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企业隐名出资人股东地位和责任的认定既要考察公司对外公示的材料,又要区分具体的事实情形,应当形式主义规则与实质主义规则兼顾。
笔者根据办案经验,将内资企业隐名出资的情形总结如下:
一、隐名出资人为了规避我国法律,冒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而他人根本不存在或者不知情。
二、隐名出资人与他人就出资、股东资格等达成协议,他人同意隐名出资人使用他人名义在工商或股东名册中登记,但他人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隐名出资人亲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公司的其他股东也知晓事情。
三、完全隐名出资,即隐名出资人与他人达成协议,他人同意隐名出资人使用他人名义在工商登记或者股东名册中记载,同时愿意替隐名出资人经营管理,行使股东权利。
隐名出资人的股东资格认定应当根据三种情形具体分析,做不同的认定,律师在承办隐名出资案件时,可应该根据具体案情出具相应的法律意见从而保护当事人的利益。
-
内资企业隐名出资的三种情形下如何认定隐名出资人的股东资格
375人看过
-
国内企业隐蔽投资方式分析:三种情况
323人看过
-
国内企业隐名投资三案中隐名投资者的股东资格如何认定
156人看过
-
隐名出资人的种类
115人看过
-
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三种情形
50人看过
-
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
105人看过
股东名册是股东身份或资格的法定证明文件,也是公司记载有关股东及其股权状况的簿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即股东名册的效力是证明哪些人是公司的股东。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 更多>
-
内资企业的出资方式主要有三种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20内资企业隐名出资的三种情形是: 1.隐名出资人为了规避我国法律,冒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而他人根本不存在或者不知情; 2.隐名出资人与他人就出资、股东资格等达成协议,他人同意隐名出资人使用他人名义在工商或股东名册中登记,但他人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隐名出资人亲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公司的其他股东也知晓事情; 3.隐名出资人与他人达成协议,他人同意隐名出资人使用他人名义在工商登记或者股东名册中记载,同时
-
企业认缴出资一般会有几种形式?河北在线咨询 2021-11-26《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以货币出资,也可以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的价格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价格,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价格。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评估价格的,从其规定。《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股东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但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
-
个人独资企业出资形式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12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出资方式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采取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的,应将其折算成货币数额。
-
挪用资金罪的三种情形安徽在线咨询 2023-03-29一、挪用资金罪的三种情形 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主要表现在挪用上。所谓挪用,是指无权动用而不经批准许可,违反公司财务制度,擅自将公司资金挪作私用;或者虽有权动用,但违反公司财务制度,私自将公司资金挪作私用。行为人一经实施挪用的行为,就侵害了公司资金款项的专有权,改变了资金款项的用途,从而危害了公司对资金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损害了企业工作人员职务廉洁性,同时也就具备了严重社会危害性。根据《刑法》规定,
-
公司隐名出资:重庆在线咨询 2023-10-16隐名出资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作不同的分类: 1、根据隐名出资人是否实际行使股东权利,隐名出资可分为完全隐名出资与不完全隐名出资。 完全隐名出资是指隐名出资人只认购公司的出资,由显名出资人负责公司的经营,行使股东权利。 不完全隐名出资指隐名出资人不仅认购公司的出资,同时负责公司的经营,行使股东权利,而显名出资人与公司不存在实质性的经济联系。 2、根据隐名目的的不同,隐名出资可分为规避法律的隐名出资与非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