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抗辩分为哪几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21 10:59:18 269 人看过

票据抗辩的范围包含下列种类:

1、对物的抗辩。

对物的抗辩,是指因票据本身所存在的事由而发生的抗辩。

2、对人的抗辩。

对人的抗辩,是指因票据债务人和特定的票据权利人之间存在一定关系而发生的抗辩。

《票据法》第13条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8日 10: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特定票据债务人的对物抗辩权有几种情形
    主要有:1.超过票据权利时效的。2.以背书方式取得票据但背书不连续的。3.无权代理和越权代理。4.在票据上签章的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5.票据上的签章系伪造或变造的。6.票据权利行使和保全手续欠缺。1.超过票据权利时效的。票据法第十七条对票据的时效作了具体规定。持票人因时效期间届满而丧失其票据权利时,不能使票据债务人负履行义务,任何持票人持这种票据主张权利的,被请求的付款人可以此为抗辩事由进行抗辩。具体而言,付款请求权时效届满的,被请求的付款人可对任何持票人行使对物抗辩权,追索权因时效期间届满的,背书人不受追索。需注意的是,此时持票人虽不享有票据权利,但根据票据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持票人仍享有“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的权利。即持票人享有利益返还请求权。2.以背书方式取得票据但背书不连续的。根据票据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以背书转让的汇票,背书应当连续。持票人
    2023-05-02
    104人看过
  • 票据抗辩的范围包含什么种类
    票据抗辩的范围包含下列种类:1、对物的抗辩。对物的抗辩,是指因票据本身所存在的事由而发生的抗辩。2、对人的抗辩。对人的抗辩,是指因票据债务人和特定的票据权利人之间存在一定关系而发生的抗辩。一、债务人抗辩事由都有什么债务人抗辩事由具体如下:1、被告抗辩存在其他基础法律关系。2、被告抗辩已偿还借款,即请求权曾经发生但因清偿而消灭。3、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4、被告抗辩原告的资金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的借款或其他债务。二、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哪些适用范围,法定条件是什么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的适用范围如下: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之中;2、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适用于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双务合同中;3、先诉抗辩权则适用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对主债权人的抗辩。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法定条件如下:1、在同一双务合同中互负对待给付义务;2、互负的义务已到了清偿期。
    2023-02-28
    192人看过
  • 票据抗辩的种类和法律依据是什么
    当票据债务人有正当理由对票据提出异议时,其可以采用的理由种类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1.所签发的票据在法定必须记载事项上有所遗漏或者未能符合同样标准;2.票据权利的时效期限已过;3.人民法院针对该票据所做出的除权判决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力;4.通过背书方式获得票据,但是背书过程中出现了不连续的情况;5.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票据持有人并不具备相应的票据权利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三条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
    2024-05-22
    355人看过
  • 票据法解读关于票据抗辩的种类及其概念
    (一)票据抗辩的种类一般票据法理论把票据抗辩分为物的抗辩和人的抗辩两类:1.人的抗辩。又称相对抗辩,主观抗辩。物的抗辩以外的抗辩,主要由于债务人与特定债权人之间发生的关系而发生,因而只能向特定的债权人行使。这种抗辩,只能对抗特定的持票人,如果持票人发生变化,这种抗辩就会受到影响。票据债务人对抗某一个持票人的抗辩事由,不能同时用来对抗其他持票人。包括以下2种:(1)一切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特定票据债权人的抗辩。包括:A以欺诈、胁迫、盗窃等方式,恶意取得票据的抗辩。B持票人欠缺或丧失受领能力的抗辩。如持票人被宣告破产、票据债权被法院扣押禁止付款。C持票人欠缺形式上的受领票据金额的资格。如背书不连贯所产生的抗辩。(2)特定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特定持票人的抗辩。此种抗辩发生在特定的票据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主要是基于直接当事人之间的原因关系,包括:A基于原因关系的抗辩。在直接当事人之间,票据债务人可以原
    2023-06-14
    344人看过
  • 票据抗辩之我见
    票据抗辩
    (五)票据抗辩的方式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我国《票据法》的第62条明确规定:持票人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被拒绝的,承兑人或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明,或者出具退票理由书。未出论文下载。查看更多关于论文下载以及如何写篇好论文的问题请记住第一起点论文网:http://www.lnwendown.com站内所有论文免费阅读,免费下载。(五)票据抗辩的方式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我国《票据法》的第62条明确规定:持票人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被拒绝的,承兑人或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明,或者出具退票理由书。未出具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二、票据抗辩的种类及其抗辩事由票据抗辩根据抗辩所依据事由的不同,可以分为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两类。(一)物的抗辩物的抗辩,又称为绝对的抗辩或客观的抗辩,是指基于票据或者票据上记载的债务人而发生的抗辩,该抗辩不因持票人的变更而受到影响。[4]可以看到,物的抗辩
    2023-06-06
