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为了公共利益才能征地拆迁,公共利益指这六个方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21:30:58 414 人看过

在与被拆迁人沟通的过程中,有不少被拆迁人,尤其是农村被拆迁人会问到这样一个问题:关于农村房屋拆迁究竟有哪些法律规定?能不能把这些法律条文发给我们,这样,我们去跟拆迁方谈判的时候,也有理有据。

为了满足大家的需要,从今天开始,爱土拆迁律师团就给您介绍和解读一些与农村房屋拆迁的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便您在征地拆迁维权的时候能够灵活运用。

农村房屋拆迁具体有哪一部法律来规范?

需要跟您说明的是,目前,我国关于农村房屋拆迁尚没有专门一部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来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而这些法律规定散落在不同的法律条文中,比如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等。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公共利益,究竟什么是公共利益呢?

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那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究竟有哪些?

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什么样的补偿才算是是公平、合理呢?

接下来我们就围绕这些问题一一为您解读。

首先我们来看一看第一个问题:什么样的利益算是公共利益?

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就可以知道,法律规定的“公共利益”主要是指如下六个方面: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国防和外交都是大事情,修建相关军事设施,外国使领馆建设用地等,这些都属于公共利益的范畴。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比如说修水电站,修公路、铁路,修水库等等,就属于这一类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比如修学校、修医院,水源地保护等原因征收房屋。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比如建设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征地。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现在比较流行的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就属于这一类。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还包括:各地为了实施城市规划需要,征地进行城市建设,即便被征用的土地是用于商品房建设,也是属于公共利益的范畴。

哪些征地拆迁行为,并不是为了公共利益而征收?

爱土拆迁律师团提醒您,除以上六项外,以其他名义征收老百姓土地,都是不具有合法性的,比如,一些乡镇政府为了招商引资,违规占地给企业修厂房,一些村干部为了一己私利占地盖楼出售,一些企业为了获得暴利,伙同地方政府圈占土地进行商业开发等等。

