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部门能够实施强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05 12:46:17 384 人看过

(一)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能够依法组织强拆;

(二)对于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经人民法院裁定准予组织强拆;

(三)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四)对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已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经过司法诉讼,已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能够依法组织强拆。

除以上机关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实施房屋强拆。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没有放弃产权的公房能够强拆。

政府能够强行征收土地房屋。

政府作出征收补偿决定后,如被征收人即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行政诉讼的,政府能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具体的规定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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