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行政诉讼的举证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19:12:14 378 人看过

行政诉讼举证原则:行政诉讼当中的举证原则是被告负举证责任,并兼顾原告合理分担举证责任。因为行政诉讼中的被告都是具有某种社会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管理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双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行政法律关系中特殊的地位决定着在行政诉讼当中特殊的举证责任分担。

一、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区别

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区别有:

1、案件性质不同。

行政诉讼解决的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争议;民事诉讼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争议。

2、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

行政诉讼由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提起,行政主体没有起诉权和反诉权;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有权提起,并互相有反诉权。

3、举证责任不同。

行政诉讼就具体行为是否合法由被告负举证责任;民事诉讼则“谁主张,谁举证”。

4、是否使用调解不同。

行政诉讼除行政赔偿诉讼以外不适用调解;民事诉讼中调解是一项基本原则。

5、适用法律依据不同。

行政诉讼以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为依据;民事诉讼以民事实体法、民事诉讼法为依据。

二、宪法的法律平等保护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不论法人、自然人还是非法人组织,不论法人规模大小、经济实力雄厚与否,不论自然人是男、女、老、少、贫、富,不论非法人组织经营什么业务,在从事民事活动时,他们相互之间在法律地位上都是平等的,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平等原则是民法的前提和基础,是国家立法规范民事法律关系的逻辑起点。民事主体之间如果没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就不可能有真正的自愿,更不能实现公平交易。民事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是民法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最为重要的特征。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首先体现为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一律平等。权利能力就是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这种法律资格,不因自然人的出身、身份、职业、性别、年龄、民族、种族等而不同,所有自然人从法律人格上而言都是平等的、没有差别的。其次,体现为所有民事主体之间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虽然国家行政机关在从事行政管理时,作为管理者与被管理的行政相对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存在隶属关系或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而当机关法人与其他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从事交易时,二者的法律地位则是平等的。

三、涉外行政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有哪些区别

涉外行政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涉外行政诉讼的涉外性,仅仅表现在诉讼当事人具有涉外性的因素,比较单一。而涉外民事诉讼的涉外性则表现为多样性,包括当事人的涉外、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有关的法律事实至少有一项发生在国外,或者民事诉讼的标的物在国外。

(2)涉外行政诉讼的当事人中,只有原告或者第三人可以是外国人,至于被告具有特定性,只能是我国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而涉外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中,原告、被告或者第三人任何一方都可以是外国人,有时甚至所有的当事人都是外国人。

