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女职工能否被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15:09:26 107 人看过

一、怀孕女职工能否被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孕妇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赔偿,公司解雇孕妇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以下标准的双倍计算赔偿,具体如下:

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4.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员工应得工资,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5.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6.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

二、孕妇被辞退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1.自被辞退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2.提交仲裁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必备事项,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三、可以辞退孕妇的情形

有六种情况可以辞退孕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误,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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