳

人民陪审员毛正林

人民陪审员何红炼

二00六年二月九日

书记员何玲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3: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蓝李晓、蓝明星、李洪发抢劫案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6)穗中法刑二终字第725号原公诉机关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蓝李晓,男,1988年3月17日出生,瑶族,出生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县,文化程度小学,农民,住忻城县古蓬镇古稠村弄水屯29号。因涉嫌抢劫于2006年4月2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0日被逮捕。现被押于广州市花都区看守所。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蓝明星,男,1987年6月21日出生,瑶族,出生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县,文化程度初中,农民,住忻城县古蓬镇古稠村弄水屯27号。因涉嫌抢劫于2006年4月2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3日被逮捕。现被押于广州市花都区看守所。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被告人李洪发,男,1983年9月15日出生,瑶族,出生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忻城县,文化程度初中,农民,住忻城县古蓬镇古稠村上敢屯28号。因涉嫌抢劫于2006年4月2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0日
    2023-06-11
    174人看过
  • 李军、陶健抢劫案
    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6)山刑初字第74号公诉机关巫山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军,男,1986年10月8日出生于重庆市巫山县,汉族,无业,初中文化,住巫山县巫峡镇净坛路水运公司宿舍3幢1单元7—1室。2006年6月15日因本案被巫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9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于巫山县看守所。被告人陶健(曾用名陶举健),男,1990年8月22日出生于重庆市巫山县,汉族,初二学生,住巫山县巫峡镇高塘街4幢4单元4302室。2006年6月7日因本案被巫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月19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于巫山县看守所。法定代理人陶朝玉(系陶健之父),1964年10月17日出生于重庆市巫山县,汉族,巫山县国土局干部,大专文化,住巫山县巫峡镇高塘街4幢4单元4302室。指定辩护人李行胜、陶朝刚,重庆抉择律师事务所律师。巫山县人民检察院以山检刑诉(2006)6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军、陶健犯
    2023-06-11
    272人看过
  • 李新卫抢劫案
    有期徒刑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6)穗中法刑一终字第471号原公诉机关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新卫,男,1989年8月2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广东省翁源县,文化程度初中,农民,住翁源县坝仔镇上爱村下李组40号。因本案于2006年3月6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广州市白云区看守所。法定代理人李春保,系上诉人李新卫的父亲,住址同上。法定代理人刘段英,系上诉人李新卫的母亲,住址同上。指定辩护人余江林,广东宇全律师事务所律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理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李新卫犯抢劫罪一案,于2006年6月22日作出(2006)云刑初字第1055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李新卫不服,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判认定,2006年3月6日晚上8时许,被告人李新卫伙
    2023-06-11
    223人看过
  • 被告人李**徐**犯伪证罪一案
    被告人李*增,男,1957年7月1日生。被告人徐*法,男,1962年2月8日生。泌阳县人民检察院以泌检刑诉(2009)5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增、徐*法犯伪证罪,于2009年7月2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李*增、徐*法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泌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2月19日下午,徐*勇家因建房与邻居王某某发生纠纷,并引起厮打,当王某某同徐某某等人一起到泌阳县中医院给徐某某包扎伤口时,徐某某(另案处理)为报复王某某带人赶到医院殴打王某某,将王某某左眼打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徐某某(另案处理)为使儿子徐某某逃避法律处罚,指使徐*法、李*增、吴某某、吕某某、徐某某(三人另案处理)等人向公安机关作虚假证言,致使案件不能正常诉讼。上述事实,被告人李*增、徐*法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并有证人王某某、吴某某、吕某某、徐某某、徐
    2023-06-03
    249人看过
  • 被告人吴新海、杨建卫犯盗窃罪
    公诉机关陕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吴新海(别名吴帅),男,1991年4月5日出生。2009年3月24日因犯盗窃罪被陕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于2009年4月3日释放。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09年4月14日被陕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5日被陕县公安局执行逮捕。被告人杨建卫,男,1974年9月11日出生。1996年7月30日因犯盗窃罪被灵宝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06年12月31日因犯盗窃罪被卢氏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7000元。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09年4月25日被陕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5日被陕县公安局执行逮捕。陕县人民检察院以陕检刑诉(2009)11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吴新海、杨建卫犯盗窃罪,于2009年7月27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二被告人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陕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4月12日晚,
    2023-06-11
    420人看过
