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件诉讼案件应当从哪些方面来进行准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7-30 21:31:53 481 人看过

一、一个案件诉讼案件应当从哪些方面来进行准备

提起讼诉所需给予的相关文件具体如下所列:

首先,必需提交一份正式的起诉状;

其次,需要递交各类证据,以支持自己的诉求;

再次,必须附带原告本人的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被告身份的资料;如果有需要,还需要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作为附录,同时还要备妥原件以便进一步核实;

最后,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则另需提交一份抬头格式正确且内容详细明了的代理权委托书,并同时附上律师事务所在接到委托时所发出的证明信或通知书和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一个案件主犯和从犯承担的违法所得是一样的吗

其差异性显而易见。对主犯,需依照其历来参加或策划、引领的所有犯罪行为予以严惩;

至于从犯方面,则须酌情予其宽大处理、轻判或是予以赦免刑法上的惩罚。

然而,主犯是指那些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非法活动,或是在共同犯罪行为中扮演着核心角色的犯罪分子。

《刑法》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在制定诉讼策略时,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准备以下材料:1.正式的起诉状;2.证明诉讼主张合法性与可靠性的相应证据;3.原告和被告的身份信息以及相关联系方式等;4.如果必要,同时提供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并确保这些文件均有原件可供查验;5.若选择委托律师协助处理案件,则需要提交详尽的代理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信或者通知书以及律师本人的执业证书复印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23: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抵押权纠纷案件审查合同效力从哪些方面进行?
    一、抵押权纠纷案件审查合同效力从哪些方面进行?要审查抵押权纠纷案件的合同是否有效,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签约能力。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由此可见,在订立合同时,注意当事人的缔约能力和主体资格问题是十分重要的。2、合同必须有对价或约因。3、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5、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二、常见的合同效力纠纷有哪些情况?合同纠纷的种类,从不同的角度来看。有不同的划分:(一)无效合同纠纷和有效合同纠纷这是从合同的效力角度来对合同纠纷进行的划分。1、无效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无效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如合同无效后,合同当事人因各自返还因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发生的纠纷,合同无效责任应由何方承担,承担多少之
    2024-02-05
    450人看过
  • 哪些案件可以进行民事诉讼上诉?
    以下情况下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的上诉:人民法院作出一审裁定后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原审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民事诉讼上诉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上诉权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一百六十五条上诉状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第一百六十六条提出上诉状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
    2023-08-12
    305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院答辩应当在哪些方面进行
    民事诉讼应当如何进行庭审答辩在民事诉讼中,应当根据原告的具体主张和相应的理由进行抗辩。我们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回答:(一)原告被起诉的事实或理由是否成立(二)原告的主张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三)原告起诉的证据是否充分(四)无论被申请人对本案负责还是双方责任的大小此外,以上仅为一般内容。具体答复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庭审情况灵活处理民事诉讼的答辩期限是多长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有权在收到申诉之日起15天内向法院提交答复回复是承认或否认原告申诉中陈述的索赔、事实和理由的陈述和理由。如果您未能在15天内提交回复,您也可以在参加听证会时在法庭上回复。如果你需要向法庭提交证据,你必须在提交答复的期限内向法庭提交一份证据副本。正式开庭时将原始证据提交法院质证。民事诉讼法第113条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交被告人,被告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被告提交答辩状
    2023-05-07
    253人看过
  • 争取抚养权应当从哪些方面进行努力
    鉴于上述,离婚的当事人,如果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最好做到如下几点: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去,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但是有一点,不得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毕竟,离婚后孩子还是双方的孩子,不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享有探视权;毕竟孩子十八周岁后,孩子可以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一转眼,孩子就会长大,再提孩子的抚养权也就没有多大意义。要是离婚夫妻能够就未成年孩子的抚养权协商达成一致的话,也就不会进行抚养权判定的问题了,不然就只能由法官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处理。这种情况下未成年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定呢?需要看孩子的实际年
    2023-08-15
    196人看过
  • 行政案件应当由哪个人民法院来审理?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特殊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哪些行政案件适用专属管辖原则不动产案件适用专属管辖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管辖问题直接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受理,关系着案件能否快速进入审理程序,管辖问题不明确,可能导致法院之间对案件相互推诿,严重影响纠纷的即使化解。不动产专属管辖作为管辖中的特殊规定,更是在管辖制度中占据着重要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诉讼的管辖是法院内部各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1、级别管辖
