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买卖未过户,意外事故由谁来承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1:50:36 110 人看过

车辆买卖未过户,出现事故由买方承担。车辆属于动产范畴。车辆买卖过户登记不是所有权变更的宣传方式,而是行政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交付之日起生效。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在机动车交易中,只要车辆交付给买方,车辆的所有权就会立即转让。未转让登记不影响所有权转让和风险承担。

车辆买卖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车辆买卖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的承担方式:受让人。车辆买卖合同成立并交付后,虽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是否过户登记不影响赔偿责任的承担。一般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5: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成立相关文章
  • 卖车未过户出事故由谁承担责任?
    卖车未过户出事故由驾驶人承担责任。由于车辆交付完成,原车主既不能控制车辆的运行,也不能从车辆的运行中获得利益,因此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坏负责。车辆登记转让属于行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所有权转让的规定效力发生在交付过程中。因此,实际控制车辆运行或者取得运行利益的一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原登记所有人不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摩托车没有过户出了事故谁担责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原车主来说,其虽然是登记车主,但因交付汽车已丧失了对汽车的运行支配和运营利益,汽车实际上已脱离了他的控制范围,因此在买受人管理使用汽车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没有过错,而应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二、代驾行为发生交通事故1.通过代驾(平台)公司而形成的代驾业务,应视为被代驾人与代驾(平台)公司之间形成委托合同或服务合同关系。被代驾人委托代驾公司指派驾驶员驾驶车辆,其对机动车不再具有运行支配
    2023-06-29
    245人看过
  • 买车后未过户,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1、买车后并未过户,交通事故责任由买方承担。2、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律师补充:1、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2、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3、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
    2023-05-06
    186人看过
  • 车辆买卖未过户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如果车辆已经交付的,则从交付时就已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力,发生交通事故应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由实际支配车辆运行或者取得运行利益的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还未交付的,则由出卖人承担事故的责任。一、汽车没过户协议有效吗汽车没过户协议有效:1、车子不过户但写了合同,这个合同是有效的;2、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3、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二、交通事故锁骨中段粉碎性骨折怎么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
    2023-03-20
    454人看过
  • 车辆连环买卖均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承担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此处的“最后一次”针对的是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前的最后一次因转让而交付,此处的“转让”的对象是所有权且无须以有偿转让为前提,此处的“交付”强调的是实际控制,而非观念交付。为了规避承担事故赔偿责任,部分肇事的受让人可能会在事故发生后,将机动车进行虚假转让,将责任转嫁给没有偿付能力的虚假受让人(具体手法:将车辆转让协议的签订时间提前到交通事故发生前)。另外,现实生活中还存在机动车登记所有权人、前手受让人在明知机动车为拼装、已达到报废标准或者为依法禁止行驶的其他机动车还恶意进行转让的情形。如果受害人怀疑存在虚假转让,应当将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的
    2023-06-13
    296人看过
  • 车辆连环买卖均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二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明确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其他环节的转让人与受让人不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时,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此处的“最后一次”针对的是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前的最后一次因转让而交付,此处的“转让”的对象是所有权且无须以有偿转让为前提,此处的“交付”强调的是实际控制,而非观念交付。为了规避承担事故赔偿责任,部
    2023-06-17
    457人看过
  • 车辆连环买卖均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承担责任
    针对的是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发生前的最后一次因转让而交付,此处的“转让”的对象是所有权且无须以有偿转让为前提,此处的“交付”强调的是实际控制,而非观念交付。为了规避承担事故赔偿责任,部分肇事的受让人可能会在事故发生后,将机动车进行虚假转让,将责任转嫁给没有偿付能力的虚假受让人(具体手法:将车辆转让协议的签订时间提前到交通事故发生前)。另外,现实生活中还存在机动车登记所有权人、前手受让人在明知机动车为拼装、已达到报废标准或者为依法禁止行驶的其他机动车还恶意进行转让的情形。如果受害人怀疑存在虚假转让,应当将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的。一、质押车转卖债权车是否合法(一)质押车辆转让由于车辆质押业务中,如果出借人只是控制了车辆,没有办理任何登记手续,不能对抗第三人,也不能控制车辆所有权证或行驶证等证件,借款人将车辆卖给第三人的可能性非常大,而且出质人将车辆出卖的风险在法律程序上来看,操作起来不存在任
    2023-06-22
    479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一项协议,该协议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有效。 合同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1、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2、具有主体适格的两方以上当事人; 3、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4、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更多>

    #合同成立
    相关咨询
    • 车辆买卖未过户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承担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16
      出租或有偿借用高度危险作业的车辆,车主对公共安全负有更大的责任,车主对车辆负有维修保养以确保车辆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的义务,对租借人负有谨慎审查以确保车辆交付适宜驾驶人员使用。车主虽然丧失对车辆的支配,但是其自愿放弃且目的是为了取得运营经济利益,因此,不管车主出借有无过错,但其享有“运行利益”,应与租借人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况且,车主应当对运营车辆积极投保第三责任强制险、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险来化解
    • 车辆买卖未过户事故风险谁承担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02
      车辆买卖未过户,事故风险如果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 车辆买卖未过户事故风险谁承担?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05
      车辆属于动产范畴,车辆买卖过户登记,并非所有权变动的公示方式,而是一种行政管理措施。 机动车买卖,只要车辆交付给了买主,车辆的所有权就立即发生转移,未过户登记不影响所有权转移和风险承担。 因此,车辆交付后而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其间发生事故,责任也应该是由车辆的买受人承担。
    • 车辆买卖未过户,事故风险谁承担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2
      车辆买卖未过户,事故风险如果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 车辆买卖未过户该罚款由谁承担?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2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在《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中规定:“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故你可不承担该项罚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