(3)涉外行政诉讼中的行政争议,必须是发生在我国领域内,因为我国的行政权只能在我国的主权范围内行使,所以涉外行政争议不可能发生在国外。而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民事纠纷,则既可能发生在国内,也可能发生在国外,因为民事权益是可以随着人身和财产的变动而产生、变更和消灭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3日 00: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涉外行政诉讼相关文章
  • 行政复议举证原则?
    一、行政复议举证原则?行政复议举证指的是在复议过程中需要举证自己的行为没有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张免责的行为。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被申请人如果没有提交相关证据,复议机关将认为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将决定撤销被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
    2023-04-24
    121人看过
  •  举报人如何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要求包括三点:举报人需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举报人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法律利害关系,以及损害与行政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只有同时满足这三点,举报人才有资格作为行政诉讼的原告。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要求包括以下三点:首先,举报人需要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其次,举报人与具体行政行为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最后,举报人的损害与具体行政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利害关系与因果关系标题:['2. 利害关系与因果关系']法律分析:在法律领域中,利害关系和因果关系是两个重要的概念。利害关系指的是在某种法律关系中,享有利益或受到损失的人或组织之间的关系。而因果关系则是指在某种法律事件或行为中,导致损害或利益发生的原因或直接关联的关系。在判断一种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行为时,需要考虑行为与受害人的利害关系以及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如果行为与受害人的利害关系较为
    2023-08-31
    105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和解制度有何原则
    (一)行政诉讼和解的原则一是自愿和解原则,这是行政诉讼和解的首要原则。人民法院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特别是原告方的意见,只有在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前提下,才能进入行政诉讼和解程序,毕竟自愿才是进行协商一致的前提。自愿原则包括两个方面,既自愿进行和解和自愿作出和解协议,前者是程序上的自愿,后者是实体上的自愿。因此,在行政诉讼中,和解的适用必须体现当事人自愿的意志,人民法院绝不可以违背当事人意志的做法进行和解。二是依法和解原则,这是行政诉讼和解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行政诉讼和解的本意是为了更好的解决行政诉讼纠纷,但是,法院促成当事人之间进行和解并不是无原则的,而是必须在掌握案情,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的和解,否则,就极有可能侵害到社会、国家或者第三人的合法利益,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也违背了行政诉讼制度的初衷。三是地位平等原则。在行政行为中,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一方是管理者,一方是被管理者,但在行政诉讼
    2023-06-13
    283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不告不理原则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不告不理,是指没有原告的起诉,法院就不能进行审判。具体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没有原告的起诉,法院不得启动审判程序,即原告的起诉是法院启动审判程序的先决条件是法院审判的范围应与原告起诉的范围相一致,法院不得对原告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事项进行审判。一、民事诉讼没有身份证可以起诉吗民事诉讼没有对方身份证号码也是可以起诉的。民事诉讼没有被告人身份证,立案后,可申请法院去查或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去查被告的身份证号。民事纠纷起诉时只要求有明确的被告,必须提供被告的详细资料,包括姓名、住址等,身份证号不是必须的,法院不能因为没有被告身份证号而不给立案。民事诉讼不需要提供被告身份证,应提供起诉人的身份证。不知道被告身份证号的可以忽略,被告身份证号不是必备条件。一、民事案件起诉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原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是原告与案件有直接利
    2023-06-25
    432人看过
  • 在环境行政诉讼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在环境行政诉讼中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而是需要由作为被告的环境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环境行政诉讼作为一种行政诉讼,其举证责任和其他行政诉讼基本相同,环境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具有如下3个特征:(1)环境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是单方责任。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负有更多的举证责任,而环境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由作出具体环境行政行为环境行政机关承担。《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这就是说,举证是环境行政机关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而不是原告的法定责任,无论行政相对人是否提供了证明具体环境行政行为违法的确凿证据,还是提供了脱离实际的虚假证据,环境行政机关都必须承担举证责任。(2)举证责任强调了环境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法定义务,而没有人民法院的调查、取证作为法定要求。这一点同民事诉讼有明显的区别。《民事
    2023-02-18
    486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就高不就低原则怎么理解?
    行政诉讼就高不就低原则,是指以共同被告中级别最高的行政机关确定级别管辖。适用就高不就低原则的前提是有“高”,当共同被告中层级较高的“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立案后经审查被认为不是适格被告时,则同案中层级较低的行政机关再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就因“高无所就”而失去了管辖权依据。税务行政诉讼原则税务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税务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具体税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司法活动。除共有原则外(如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实行合议、回避、公开、辩论、两审、终审等),税务行政诉讼还必须和其他行政诉讼一样《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
    2023-08-04
    488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举证规则与分工?
    一、原告在行政诉讼中承担的举证责任:1、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3、原告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而造成损失的事实。二、被告需要为下面的事项承担举证责任:1、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有关的事实。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有关的事实,是指被告作出行政行为的全部过程中的所有事实,这事被告应承担的根本的举证责任,并且是举证的说服责任。2、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有关事实。3、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理性有关的事实。4、行政赔偿诉讼中有关被告不予赔偿或减少赔偿数额方面的事实。如何在行政诉讼中举证(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三)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四)其
    2023-07-07
    198人看过
  • 行政诉讼司法解释的原则与规定
    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内容包括受案范围、管辖、诉讼参加人、证据、期间、送达、起诉与受理、审理与判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相关民事争议的一并审理、规范性文件的一并审查、执行、附则等。我国环境行政诉讼的内容包括哪些1、环境行政诉讼。环境行政诉讼是指被诉方为国家行政机关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诉讼。包括:要求履行职责之诉,即环境保护法律主体中的公民或者法人,向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起的、要求法院令他们履行环境保护法律所规定的职责的诉讼。司法审查之诉,即公民或者法人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等的行政管理行为的合法性、恰当性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例如不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而提起的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一、受案范围二、管辖三、诉讼参加人四、证据五、期间、送达六、起诉与受理七、审理与判决八、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九、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十、相关民事争议
    2023-07-13
    160人看过
  • 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举证规则一样吗?
    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根据特殊情况决定,民事诉讼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行政诉讼由作为被告的行政主体负举证责任是行政诉讼所特有的一项原则。刑事诉讼公诉人(自诉人)对被告人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负有举证责任,被告人对自已无罪或罪轻负有举证责任。1、民事诉讼。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在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是对一般举证责任的规定,即谁主张谁举证。但在特定的案由中,法律规定由被告负责举证,这种将举证责任指向被告的规定称为举证责任倒置。下列侵权诉讼中,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1)因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6)
    2023-02-22
    429人看过
  • 行政诉讼证据无效分析的原则
    我国《行政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应当认定证据无效的情况有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的证据;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符合证据种类的证据;伪造的证据;虚假的证人证言等。一、婚外情证据是否有期限婚外情证据没有期限。目前,法律婚外情证据没有期限,只要证据来源真实合法,就一直有效。证据包括:1、当事人的陈述;2、书证;3、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6、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勘验记录。证据必须核实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当事人有责任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由什么构成辩护人妨害作证罪构成有:1、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2、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只能是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3、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毁灭、伪
    2023-06-21
    304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谁举证谁主张的原则如何规定的?
    举证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这就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举证规则。第一,原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原告起诉必然提出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且需要对其主张和维护主张的根据提出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第二,被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被告在应诉、答辩过程中,可能对原告的主张进行承认、否认或反驳,或者提出反诉。被告应当以提出一定的事实情况为依据,使否认、反驳、反诉成立,所以应负举证责任。第三,第三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是否负举证责任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附随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参
    2023-06-28
    181人看过
  • 行政诉讼有原则“一行为一诉讼”
    “一行为一诉讼”是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基本原则。虽然法律上并没有明文规定“一行为一诉”原则,但是在实践中人民法院会依照此原则来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若不符合,则会驳回起诉。“一行为一诉”是指针对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被诉行政行为一般仅指一个行政机关作出的一个行政行为,或两个及两个以上的行政机关作出的同一个行政行为。该原则之所以产生,是行政诉讼中要求原告的起诉中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系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不同的行政机关有各自的行政管理范围,作出的也是不同的行政行为,这就决定了人民法院审理和裁判的范围。在法院进行审查时,除法律和司法解释有明确的规定外,在同一案件中,针对不同行政机关作出的不同行政行为提起诉讼,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同时对多个行政行为进行审理,往往对人民法院聚焦被诉行政行为,归纳争议焦点,组织举证质证,认定案件事实,安排法庭辩论,准
    2023-05-07
    383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举证期间如何计算
    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复印件。被告人应当自收到起诉状复印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发送答辩状副本。被告不提出答辩,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举证须知5、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法定期限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7、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请的证据材料。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二)原告因被告受理申请的登记制度不完备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能够作出合理说明的。8、在行
    2023-08-18
    322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原则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效方法。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和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规定人民法院、诉讼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及其在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行政诉讼是一种诉讼程序法,主要是确定诉讼参加人的法律地位和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二、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原则《行政诉讼法》第3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行政诉讼法的上述规定,确立了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这一规定,也是《宪法》第126条、《人民法院组织法》第4条有关规定在行政诉讼中的具体化,行政诉讼活动必须遵循。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行政诉讼法》第4条规
    2023-03-24
    380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涉外行政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行政诉讼,在我国是指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认为我国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作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的活动。... 更多>