    2023-07-11
    369人看过
  • 刑事案件应当由哪些机关进行处理
    一、刑事案件应当由哪些机关进行处理刑事案件应当由如下机关进行处理:1.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负责死刑立即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判决以及无罪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的执行。2.监狱。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送交监狱执行刑罚。未成年犯监狱负责未成年犯被判处刑罚的执行。3.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负责执行送交执行时余刑不足1年的有期徒刑和拘役缓刑、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行等的执行。4.检察院。对案件进行侦查起诉等。二、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一般在二个月内完成审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时间,但涉及到案情复杂的刑事犯罪活动,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向上级部门申请延长审理期限的,但一般不超过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
    2023-09-04
    289人看过
  • 受贿案辩护律师从哪些方面做准备?
    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犯罪构成的关键问题:1、国家工作人员;2、利用职务之便;3、索取他人财物;4、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辩护律师应当在案件实体上围绕这四个方面做准备,分析嫌疑人是否构成了受贿罪。由于受贿罪是一个相对保密的犯罪,受贿人与行贿人大多选择秘密交易,因此认定索贿时公诉机关的证据相对比较薄弱,如果只有行贿人的证言没有受贿人的供述或其他证人的证言一般都无法认定,辩护律师一定要抓住这一要点进行辩护。一、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2、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本人职务上主管、负责或者承办某项公共事务的权利所形成的便利条件。3、犯罪
    2023-06-28
    154人看过
  •  公诉案件需要准备哪些文件?
    公诉案件的手续包括两个步骤。第一步是在刑事侦查期满前,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第二步是,如果检察院在审查全案证据后认为被告人有犯罪行为并且需要定罪量刑,那么在审查起诉期限届满前,案件将移送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二审法院将在规定时限内根据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作出终审判决,重点关注一审判决是否有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以及量刑是否适当。公诉案件的手续包括两个步骤。第一步是在刑事侦查期满前,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第二步是,如果检察院在审查全案证据后认为被告人有犯罪行为并且需要定罪量刑,那么在审查起诉期限届满前,案件将移送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第二步是,二审法院将在规定时限内根据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作出终审判决,重点关注一审判决是否有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以及量刑是否适当。 公诉案件流程是怎样的?公诉案件是指国家公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起的诉讼,其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侦查阶段:检察机
    2023-08-29
    352人看过
  • 复议了又进行诉讼的案件有哪些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整或者征收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哪些区别1.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是由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以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行政机关系统内部自我纠正错误,行政复议本身也属于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是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起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属于司法行为。2.受案范围不同。除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
    2023-08-02
    157人看过
  • 行政案件有哪些情形应当重新进行鉴定
    1、行政案件要重新进行鉴定的情形如下:(1)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2)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3)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4)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5)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6)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的;(7)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八条一、行政诉讼证据的主要种类1、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作为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在诉讼中必须提交的书证。2、物证。即以物品、痕迹等客观物质实体的外形、性状、质地、规格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肇事交通工具、现场留下的物品和痕迹等。3、视听资料。即以录音、录像、扫描等技术手段,将声音、图像及数据等转化为各
    2023-03-31
    488人看过
  • 刑事辩护应从哪几个方面进行?