这些都是不符合公共利益的违法征地行为,遇到这样的违法拆迁,被征收人应当果断拒绝,切不可以贪图拆迁方许诺的高额补偿,而踏入陷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9日 08: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廉租房相关文章
  • “公共利益”定义拆迁新法走向
    希望新拆迁条例能早日出台,更希望它能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上深思熟虑,回应民意12月15日,经过修改后的“新拆迁条例”再度面向公众征求意见。为一个行政法规的出台,两度公开征求意见,这在共和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广求民智,集纳民意,新拆迁条例在谋求完善拆迁制度设计的同时,也彰显了国家立法的进步。“新拆迁条例”的反复讨论、修改,盖因其涉及多方利益。从一定意义上讲,公共利益的界定,成为影响“新拆迁条例”未来走向的关键因素。应当说,新拆迁条例的二次征求意见稿对“公共利益”概念有了更多的界定,比如明确列举了属于“公共利益”的7种情形,弥补了在公共利益界定方面的法律空白。人们期望这样的“弥补空白”能现实地解决利益纷争。比如,什么样的“旧城区改建”、“国家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属于公共利益?实践表明,“公共利益”边界的不清晰,有可能成为“新拆迁条例”迈向良法的一个障碍。强调明确公共利益定义,是为了避免让“公共
    2023-06-08
    176人看过
  •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
    这个公共利益一般是比较广泛的,比如:修建公路、建广场、公园等等,但是,一般情况下都是要有征地的审批程序。这是可以收回宅基地地第一种情况。一户多宅除继承和分居落户外,土地确权是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进行的,多了的宅基地,就要被重新分配,除非分户另外申请宅基地。违法违规建房宅基地是为了保证农民正常生活给予村民无偿使用的土地,带有一定的福利性和社会保障性,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具有限制性。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只能在该土地上建造房屋,并作为生活资料使用的自用住房。若乱用宅基地、改变宅基地用途,则会被收回,例如,在宅基地上建工厂进行商业用途,或者卖给城里人,这样都会使宅基地被收回。两年以上未使用很多人进入城市后老了又想回农村养老,但是农村的老房子没有打理,这种情况下宅基地也有可能被收回。比如,在农村有一处宅基地属于你,但是很长时间你都没有在上面建造房屋,或者农村老家的房子坍塌后超过两年没有重建,宅基地就
    2023-04-04
    435人看过
  • 拆迁条例:明确区分公共利益与商业利益
    房屋拆迁有为公共利益的拆迁,也有纯为商业利益的拆迁,但目前的立法没有将两者区别对待。凡为修建公共道路、兴办医疗、文化、军事等设施而拆迁房屋的,是公益性拆迁,本身具有一定的正当性,政府在这种拆迁中可以有较多的发言权。而在公益性拆迁之外的商业性拆迁,是开发商为了赚取商业利润而进行的拆迁,这种拆迁应结合城市发展的需要来看待其正当性,并且必须依照商业模式而非现在的公益模式来拆迁,在补偿费用和安置上应给予所有权人及时、充分的补偿,决不能像现在这样让开发商大饱私囊。于社会公共利益目的而进行强制拆迁,应当说具有一定合理性;但如果为商业性目的而在法院判决前给予强制拆迁,这就有问题了。因为,第一,在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处于弱势地位,行政权力的介入应该保护弱者而非强者。第二,从法理上讲不通,开发商与被拆迁人本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在商业性拆迁法律关系中,双方地位平等,凡双方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应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最
    2023-07-05
    476人看过
  • 房屋拆迁公共利益如何界定
    公共利益界定一直都是《征收与补偿条例》立法过程中的焦点问题之一。在房屋拆迁中,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哪些拆迁项目属于公共利益,哪些拆迁项目属于商业利益,致使一些地方政府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大搞卖地拆迁。由于我们缺乏判断公共利益的标准,事实上为拆迁人以公共利益之名践踏私人财产开通了便利之道,也激发了被拆迁人对强制拆迁的抵触情绪。因而,有必要在立法上给予公共利益一个判断的原则与大致标准,从而在实践中能够对公益拆迁按照补偿制度进行,必要时可强制拆迁。理性的公共利益界定模式是:法规列举十民主程序十司法程序。法律、行政法规或地方性法规可以对公共利益事项尽可能进行列举,明确公共利益事项的大致范围;应该有个民主程序,即政府提议的公益项目,应该有当地的民众共同来参与讨论,形成一种公共议论,政府必须具体指明公益体现在什么地方,利害关系人或者广大民众也都可以对政府的提议及说明表达不同意见。经过民主的公共议论程序以
    2023-06-23
    227人看过
  • 如何处理非公共利益非法征地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为非公共利益非法征用土地的,被征收人可以拒绝征用,并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告。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征收:(一)军事、外交用地;(2)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土地;(三)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等公用事业用地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开发、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事业、优抚安置、烈士保护等需要用地的项目;(4)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开发建设所需的土地(六)为公共利益依法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
    2023-05-02
    288人看过
  • 以公共利益名义拆迁强拆怎么办?
    1、张贴强制拆迁公告;2、受同级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部门拟定实施方案,做好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的各种准备;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3、通知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有关证据保全;4、准备工作就绪后,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强制拆迁时间,要求届时到现场配合执行;5、通知有关单位、基层组织强制拆迁时间,派员现场协助执行;6、做好装运、保管的各种准备;7、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实施强制拆迁。一、强拆的赔偿1、房屋价值的损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均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在评估前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查,这也肯定了应当以房屋实际面积为准进行补偿。强制拆迁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被拆迁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搬迁义务的而责成有关部门强制被拆迁人履行搬迁义务,将被拆迁人所有的房屋及附属物予以拆除的行政强制行为。行政强制拆迁是
    2023-04-12
    397人看过
  • 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的特点
    (1)应当具有基本的公认性。重要公共利益必然是与相关范围内的人都有关的,是每个人都能感受甚至都需要的,甚至是所有人都会认可的。比如说前述国防利益与重要交通与基础建设事项,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的一些事项。相反,像一些形象工程,如果仅仅政府认为重要,而民众并不认为重要的话,就不应当认为是重要的公共利益。土地房屋这样的重要财产不仅代价高,而且是数量有限、不可再生并难以复原的,本就只应用于那些都认可而不是存在争议的事项上。(2)应当具有基本性或普遍需要性。公共利益按其本性来说是没有尽头的,而土地资源却是有限的,所以只能把征收土地用在基本的公共利益和公共需要中去。对于那些还不属于基本需求的东西,比如高尔夫球场,只应当让那些有特殊偏好和优越条件的人自己承担享受这种利益的代价,而没理由让没有相关需要的公众为其负担代价。而且,各式各样的非基本需要性质上与其说是公共利益,不如说是那些特
    2023-03-31
    184人看过
  • 征地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影响
    征地中的公共利益如下: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5、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征地维权的套路有哪些“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经典电视剧《西游记》总导演杨洁女士日前辞世,引来无数怀念。而剧中主题曲的这句歌词,更是家喻户晓。对于广大被征收人而言,在面临征收维权困境时,都曾不止一次地发出这样的疑问:维权之路,究竟路在何方呢?专业从事征地拆迁维权服务多年的在明律师想告诉大家的是,维权和征收一样,是有其套路的。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掌握了维权中的那些套路,您的成功维权之路就在
    2023-07-06
    244人看过
  • 征地中的公共利益包括什么?
    征地中的公共利益有:国防的需要和外交的需要;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公共事业的需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一、城市房屋该怎么样才算是依法拆迁依法拆除城市房屋:1、征收的目的是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2、房屋征收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和旧城改造应纳入市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3、征收行为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4、征收活动充分保护了被征收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给予被征收人公平合理的补偿。二、承揽工程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有什么区别?1、合同主体要求不同。承揽合同一般在法律没有特殊要求情况下合同双方主体为一般主体,而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发包人和承包人均为特殊主体。2、合同适用对象不同。建设工程合同标的一般为不动产的建设工程,而承揽合同的标的一般为
    2023-04-05
    229人看过
  • 公共利益在征地中如何权衡
    征地公共利益如下: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2、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3、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事业的需要;4、政府组织实施的经济适用房建设的需要;5、政府根据《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旧城改造的需要;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被征地农民有什么权利(一)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二)预征知情权。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三)调查结果确认权。预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四)申请预征听证权。经农户申请,国土资源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
    2023-07-11
    308人看过
  • 土地征收公共利益包括哪些
    土地征收公共利益包括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五)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六)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
    2023-02-27
    206人看过
  • 走入歧途亦或陷进迷途的征地拆迁公共利益
    这次修宪强调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保护将使政府在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角色受到很大的约束和限制,但此次修宪同样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而这也使得政府并未完全被排除出城市房屋拆迁的过程。不可否认的是,在国际上,各国政府征地、居民必须动迁也是非常普遍的。随着现代城市发展以及国家建设的需要,适当的情况下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公民的房屋进行拆迁是必要的。因此,新修订的宪法作出上述规定也是值得肯定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该规定中有关“公共利益”的表述仍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因为在以往,几乎每个地方房屋拆迁所依据的行政规划总是明文标示:“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或为了国家、地方建设的需要”,公共利益已然成为触及公民个人利益的城市房屋拆迁行为的最好理由。而在笔者看来,这种理由已经弥漫了口号化和形式化的浓重色彩,公共利益的理解和运用在拆迁实践中正逐渐走入歧途或陷进
    2023-06-08
    98人看过
  • 征地中的公共利益有哪些体现
    征地公共利益如下: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2、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3、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事业的需要;4、政府组织实施的经济适用房建设的需要;5、政府根据《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旧城改造的需要;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被征地农民有什么权利(一)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二)预征知情权。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三)调查结果确认权。预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四)申请预征听证权。经农户申请,国土资源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
    2023-07-11
    108人看过
  • 征收土地时公共利益如何判断
    (1)法定性标准。是指公共利益必须通过法律来确定,只有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属于“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的范围的事项,才能够对公民的房屋予以征收。(2)公众收益标准。是指公共利益必须是能够让不特定的多数人享有利益。(3)用途效果标准。是指公共利益必须能最终有效促进全体社会成员的社会福利。(4)可持续发展标准。我们在判断一个项目是否属于公共利益时,不仅要看此项目是否促进当代人的发展,而且还要考证此项目是否会对后代人的发展造成负面影响。一、征收土地后怎样办手续征收土地之前,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取得相关部门审批,而土地征收后,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
    2023-03-04
    261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买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廉租房
    词条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 更多>

