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要给予补偿,但具体标准未明确。
对于应支付多少的补偿费用,根据每个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情况不同而不同,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的数额标准。在实践中,一般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年收入的1/2或者2/3。补偿费的支付方式可以一次付清,也可以分次付清,可以在在职时给付,也可以离职时给付。如《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第17条规定:竞业禁止协议约定的补偿费按年计算不得少于该员工离开企业前最后一个年度从该企业获得的报酬总额的2/3。
竞业禁止协议没有约定补偿费的,补偿费按照前款规定的最低标准计算。珠海有关条例规定:企业与员工约定竞争限制的,在竞争限制期间应当按照约定向员工支付补偿费;没有约定的,年补偿费不得低于该员工离职前一年从该企业获得的年报酬的1/2。
一、竞业禁止的原因是什么
竞业禁止又称竞业避止,是对与特定的经营内容有关的特定人的某些行为予以禁止的一种制度。竞业禁止的限制对象负有不从事特定竞业行为的义务,这种义务的产生原因有二:
1、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如公司法对董事、经理等的竞业禁止义务所作的规定;
2、基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约定,此类协议通常用于保护雇主的商业秘密。
二、竞业禁止的期限
竞业禁止的期限是两年。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
约定的竞业禁止经济补偿金标准低于法定标准有没有效
464人看过
-
行业竞争禁业补偿标准
388人看过
-
职工离职同业竞争禁止补偿标准
325人看过
-
2022年竞业禁止补偿金标准是多少
190人看过
-
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如何确定,如何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325人看过
-
禁止竞业与补偿金
179人看过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j的行为。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 更多>
-
竞业禁止的补偿金标准,竞业禁止一定要支付补偿金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5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是不低于劳动者在职期间工资的30%或社平工资的30%。如果用人单位不发放,劳动者可以劳动仲裁请求用人单位发放,当然劳动者也可以放弃此项权利。但劳动者违反了竞业限制,即使用人单位未发放竞业限制补偿金,用人单位请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劳动仲裁和法院还是会支持。因为整个竞业限制协议是有效的,不能因为劳动者履行情形的不同,而效力不同。
-
竞业禁止补偿金什么叫竞业禁止补偿金上海在线咨询 2023-05-30一、什么是竞业禁止 所谓竞业禁止是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中国的相关法律中没有对竞业禁止的对象做出明确限定,因此,雇佣双方自愿签订的竞业禁止条款,作为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但由于竞业
-
竞业禁止资格补偿与竞业禁止协议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竞业禁止令被撤销后能否主张经济补偿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03依据公司法有关规定,你可以主张其违法竞业禁止的规定,要求其获取的收入贵公司所有。法律依据如下: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
-
怎么约定竞业禁止经济补偿,怎么认定竞业限制范围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30一、怎么约定竞业禁止经济补偿 竞业禁止是企业为了保证其营业上的利益和竞争优势,对雇员的择业自由予以一定的限制。我国目前关于竞业禁止的规定散见于相关法规中。 《公司法》第61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国家劳动部在1996年下发的《关于企业职工流动中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