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股权如何确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0:30:48 230 人看过

股权赠与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予以确认:

1、办理变更登记;

2、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赠与人不交付股权的,受赠人有权请求其转移股权;

3、公司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

4、当事人签订赠与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赠与合同含义和特征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合同的特征:

1、为典型的单务、无偿合同。在赠与合同中,仅赠与人一方负有将其财产交付给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则不负有任何义务,这就是说,受赠人取得赠与物并不需要再支付相应的对价,因此,不但是单务的,而且是无偿的。

2、为诺成合同。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且生效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所以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

3、原则上为不要式合同,但在当事人有特约以及不动产赠与中,赠与合同为要式合同。除赠与人与受赠人对合同形式有特别约定外,赠与合同为不要式合同。不过,当当事人在赠与合同中特别约定赠与应当采用书面、公证等形式时,显然应为要式合同。

二、股东可以提出收回被赠股的补偿吗

赠与股权,若已做了变更登记,则股权已发生变动,一般不可以收回;若未作变更股权的登记,可以随时撤销赠与。相关法律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三、公司股权变更的具体过程是什么

公司股权变更的具体过程如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到工商局许可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4、变更税务登记证;

5、变更银行信息。

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4: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股权赠与如何交税?股权赠与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有哪些?
    一、股权赠与如何交税?股权赠与按以下方式进行交税:1.继承、遗产处分、直系亲属之间无偿赠予股权的情况,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无偿赠与获取的不征税的股权再转让的,缴纳个人所得税;3.其他情形,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二、股权赠与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有哪些?股权赠与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有:1.两者是否需要对价不同。股权赠与是股权的无偿转让,受让方无需支付任何对价就可以取得股权;而股权转让通常指的是有偿转让,股权受让方需要支付与所的股权价值相当的对价;2.两者支付的税费不同。如果是股权赠与,赠与人没有因为转让股权而获得收益,所以不一定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赠与对象是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就属于正当理由的赠与,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股权赠与给其他不相干的人,税务机关会根据公司净资产等因素核定股权的价值作为赠与方的收入,并以此为基础计算个人所得税。相比之下,
    2023-06-19
    187人看过
  • 股东该如何确认其股权?
    公司的成立应由股东签订协议,全额出资,经工商部门批准登记,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因此,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会有很多法律文件明确公司的股东身份和持股比例,成为公司股权确认的主要证据,如公司股东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东会会议纪要、公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决议文件、公司股东名册、工商部门登记文件等。股东股权质押影响其他股东吗股东进行股权质押的时候,按公司法股权转让的规定处理,所以对其他股东是有影响的,股权质押给其他股东之外的人,需要经其他股东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
    2023-08-06
    185人看过
  • 股权无偿赠与如何入账
    股权赠与属于股权向外即股东以外的第三方无偿转让的一种形式,需要按照公司章程进行表决,即原来的股东需要同意并在工商局的相关文件上签字即可,然后按照工商局的要求报送相关文件,并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登记备案。最终程序和文件格式,可以向当地工商局咨询。股权能否赠与转让,股权赠与转让的程序、范围1、股权赠与协议经过公证后不得随意反悔。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股东的股权。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如果股东单方以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的,受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作出接受或放弃的意思表示,受赠人接受股权赠与,股权发生转让;受赠人放弃股权赠与,股权未发生转让。但是,如果股东(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股权赠与协议》,并经公证机构办理了公证,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规定:具
    2023-06-13
    138人看过
  • 股权赠与应该如何操作
    若作为有限公司的股东,希望将股权赠与给公司的现有股东,只需签署股权赠与协议,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带齐相应的材料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即可。若作为有限公司的股东,希望将股权赠与给公司的现有股东以外的人,需要经过如下流程:第一、就股权赠与事项书面通知公司其他股东;第二、若其他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该股东的股权赠与行为并签署书面的认可股权赠与的确认书,方可办理相关手续;第三、若其他股东不同意该股东的股权赠与行为,但不行使优先购买权,以评估的股价购买股权时,股权赠与方可继续进行。跟大家解释一下为什么向现有股东以外的人赠与股权会有该限制,是因为《公司法》为了保障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而赋予了现有股东“优先购买权”,以保证能进入公司作为股东的人都是现有股东认可的人,使股东之间能更好的合作共事。一、什么是股权赠与股权赠与从字面意思来看就是股东将属于自己的股权赠送给他人,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公司法》并未