    65人看过
  • 票据抗辩与票据拒付区别
    (1)票据抗辩是票据债务人可以对票据权利人的权利主张提出对抗,从而拒绝履行票据债务的情形。如本票的受款人向发票人请求付款时,发票人主张付款日未到而拒绝其请求的行为就是一种票据抗辩。票据债务人用以对抗票据权利主张的事由,被称为抗辩原因;其依法提出抗辩,阻止票据权利人行使票据权利的权利,则被称为票据抗辩权。(2)如果票据的出票人于到期日不偿付票据,称为拒付票据或对票据违约。由于票据的期限已满,票据协议不再生效,因而不能再流通。然而,收款人仍对出票人有债权要求,并通常将该要求权从应收票据户转到应收账款户。收款人还要记录票据上所赚得的利息收入,即将票据的到期值全部借记“应收账款”账户。
    2023-05-01
    197人看过
  • 票据抗辩特殊性
    票据抗辩
    由票据抗辩的内容可以看到其不同于民法上抗辩的重大的差异。在民法中,在债权人与债务人有变动时,即有债权债务的转让时,民法规定了两点,着重保护债务人:(1)在债权让与时,债权人必须将让与之事实通知债务人,让与才对债务人生效;(2)债务人所有能对让与人行使的抗辩,都能对受让人行使。而在票据关系中,如仍上述民法规定,则会阻碍票据的流通。票据法不得不改变上述民法规定的两点规定:第一,规定票据让与时,不必通知债务人即可生效;第二,规定对债务人所能行使的抗辩加以限制。票据抗辩的特殊性是由票据的特殊性决定的。
    2023-06-06
    320人看过
  •  抗辩票据的条件有哪些?
    票据抗辩的条件包括:1)票据所记载的内容必须齐全;2)票据债务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3)代理人必须具备代理权,并且不得超越代理权;4)票据上不能有禁止记载的事项;5)背书必须连续;6)持票人的票据权利必须无瑕疵。以上条件可单独或同时具备。票据抗辩的条件包括以下几点:首先,票据所记载的内容必须齐全;其次,票据债务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第三,代理人必须具备代理权,并且不得超越代理权;第四,票据上不能有禁止记载的事项,例如付款附有条件或者记载到期日不合法;第五,背书必须连续;最后,持票人的票据权利必须无瑕疵,例如因欺诈、偷盗、胁迫、恶意或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以上条件可单独或同时具备。 票 据 抗 辩 条 件 有 哪 些 ?票据抗辩是指在票据纠纷中,持票人可以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对汇票的支付、背书、承兑、保证等行为提出异议或者拒绝支付票款的行为。票据抗辩的条件包括:1. 善
    2023-09-03
    146人看过
  • 票据抗辩限制有哪些例外,票据抗辩的法定事由是什么
    一、票据抗辩限制例外的情形票据抗辩限制制度旨在保护票据流通过程中正当持票人的利益,防止票据的流通性因为特定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存在瑕疵而受到影响,因而要通过制度设计排除民法上一般继受规则的适用,使前手的权利瑕疵通过法律规定给予填补。但票据抗辩的限制不是绝对的,当票据抗辩限制制度严格适用而影响到票据债务人的正当利益时,票据抗辩限制规则将会发生异化,进而导致维护债权人与债务人利益平衡的制度的目的落空。为了防止票据债权人滥用票据抗辩限制制度对票据债务人利益的冲击,法律增设了票据抗辩限制的例外规则,以保障票据抗辩的延续性。所谓票据抗辩限制的例外,又称票据抗辩的反限制,是指票据债务人仍可以自己与出票人或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的特殊情形。该特殊情形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1、恶意抗辩所谓恶意抗辩,是指持票人出于恶意而取得票据时,票据债务人将不再受票据抗辩限制规则的约束,而可以其与出票人或持票
    2023-06-06
    79人看过
  • 我国《票据法》的票据抗辩限制
    我国《票据法》第13条第1款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戊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这一规定无疑是票据抗辩在我国票据立法中的充分体现。但是,在实务中,票据抗辩限制的效力要大打折扣,不利于保护票据债权人的利益。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国票据立法的缺陷所致。我国《票据法》第10条第1款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从此规定可以看出:票据的流通依赖于真实的交易关系,依赖于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换言之,票据的流通要依赖于基础法律关系。这一点既不符合票据的基本原理,也实质上阻碍票据抗辩效力的发挥,导致票据债务人既可以自己与出票人存在不真实的交易关系、不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来拒绝承兑、拒绝付款,也可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不存在真实的交易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对抗持票人现象的出现。因为票据债务人完全可以依《票据法》第10条的规定,主
    2023-06-06
    355人看过
  • 债务人有哪些票据抗辩权
    票据抗辩权分为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抗辩权基于票据本身的瑕疵而产生,抗辩事由具有客观性。债务人有主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主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次债务人是作为票据作担保保证人、背书转让人。一、付款人是票据债务人吗1、付款人(或称受票人)是出票人命令支付票据款项的人,付款人只有在票据上签章,确认付款责任(如承兑)以后,他才成为票据的债务人。2、付款人是票据的主债务人。3、付款人是出票人或者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委托其支付票据金额的人。付款人并非因出票人的支付委托即成为当然的票据债务人,而是必须经其承兑,才能成为票据债务人。付款人一经承兑后,即成承兑人,是汇票的主债务人。二、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有什么区别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做法不同。
    2023-06-22
    398人看过
  • 银行票据抗辩有哪些条件
    我国《票据法》第13条第1款规定了该限制。第一,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和发票人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发票人。这样的规定是票据关系和票据基础关系分离原则的具体表现。第二,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这种票据抗辩限制的规定也是根据票据关系与票据基础关系分离的理论。我国《上海市票据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和收据人或收据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收据人。但持票人取得票据有恶意或重大过失的,以及持票人无代价或以不相当的代价取得票据的除外。”日本《汇票本票法》第17条规定:“依汇票受到请求的人,不得以由其与发票人或持票人的其他前手的人的关系而产生的抗辩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知道对债务人有损害而取得汇票的情况下,不在这里。银行票据和商业票据的划分标准商业票据是指由金融公司或某些信用较高的企业开出的无担保短期票据.商业票据的可靠程度依赖于发行企业的信用程度,
