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主要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19:42:26 165 人看过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1、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推举产生);

2、用人单位代表(由厂长或经理指定);

3、用人单位工会代表组成(由用人单位工会委员会指定)。用人单位的代表不能超过调解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调解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企业工会委员会。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由企业代表与职工代表协商决定。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设立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本辖区内发生的劳动争议。设区的市、市辖区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由省、自治人民政府规定.各级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工会的代表、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组成,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

三、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担负着处理劳动争议的任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符、进行起诉的案件,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负责受理。

一、怎么解决劳务纠纷?

1、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相互有所了解。双方发生纠纷后最好先协商,通过自愿达成协议来消除隔阂。实践中,职工与单位经过协商达成一致而解决纠纷的情况非常多,效果很好。但是,协商程序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任何人都不能强迫。

2、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指劳务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务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根据《劳动法》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委员由单位代表、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一般具有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又了解本单位具体情况,有利于解决纠纷。除因签订、履行集体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外均可由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但是,与协商程序一样,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且调解协议也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劳务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该程序既具有劳动争议调解灵活、快捷的特点,又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是解决劳务纠纷的重要手段。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授权、依法独立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专门机构。申请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选择程序之一,也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要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诉讼程序。根据《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诉讼程序即我们平常所说的打官司。诉讼程序的启动是由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启动的程序。诉讼程序具有较强的法律性、程序性,作出的判决也具有强制执行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0日 04: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争议处理相关文章
  • 《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等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范围:从争议主体上看包括:(1)中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与职工;(2)个体工商户与学徒、帮工;(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本单位工人(或称工勤人员)及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其他各类非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与本组织的全体人员。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与职工发生劳动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6]165号)规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和“人员”是指“国家不再核拨经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事业组织”和“该单位的全体职工”。从争议内容上看包括:(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
    2023-06-14
    194人看过
  • 什么机构负责处理劳动争议
    负责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3、人民法院。一、劳动纠纷可以不经过调解,直接申请仲裁可以吗1、仲裁前置程序指劳动争议当事人要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劳动争议需要先仲裁后诉讼。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3、单位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不是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必经程序。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单位单位调解委员会解决,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用人单位应如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产生劳动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维权:互相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或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
    2023-02-19
    489人看过
  • 哪些劳动争议未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争议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应当受理: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3.因追讨养老金、医疗费、保险费等发生的争议,职工退休后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以下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1.职工申请社会保险的争议发放社会保险福利的机构2.住房制度改革引起的工人与雇主之间的公共住房转让纠纷3.工人对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的残疾等级评估结论或职业健康评估结论的异议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疾病诊断鉴定4.家庭或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5.个体技工之间的纠纷,帮工和学徒6.农村承包经营者与
    2023-05-07
    65人看过
  • 行政争议种类主要包括哪些
    行政争议是以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为一方,以作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另一方,针对行政机关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包括适当)而引起的争议。行政争议的类型如下:1.行政机关之间因行使行政职权而发生的争议;2.行政机关与其所属的公务员之间因行使行政职权而发生的争议;3.行政机关或者授权的组织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因行使行政职权而发生的争议。行政证据种类包括哪些《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以下几种:1、书证;2、物证;3、视听材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的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做为定案的根据。证据是指以证明待证事实是否客观存在的材料。证据是人民法院认定事实、正确审理案件的基础,行政诉讼中的证据有以下几种: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实的文书;如证明、书信、罚款单等。2、物证。是指用
    2023-07-28
    486人看过
  •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解决劳动争议的机构有哪些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县、市、市辖区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可以处理劳动争议。一、什么机构可以处理劳动争议下列机构能处理劳动争议:(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3)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予以受理。二、劳动争议有哪些程序可以解决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解决的程序: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劳动争议怎么防范发生劳动争议找什么部门处理劳动争议的防范:1、要树立先合同、后用工的劳资观念。2、要严格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3、要建立健全企业管理规章制度。4、要构建有效防范劳动争议的内部机制。发生劳动争议找劳动争议调
    2023-02-24
    304人看过
  • 劳动争议法律关系包括哪些
    劳动关系纠纷包括: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私人拖欠农民工资怎么办私人拖欠农民工资的处理方法是: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
    2023-04-12
    167人看过
  • 国内外处理集体劳动争议的机制
    一、欧洲集体劳动争议处理的机制欧洲集体劳动争议处理的手段主要包括调解、调停以及仲裁。(一)调解调解是欧洲国家处理利益争议时运用最广泛的途径。在挪威,一项重要的制度是国家调解官制度。国家调解官是国家调解机构的最高负责人,职能是负责处理全国性的重大劳动纠纷以及指导、监督地区调解官和特别调解官的工作。在整个调解过程中,调解官会努力使双方的意见逐步接近,以便提出调解结果建议。当调解结果建议提出以后,劳资双方要当场就此做出决定,不管双方是否接受这个建议,调解都宣告结束。在德国,调解作为初审法院审理案件的必经程序,对争议进行仲裁或审理之前必须进行强制调解。德国《劳动法院法》规定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应力求以调解方式结案。因此在法院的案件审理过程中,每个案件都必须经过庭内调解。在爱沙尼亚,调解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唯一方式。爱沙尼亚1995年建立公共调解员制度。企业层面的集体争议通常由地方的调解员介入,而雇主组织和
    2023-04-28
    327人看过
  • 分支机构是劳动争议主体吗
    一、分支机构是劳动争议主体吗法人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所以法人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劳动争议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二、没签劳动合同辞职可以拿到多少钱实际中,没签劳动合同员工辞职时可以拿到以下的报酬:1、员工应付的劳动报酬;2、从建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没签劳动合同,公司还要依法支付一年内的双倍工资。具体而言,就是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内,公司还是没签劳动合同的,不仅要按规定支付应付的工资,还要额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并且支付时间最长是十一个月。注意,这里确定支付时间最长是十一个月,超过一年没签订劳动合同,即包括第一个月,要建