    2023-02-24
    268人看过
  • 股东资格确认与股权确认的区别
    1、股权是以百分比表示,股东是以名称表示(自然人或单位);2、确认一个股东有多少股权就能确认这个股东的资格。一般认为,可以确认股权存在的证明有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出资证明书、工商股东登记、实际履行股东出资义务或者实际享有股东权利等五大证明。(1)公司章程章程是公司作为社团法人最为主要的象征之一,称为公司的宪法。章程是判断股东身份和股权的重要标志。我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等,并规定股东应当在章程上签名、盖章。股东签署章程是其作为公司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公司章程对内是确定股东及其权利义务的主要依据,具有对抗股东之间其他约定的效力;对外具有公示和公信力,是相对人判断公司股东的重要依据。(2)股东名册有关公司法律普遍要求
    2023-03-15
    66人看过
  • 第三人如何确认赠与合同无效
    对合同以外的第三人能否以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要求确认合同无效问题要具体分析。只有与无效合同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才能以起诉的方式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确认合同无效。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以下简称第三人)以起诉的方式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其必须以原告的身份起诉,因此,第三人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特别是原告资格的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是起诉实质要件的规定,按照这一规定,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之一就是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是对行使起诉权人的资格要求,也是提起诉讼的人能够成为原告的条件。所谓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作为原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身的财产权、人身权或其他民事权益受到侵
    2023-04-03
    203人看过
  • 退市后如何确认股权
    债权人会议
    1个股票退市后如何确认股权?根据《公司法》规定,股票退市后,仍然是股东,根据法律规定,股东可以撤资。根据《公司法》,股东不得抽回出资。股东擅自抽逃出资的行为是抽逃出资。这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与实际资本不一致,属于欺诈行为,可能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所以这是法律不允许的。但可以通过正常渠道转出:一是股权转让;2.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转让其股权,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份,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2023-05-02
    241人看过
  • 认缴不到位如何确认股权
    一、认缴不到位如何确认股权基于权义统一原则,就管理权和分配权而言,股东只能就其出资部分主张权利。对其未出资部分则不享有权利,即使追补了出资,也只能对此后的公司管理和公司盈余主张权利。除非公司内部约定了不按照实缴的资本分配红利。只要是公司股东就可以享有其投资所带来的利益,而股东出资不足并不影响其股东资格的取得。公司在设立时,出资人通过签订公司设立协议、章程认缴公司出资,在公司成立后,出资人取得股东资格,享有股权,同时股东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缴纳出资。如股东没有按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就是出资瑕疵,其形成的股权,称之为瑕疵股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分红权与优先认购权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二、认缴资金不到位有哪些后果认缴资金不到位后果:1、如
    2023-04-27
    416人看过
  • 物权确认与赠与合同的区别
    一、物权确认与赠与合同的区别赠与不仅仅是要物合同还包括诺成合同,因此说赠与为一种要物合同是片面的,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赠与的行为依据法律的规定要分别对待,要看法律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才能确定赠与是哪一种合同,赠与作为一种法律关系必须要依法进行。我国民法典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1、未经公正的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即除了有赠与人的赠与意思表示成立,还需实际的所有权转移才能够使赠与合同生效。其中不动产为登记,动产为交付占有。2、经公证机关公正有效的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即双方当事人关于赠与的合同经公证后不需转移所有权就可以成立生效了。3、关于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一般在条件成就之时才生效。4、社会捐助,公益捐助与经公证的赠与合同相似,此类赠与也叫特种赠与,同样是诺成合同。二、赠与合同与要物合同的历史关系大陆法国家的普遍规定,它源于罗马法的约因理论与要物合同规则。但也有理论从物权行为无因性的角度出发,认为最为债
    2023-04-12
    303人看过
  • 赠与合同确权之诉如何执行
    一、赠与合同确权之诉如何执行1.赠与合同产生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确权之诉,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由被执行人执行,如果逾期不执行,申请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二、赠与合同撤销的情形有哪些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有如
    2023-05-03
    476人看过
  • 如何规定股权确认方式
