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对子女的探视权的具体表现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6 14:51:21 496 人看过

双方离婚后对子女的探视权包括下列内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探望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与未成年子女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等。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在行使探视权时,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一、起诉探视权具体需要什么证据

起诉探视权需要的证据:提供能够证明存在生父母子女关系,并且该子女没有被他人合法收养的证据,如出生证明、户口簿。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二、法律对探视权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对探视权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三、夫妻二人离婚后,奶奶有探视权吗

夫妻二人离婚后,奶奶没有探视权。离婚后,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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