    2023-06-17
    153人看过
  •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和程序的解析
    1.双方先自行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当事人应首先争取解决争议的途径;2.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本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机构是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3.若经过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对仲裁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80条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第82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
    2023-07-04
    289人看过
  •  我国耕地类型主要包括哪些?
    本文介绍了耕地的三种类型:水田、水浇地和旱地。水田主要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水浇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含蔬菜)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旱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家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耕地包括三种类型:水田、水浇地和旱地。水田主要用于种植水稻、莲藕等水生农作物。包括实行水生、旱生农作物轮种的耕地。水浇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生农作物(含蔬菜)的耕地。包括种植蔬菜的非工厂化的大棚用地。旱地指无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种植旱生家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素材中提到的水田、水浇地和旱地的特点分别是什么?根据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了解到水田、水浇地和旱地的特点。首先,水田是指利用雨水作为灌溉水源的土
    2023-08-26
    325人看过
  • 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义务包括哪些
    一、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义务包括哪些1、完成劳动任务——最基本的义务2、提高职业技能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4、遵守劳动纪律5、遵守职业道德二、劳动者的权利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各项权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职业的权利。劳动是人们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是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源泉。劳动就业权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叁加社会劳动和切实保证按劳取酬的权利。公民的劳动就业权是公民享有其他各项权利的基础。如果公民的劳动就业权不能实现,其他一切权利也就失去了基础。2、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是指劳动者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劳动者拥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劳动者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作为就业的主体,具有支配自身劳动力的权利,可根据自身的素质、能力
    2023-06-19
    317人看过
  •  根据我国宪法,国家机构包括哪些部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宪法,国家机构的部门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据宪法,国家机构的部门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这些部门共同构成了国家的政治体系。 宪 法 规 定 的 国 家 机 构 包 括 哪 些 部 门 ?我国宪法规定了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这些机构共同构成了我国政府的组织体系。其中,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改宪法以及法律;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具体行政工作;审判机关为最高人民法院和各级人民法院,负责审判和解决各类案件;检察机关为最高
    2023-09-11
    262人看过
  • 能向劳动机构投诉的争议有哪些
    一、能向劳动机构投诉的争议有哪些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时,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具体可以投诉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违反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如招用童工、收取风险抵押金等;(2)用人单位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如拒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等;(3)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如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禁忌劳动等;(4)用人单位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如超时加班加点、强迫加班加点、不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等;(5)用人单位违反工资支付规定的。如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等;(6)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如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农民工不参加工伤保险等;(7)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规定的。如不依法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依法支付工伤保险
    2023-04-15
    202人看过
  •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中的“一裁终局”该如何理解?
    “一裁终局”裁决的立法本意是保护劳动者的利益,对于涉及标的额较小,且和劳动者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社会保险,工作时间等基本法律权利的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阶段就得到解决,不用再拖延到诉讼阶段,能够有效地缩短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时间,提高劳动争议仲裁效率,减少解决的周期和法律程序,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一裁终局的概念和含义一裁终局制度是劳动争议经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的制度。包括五层含义:一是本条中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是指本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对本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一裁终局有范围限制。一裁终局仅限于小额和标准明确的仲裁案件;三是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四是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争议事项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五是仲裁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二)适用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仲裁
    2023-04-28
    22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争议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或因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等产生的争议。 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 更多>

    #劳动争议处理
    相关咨询
    • 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是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5
      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法院。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负责调解本企业内部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企业行政代表和企业工会委员会代表组成。 县、市、市辖区设立仲裁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 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担负着处理劳动争议的任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
    • 劳动争议由哪些机构处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05
      负责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和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其他。
    • 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劳动争议包括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2-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7号1993年7月6日公布)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与职工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按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有哪些?在我国劳动争议仲裁中,劳动仲裁机构是谁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6
      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最快速的方式可能就是进行劳动仲裁,我国劳动仲裁机构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依法成立的,通过仲裁方式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它独立行使劳动争议仲裁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设在政府内,具有行政机关的属性,依据我国的法制原则,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仲裁活动,其生效的仲裁决定书和调解书具有法律强制力。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
    • 劳动争议仲裁如何收费,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费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包括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15
      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如何收费问题,《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4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60至61条、《劳动争议合同鉴证和劳动争议仲裁收费管理办法》(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268号附件)第2项规定: (1)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仲裁费。仲裁费分为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处理费主要内容包括:鉴定费、勘验费、旅差费、证人误工补助和文书表册印制费等。 (2)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