    股权确认方法(1)按诉讼意图分类。这种情况是指原告根据取得股权的意图主张股权,而被告则列举各种理由予以反对。比如,为了挤占原告的资金,公司表面上表示有意吸收原告为股东,实际上却故意不为原告完善股东程序,不承认原告的股东身份。又如公司债权人起诉出资不足的股东,股东以各种理由否认其股东身份,是指原告请求法院通过诉讼确认其或者他人的股东身份,以获取非法利益或者逃避债务。例如,当名义股东发现公司利润丰厚时,他们主张股东的身份;(2)根据法律关系,内部关系的股权确认诉讼包括: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之间的股权确认诉讼;2;隐名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确认内部关系中的公平,应坚持民法上的真实意思说,探讨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并根据意思判断公平。外部关系包括:一是公司债务引起的债权人与股东之间的关系。第二,增资所引起的新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与公司与老股东或发起人的内部关系相比,新股东是第三人。在对外法律关系中确认衡
    2023-05-07
    376人看过
  • 资本市场流行无偿划拨,附义务的赠与股权(资产)如何确认
    最近,央企频频出手,收编地方国企,收编方式以无偿划拨为主流,当然,这种无偿划拨是一限定条件的,最典型的如兵装集团无偿入主天威,但同时承诺十一五期间投资金不少于150亿。现在有会计问题冒出来了:1、央企与地方国企联姻,是同一控制下的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答案是显然的,他们是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但《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六条规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根据我的理解,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合并方与被并方是关联方,如果合并方与被并方不是关联方,则不构成同一控制下的合并,那么显然如果认定央企与地方国企合并是同一控制下合并,则必须认定他们是关联方,而事实是他们在合并之前不是关联方。当然,这一点我理解也许有误。2、央企以零价格方式合并地方国企,套用同一控制下的权益联营法会计规定,由于收购成本是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六条规定,合
    2023-06-09
    191人看过
  • 挂名股东与实际出资人的股权如何确认的
    挂名股东与实际出资股东的股权确认主要遵循契约自由,意思自治的原则,也就是说依据当时的协议而定。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就权利义务分配达成的契约与一般的民事契约没有本质区别,只要双方意思一致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应对双方,有拘束力。一、公司股权纠纷类型及解决方案有哪些公司股权纠纷类型及解决方案有:1、股权转让双方之间的纠纷应列合同的对方为被告,涉及公司利益的,应列公司为第三人;2、涉及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诉讼纠纷,应当列出股权转让的股东为被告,公司为第三人,涉及其他股东利益的,共同增加为第三人;3、缺陷出资股权转让引起的纠纷,股权受让人知道出让人出资缺陷仍转让的,债权人或者公司有权将股权受让人列为被告,并要求承担连带补充责任;4、隐名股东或者实际出资人转让股权引起的纠纷,涉及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纠纷时,一般应当将显名股东列为被告;涉及隐名股东要求显名时,将公司列为被告;涉及与第三人发生纠纷时,
    2023-02-15
    330人看过
  • 如何确定股权确认诉讼中的债权
    原告:A,男,汉族,出生于**月**,19**,厦门**进出口有限公司股东,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区**路**号**室,联系电话:1^^^^^^^^^^^^^^^^^^^^^^^^^^^^^^^^^^^^^^^^^^^^^^^^^^^^。被告:B,女,汉族,出生于**月**,19**,住址:福建省厦门市**区**路**号**室,联系电话:1^^^^^^^^^^^^^^^^^^^^^^^^^^^^^^^^^^^^^^^^^^^^^^^^^^^^。第三人:C,女,汉族,出生于**月**,19**,住址:福建省厦门市**区**路**号**室,联系电话:1^^^^^^^^^^^^^^^^^^^^^^^^^^^^^^^^^^^^^^^。诉因:股权确认纠纷。请求判决确认厦门**进出口有限公司XXX股东资格;2。请求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原告于2002年1月与第三方C结婚,2002年
    2023-05-07
    271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赠与方如何确认赠与人的撤销权?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4-27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的权利。 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权具有一定的条件,主要是时间条件和范围条件。 (1)时间条件:须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未移转登记。 (2)范围条件:须非为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
    • 股权赠与确认刑式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5-15
      股权赠与确认形式具体如下所述: 1、双方当事人签订股权赠与协议; 2、双方可以对股权赠与协议进行公证; 3、公司变更股东名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 股权赠与和股权转让应该怎么确认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9
      股权赠与是一种无偿的股权转让。虽然我国《公司法》并未设置有关股权赠与的直接相关条款。但实际上,股权赠与、股权继承等都应当属于特殊形式的股权转让,股权赠与应当看成是一种无偿的股权转让。 《公司法》对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了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
    • 股权赠与怎么确,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22
      股权赠与的确认方式有: 1、当事人签订赠与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赠与人不交付股权的,受赠人有权请求其转移股权; 3、公司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 4、办理变更登记。
    • 股权赠与协议如何写?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7-20
      公司赠与员工股权协议书只要是双方真是的意思表示就是有效的。 (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 (2)有明确的主体,即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 (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意思表示,即使达成合意,也不能成立合同。 还有一些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