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租赁合同纠纷是否属于民事诉讼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3 07:40:10 81 人看过

公租房的租赁合同是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签订的,而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不属于行政机关,所以不属于民事诉讼范围。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第十六条配租对象选择公共租赁住房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与配租对象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签订前,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将租赁合同中涉及承租人责任的条款内容和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向承租人明确说明。

一、申请公租房的流程是什么

1、查看申请条件

在申请公租房之前,需要查看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果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下,申请人根据申请人数来决定面积:一个人申请单间配套,两个人可申请一室一厅,三个人可申请两室一厅,四个人及以上可申请三室一厅。

2、递交材料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需要准备好相关资料,把申请资料提交到审批中心,受理单位会查看资料是否齐全,满足申请条件的人,会给到受理凭证。

3、审核材料

资料提交之后,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给到初审意见,初审过了之后提交市房管局复审,不合格的会给到书面解释。

4、复审

市房管局收到初审资料之后,七个工作日内给到复审意见,对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公布,不合格的给到书面通知,说明具体原因。

5、结果公示

复审通过的申请人将公布在网上,包括了收入、住房等情况,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如果对公布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实名举报,相关部门会给到你满意的答案。

6、下次轮候

申请没有成功,进入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可以提交书面资料,进行重新审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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