  • 李见、何戊抢劫案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7)穗中法刑二终字第293号原公诉机关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见(自报),曾用名李健、曹建华,男,1983年7月1日出生于湖北省恩施市,汉族,文化程度初中,住恩施市新塘乡。因涉嫌抢劫于2006年9月22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30日被逮捕。现被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原审被告人何戊,男,1982年7月25日出生于湖南省新邵县,汉族,文化程度高中,住新邵县小塘镇黄土居委会7组18号。因涉嫌抢劫于2006年9月22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30日被逮捕。现被押于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理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李见、何戊犯抢劫罪一案,于2007年3月21日作出(2007)天法刑初字第341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李见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原
    2023-06-11
    348人看过
  • 李帅印抢劫一案
    有期徒刑
    公诉机关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帅印,男。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09年4月17日被登封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23日被逮捕,羁押于登封市看守所。登封市人民检察院以登检刑诉[2009]31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帅印犯抢劫罪,于2009年6月19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登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高贯月、李聪睿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帅印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05年4月6日晚,被告人李帅印在登封市白坪乡寨东村,手持木工锯威胁被害人张××,将张××的300元钱和一部波导V5500型手机抢走,被抢手机价值665元。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予以证实:1、被害人张××的陈述证实了2005年4月6日晚,在登封市白坪乡寨东村李帅印手持木工锯对其进行抢劫的事实。2、被告人李帅印的供述证实了其对张××进行抢劫的时间、地点、采取的手段与被害人陈述的情节相一致
    2023-06-11
    251人看过
  • 李骏抢劫上诉案
    有期徒刑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6)一中刑终字第1272号原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骏,男,19岁(1986年8月22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山西省翼城县,初中文化,农民,住山西省翼城县隆化镇两坂村。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05年9月17日被羁押,同年10月18日被逮捕。现羁押在北京市海淀区看守所。辩护人李飒,北京市瑞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骏犯抢劫罪一案,于二00六年五月二十六作出(2006)海法刑初字第1512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李骏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上诉人,听取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李骏于2005年9月17日2时许,酒后行至北京市海淀区健翔桥西侧过街天桥附近,见一单身女子从此路过,即产生了抢
    2023-06-11
    75人看过
  • 被告人李利顺、王忠前犯盗窃罪
    公诉机关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利顺,男,湖北省利川市人,1982年8月3日出生,土家族,初中文化,务农,住利川市文斗乡长顺坝村3组2号。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08年11月20日被黔江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5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于黔江区看守所。被告人王忠前(曾用名:王秦宝),男,重庆市彭水县人,1984年2月2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务农,住彭水县连湖镇毛坪村7组。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08年11月20日被黔江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5日被依法逮捕,现押于黔江区看守所。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渝黔检刑诉[2009]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利顺、王忠前犯盗窃罪,于2009年2月2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于2009年2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李利顺、王忠前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11月18日凌晨2时许,
    2023-06-11
    89人看过
  • 李宏得、李天富抢夺案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2)海中法刑终字第49号原公诉机关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宏得,男,1979年7月17日出生,汉族,海南省澄迈县人,小学文化程度,农民,家住海南省澄迈县石浮乡昌文村。因涉嫌犯抢夺罪于2002年1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海口市第二看守所。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天富,男,1980年11月出生,汉族,海南省澄迈县人,小学文化程度,农民,家住海南省澄迈县石浮乡昌文村。因涉嫌犯抢夺罪于2002年1月5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海口市第二看守所。原审被告人李宏得、李天富抢夺一案,海口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于2002年6月11日作出(2002)新刑初字第137号刑事判决,以抢夺罪判处被告人李宏得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千元;以抢夺罪判处被告人李天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千元。被告人李宏得、李天富均不服,提出
    2023-06-11
    417人看过
  • 王占勇、李云峰抢劫案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6)丰刑初字第01761号公诉机关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王占勇,男,1988年12月13日出生于河北省邢台市,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河北省邢台市新河县新河镇南关村320号。因本案于2006年7月12日被羁押,2006年8月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丰台区看守所。被告人李云峰,男,1987年8月12日出生于河北省涿鹿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河北省涿鹿县五堡乡五堡村。因本案于2006年7月12日被羁押,2006年8月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北京市丰台区看守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以京丰检刑诉字(2006)第1230、123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占勇、李云峰犯抢劫罪,于2006年12月4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被告人王占勇、李云峰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7月12日21