    #廉租房
    相关咨询
    • 征地拆迁属于属于公共利益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30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
    • 中的为公共利益的需要,这公共利益是指那些,包括房地产开发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1
      公共利益的法律定义目前没有一个统一的明确界定,学理上是与私益相对称的一个概念。刘俊律师
    • 如何理解和使用公共利益房屋拆迁中的公共利益,如何理解公共利益?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如何界定“公共利益”对规范国家的征收征用制度最为关键。在理解和运用公共利益这个概念时,应坚持如下六条判断标准: ①合法合理性;②公共受益性;③公平补偿性;④公开参与性;⑤权力制约性;⑥权责统一性。我
    • 什么是拆迁中的“公共利益”?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如何界定“公共利益”对规范国家的征收征用制度最为关键。在理解和运用公共利益这个概念时,应坚持如下六条判断标准: ①合法合理性;②公共受益性;③公平补偿性;④公开参与性;⑤权力制约性;⑥权责统一性
    • 城市拆迁中公共利益有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01
      城市房屋拆迁首先是基于公共利益。将公共利益与旧城改造并列,并分别规定旧城改造似乎不是公共利益。但是,如果旧城改造不是公共利益,在当事人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国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宪法是值得怀疑的。因此,为了维护城市房屋拆迁的合法性,立法者最好在《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中对公共利益进行具体解释。我国危房改造往往与土地的商业开发有关,即除了危房改造后腾出的部分土地作为原居民的拆迁房外,其余的进入土地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