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债权申报主体的资格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01:20:21 197 人看过

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具体的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他。

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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