    一、刑事辩护应从哪几个方面进行?1、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辩护,常见的做法有:(1)陈述或证明被告人不具备法定的犯罪主体要件。(2)陈述或证明被告人主观上不具备犯罪故意或犯罪目的。(3)陈述或证明被告人客观上未实施犯罪行为。(4)陈述或证明不具备某些犯罪构成所要求的犯罪目的和犯罪后果。2、阻却违法性事由辩护,一般有:被告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被告人因其他原因(精神原因)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被告人有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或意外事件等情形。3、情节辩护,根据案件事实,辩护律师提出被告人具有初犯、自首、立功、坦白、被害人过错、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在共同犯罪中的从属地位、受威胁犯罪等有助于从轻处罚的事实和情节。刑事案件做无罪辩护贯穿整个刑事案件办案过程,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辩护律师均可以根据掌握的事实及证据,依据法律规定,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的意见,并积极与案件承办机关沟通
    2023-04-16
    336人看过
  • 离婚案件应当提交到哪个法院进行审理?
    离婚起诉需要去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的,需要去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调节或者审理后做出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到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具体情形有:(1)在一般情况下依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也即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下列,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2023-07-11
    322人看过
  • 从行政诉讼案件看推进依法行政的措施
    一、我市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依法治市工作的有序推进,我市行政执法整体状况明显改观,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执法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2003年-2005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41件,审结341件,结案率100%(无一起超审限案件,无一起违法违纪问题出现)。其中,2003年受理122件,行政机关胜诉44件,胜诉率为37.6%;2004年受理111件,政机关胜诉45件,胜诉率为38.8%,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2005年受理108件,行政机关胜诉39件,胜诉率为36.1%.从以上数字分析可以看出,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逐年下降,行政机关胜诉率呈上升趋势,虽然2005年胜诉率比上年下降了2.7个百分点,有所波动,但整体趋势趋于稳定。这些都表明了我市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有了提高,依法行政取得了新的长足的进展,主要表现在以下
    2023-06-06
    211人看过
  • 对单一的证据应从哪些方面进行审查
    对单一证据应当从该证据是否与本案事实相关;该证据的来源、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该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没有利害关系等方面审查。一、民事诉讼证据合法性一、主体合法:证据主体合法。证据主体是指形成证据内容的个人或单位,证据主体合法,是指形成证据的主体须符合法律的要求。主体不合法也将导致证据的不合法。对证据主体的法律要求,也是为保障证据的真实性。因此法律根据证据特点,对某些证据的证据主体规定了相应的要求。例如,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作出鉴定结论的主体必须具有相关的鉴定资格等等。二、形式合法:证据形式合法。证据形式的合法性,是指作为证据不仅要求在内容上是真实的,还要求形式上也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例如,单位向法院提交的证明文书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等,需要以书面形式的合同文本加以证明。三、取得方式合法:证据取得方式合法。
    2023-03-24
    36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离婚案件诉讼举证从哪些方面入手呢?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5
      我的回答是:以离婚诉讼为例,原、被告涉及承担的举证责任一般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夫妻身份信息。包括用以证明夫妻双方的身份信息及夫妻关系的有关证据,主要指身份证、户口登记簿、常住人口登记卡;结婚证、婚姻登记开具的证明等。 (2)感情关系方面。用以证明夫妻感情状况、分居时间等方面的相关证据,包括知情人的证人证言等。 (3)共同财产部分。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存在、价值、分割方案提供的相应证据,包括银
    •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可以从哪些方面进行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7
      1、如果要到其它医院去门诊复查,需要原住院医院开证明吗?——需要! 2、母亲之前一直在老家农村卖菜和种地有经济收入,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吗?——以年界六十以上,不能主张误工费。 3、在家卧床,不能移动,目前由父亲看护,可以索赔护理费吗,需要找医生开什么证明?——可以主张护理费!可以申请鉴定确认! 4、需要做伤残鉴定吗?——需要!便于主张权利!
    • 贩毒案件从哪个方面量刑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06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据此,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卖毒品,即构成贩卖毒品罪。结合你的陈述,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医疗纠纷案件诉讼的情况医院应当准备哪些诉讼材料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26
      医疗纠纷案件诉讼,医疗纠纷医院应当准备的诉讼材料有: 1、病历资料复印件,提供给律师的材料为复印件,原件(加盖公章视同原件)由患者;及其家属保留,在开庭时带上; 2、身份证明; 3、收入证明复印件(单位开出的工资收入证明、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4、医疗费复印件(为实际经济损失,保险赔付的部分不是实际的经济损失); 5、误工费证明复印件(单位开出的误工时间、收入损失情况的证明); 6
    • 行政诉讼中被告案件一般要准备哪些材料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09
      被告应在法定期间内提供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相关的所有证据。一般而言,被告若要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应从以下五个方面来提供证据: 1.有关主体的证据材料,如果原告对行政主体的职权存在争议的,应该提出有关其职权依据的证据。 2.有关行政程序的证据材料。 3.有关被诉行政行为认定所认定事实的证据材料。 4.自由裁量合理性的证据材料。 5.有关被诉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