    2023-06-11
    347人看过
  • 刘小兵、李红伟抢劫案
    公诉机关河南省叶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刘小兵,男,1976年1月16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叶县马庄乡张庄大张庄二组。1995年因犯抢劫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2003年5月刑满释放。2009年5月7日因涉嫌抢劫罪被叶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09年5月1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叶县看守所。被告人李红伟,男,1973年10月7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无业,住叶县昆阳镇闸北东路219号。1996年因涉嫌盗窃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03年7月刑满释放。2006年1月因贩卖毒品罪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8年9月刑满释放。2009年5月7日因涉嫌抢劫罪被叶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09年5月15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叶县看守所。辩护人赵晓兵,河南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叶县人民检察院以叶检刑诉[2009]第10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小兵、李红伟犯抢劫罪,于2009年7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
    2023-06-11
    465人看过
  • 莫琳、李复春抢劫一案
    原公诉机关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复春,男,1985年4月5日出生,汉族,芷江侗族自治县人,初中文化,无业,住芷江侗族自治县芷江镇下菜园村8组。因犯抢劫罪于2003年6月12日被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2004年3月1日刑满释放。因涉嫌抢劫犯罪于2008年12月16日被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逮捕。现羁押于芷江侗族自治县看守所。原审被告人莫琳,男,1987年2月24日出生,汉族,芷江侗族自治县人,初中文化,无业,住芷江侗族自治县芷江镇人民东路310号。因涉嫌抢劫犯罪于2008年11月8日被芷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6日被逮捕。现羁押于芷江侗族自治县看守所。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莫琳、李复春犯抢劫罪一案,于2009年3月24日作出(2009)芷刑初字第5号刑事判决。
    2023-06-11
    224人看过
  • 李仲云、李义抢夺案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6)穗中法刑二终字第484号原公诉机关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仲云,化名李仲庆,男,1969年9月4日出生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汉族,文化程度初中,住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糯垌镇大竹村六组110号。因涉嫌犯抢夺罪于2006年2月23日被羁押并刑事拘留,同年3月24日被逮捕。现被羁押于广州市荔湾区看守所(东沙)。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义,化名李军,男,1973年12月18日出生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汉族,文化程度初中,住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糯垌镇大竹村四组67号。因涉嫌犯抢夺罪于2006年2月23日被羁押并刑事拘留,同年3月24日被逮捕。现被羁押于广州市荔湾区看守所(东沙)。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审理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李仲云、李义犯抢夺罪一案,于2006年5月24日作出(2006)荔法刑初字第
    2023-06-11
    24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小李捅死人被判死刑, 小李捅死者被判死刑, 抢劫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23
      小李使用暴力抢劫他人财物,触犯刑法263条规定,构成抢劫罪。抢劫罪包含抢劫致人重伤、死亡情况,小李在抢劫过程中将人扎死,符合第五项情形,根据他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可能要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人是小李捅死的,他还有被判死刑的可能。抢劫罪属于严重刑事犯罪,处刑较重,同时与一些其他犯罪比如说寻衅滋事、抢夺等在实践上有共同的地方,建议你就案情咨询律师,获得具体帮
    • 姓李怎么改回姓杨呢?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2
      如要给子女改姓,需要经对方同意。未经对方同意,私自给子女改姓的,另一方要求变更回来的,公安部门会办理变更手续。新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从以上我国法律规范可以得出结论:虽然父母离婚,无论子女归谁抚养,父母仍然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其具有的监护权仍然存在,既然离婚后的父母都是法定监护人,那么一方未征得对
    • 杨幂未侵犯李萌名誉权上诉了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06
      3月20日,杨幂“诈捐门”有了最新进展,法院驳回原告李萌的全部诉讼请求,李萌败诉,杨幂胜诉。2018年,杨幂因慈善捐赠没有及时到位引起争议,中间人李萌起诉杨幂,要求杨幂道歉和赔偿。2019年3月20日,北京西城区法院发布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原告向被告(杨幂)邀约发起本次公益活动后,长期未能实际完成捐赠工作,亦未就此作出合理解释,原告存在明显过错。被告在捐款后未能及时将捐赠物品落实到位,亦存
    • 杨幂未侵犯李萌名誉权为什么那么多人立案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1-29
      3月20日,杨幂“诈捐门”有了最新进展,法院驳回原告李萌的全部诉讼请求,李萌败诉,杨幂胜诉。2018年,杨幂因慈善捐赠没有及时到位引起争议,中间人李萌起诉杨幂,要求杨幂道歉和赔偿。2019年3月20日,北京西城区法院发布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原告向被告(杨幂)邀约发起本次公益活动后,长期未能实际完成捐赠工作,亦未就此作出合理解释,原告存在明显过错。被告在捐款后未能及时将捐赠物品落实到位,亦存
    • 被人指控抢劫犯罪可以告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8
      根据的规定,当场实施了暴力殴打行为,并当场迫使受害人交出了3000元现金,其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构成抢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