    2023-08-18
    208人看过
  • 我国的辩护分为几种
    (一)自行辩护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的行为。这种辩护贯穿于整个刑事诉讼,无论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在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为自己辩护。(二)委托辩护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2.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自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2)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3)对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应当自人民检察院的刑事侦查部门将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部门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1条规定,开庭前10天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告
    2023-05-01
    364人看过
  • 债权人的抗辩权具体分为哪些种类
    一、债权人的抗辩权具体分为哪些种类对抗辩权进行类型上的划分有助于进一步认识抗辩权的含义与特征,在学理上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抗辩权作出不同的分类。(一)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独立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不必有主债权存在,只是在另一方行使债权请求权时,有对请求权予以抗辩的权利。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先诉抗辩权。而从属抗辩权则是指有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自己必须有请求对待给付的债权,此抗辩权只是从属于自己的债权而存在,本质上起担保作用,因而此债权一旦消灭,则其抗辩权也随即消灭。比如同时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是。从属抗辩权只是就有抗辩权的一方当事人的债权而言具有从属性,但就另一方的债权而言则没有从属性。(二)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永久抗辩权又叫消灭抗辩权、毁灭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永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的效力。
    2023-05-06
    11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抗辩权种类分为哪几类?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4-12
      履行抗辩权的种类有三种,具体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 一、所谓同时履行抗辩权。 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法律上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之债权债务在成立上的关联性,一方债权债务不成立或不生效,他方债权债务亦不成立或生效。成立的关联性决定了履行的关联性,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履行自己所负的债务,在一方未履行或未提出履行前,他方有
    • 票据抗辩权分为几类,哪些是债务人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23
      票据抗辩权分为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抗辩权基于票据本身的瑕疵而产生,抗辩事由具有客观性。 债务人有主债务人和次债务人,主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承兑人,次债务人是作为票据作担保保证人、背书转让人。 根据《票据法》第四十八条,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 票据抗辩可分为什么类型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票据抗辩根据抗辩所依据事由的不同,可以分为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两类。 (一)物的抗辩物的抗辩,又称为绝对的抗辩或客观的抗辩,是指基于票据或者票据上记载的债务人而发生的抗辩,该抗辩不因持票人的变更而受到影响。[4]可以看到,物的抗辩事由产生于“物”——票据,即票据本身存在着影响票据效力的事由,从而导致票据的绝对无效。当票据本身缺乏效力时,不论何人持票,票据债务人均可拒绝履行债务。对物的抗辩包括以下
    • 票据抗辩问题的种类及其抗辩事由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3
      票据抗辩根据抗辩所依据事由的不同,可以分为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两类。(一)物的抗辩物的抗辩,又称为绝对的抗辩或客观的抗辩,是指基于票据或者票据上记载的债务人而发生的抗辩,该抗辩不因持票人的变更而受到影响。[4]可以看到,物的抗辩事由产生于“物”――票据,即票据本身存在着影响票据效力的事由,从而导致票据的绝对无效。当票据本身缺乏效力时,不论何人持票,票据债务人均可拒绝履行债务。对物的抗辩包括以下两
    • 大家知道票据抗辩权分为哪些呢?知道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4-09
      对物抗辩。这是指基于票据本身的内容而发生的事由所进行的抗辩。这一抗辩可以对任何持票人提出,其主要包括以下情形:①票据行为不成立而为由抗辩。如票据应记载的内容有欠缺;票据债务人无行为能力;无权代理或超越代理权进行票据行为;票据上有禁止记载的事项(如付款附有条件,记载到期不合法);背书不连续;持票人的票据权利有瑕疵(如因欺诈、偷盗、胁迫、恶意、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等。②依票据记载不能提出请求而为的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