    #涉外行政诉讼
    相关咨询
    • 如何理解行政诉讼中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的原则?举证责任的如何划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5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该条明确了行政诉讼中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这一基本原则,也对行政诉讼当事人举证责任的范围作出了初步概括。 深入分析这一原则,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只要待证问题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否直接相关,涉及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均由行政诉讼被告来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待证问题并不涉及被诉具体行政行
    • 如何理解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中的讼法, 行政诉讼法法调解原则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22
      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比较(一)、关于调解:1、民事诉-讼中:(1)调解是一项基本原则,在自愿和合法的基础上,只要案-件性质适合调解,人-民法-院均可以进行调解;(2)对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必须首先进行调解。2、刑事诉-讼中:(1)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可以进行调解;(2)对《刑事诉-讼法》第170条前两项规定的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3)对公-诉案-件和刑事诉-讼法第1
    • 行政诉讼中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是指什么?行政诉讼被告举证责任原则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13
      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是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特有原则之一。是指作为行政诉讼被告的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对具体行政行为负有向人民法院提交事实证据和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依据的责任,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和法律法规依据如不进行举证以及举证不充足,则可能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由于行政诉讼的客体是具体行政行为,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应当清楚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行政相对方
    • 举证一辩,如何办理行政诉讼?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15
      1、提供实体和程序两种证据。人民法院对处罚行政案件的审查主要是合法性审查。被告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有两个主要内容,即处罚实体内容的合法性和处罚操作程序的合法性。为了证明这两类内容合法,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被处罚人违法行为的事实证据和程序证据,以证明行政处罚决定在实体和程序上是合法的。在实践中,即使原告在行政诉讼中没有提出行政处罚程序,人民法院也应审查处罚程序是否合法。如果发现程序严重违法
    • 行政诉讼中,如何举证,该如何办理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03
      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的举证:行政诉讼中的举证原则是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兼顾原告合理分担举证责任。因此,行政机关负责举证,在一定的合理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