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代表诉讼的触发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0-25 11:50:07 352 人看过

公司股东代表诉讼的前提是,公司股东需向监事会或没有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出书面申请。若监事会拒绝提起诉讼或逾期未提起诉讼,或者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不立即提起诉讼,将导致公司利益受到无法弥补的损害。因此,股东代表诉讼的提起对于保护公司利益至关重要。

公司股东代表诉讼的前提是,公司股东需向监事会或没有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其在收到请求后30日内提起诉讼。但若监事会在此期限内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不立即提起诉讼,将导致公司利益受到无法弥补的损害。

股东代表诉讼前提条件是什么?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股东代表公司利益提起的诉讼,旨在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前,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首先,股东必须持有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通常是1%以上,才能成为股东代表诉讼的当事人。如果持有股份不足1%,则不能以股东代表名义提起诉讼。

其次,股东必须在公司股东大会上享有表决权,并且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发表自己的意见。如果股东未参加股东大会或未发表自己的意见,则不能以股东代表名义提起诉讼。

最后,股东代表必须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中拥有代表权,并且有权出席相应的会议并发表自己的意见。如果股东代表未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中拥有代表权,则不能以股东代表名义提起诉讼。

如果股东符合以上条件,但公司董事会不同意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则股东代表可以在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支持下,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这是股东代表诉讼的前提条件之一。

股东代表诉讼是保护股东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但前提条件必须满足。股东需持有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享有表决权、拥有代表权,并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中拥有代表权。如果满足这些条件,但公司董事会不同意提起诉讼,股东代表可以在监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支持下,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

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2: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股东代表诉讼相关文章
  • 了解股东代表诉讼的申请资格条件
    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是:1、主体资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一百八十天以上股份的股东;2、前置程序,上述股东应当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没有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损害公司利益的,上述股东应当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没有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请求,股东代表诉讼不同于股东为维护自身利益向公司或他人提起的直接诉讼。原告只享有名义上的上诉权,胜诉后的利益归公司所有,提起诉讼的股东仅因持有股份而间接受益。小股东提起了股东代表诉讼小股东提起了股东代表诉讼大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小股东提起代表诉讼海淀法院一审支持小股东诉请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纠纷案件,公司的大小股东对簿公堂,法院支持了原告小股东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公司向第三人公司返还其侵占资金189万余元,并赔偿利息损失。原告林宇和被告航天新概念科技有限公司均
    2023-07-02
    303人看过
  • 符合哪些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一、符合哪些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要满足以下条件:1.原告是纠纷当事人或直接利害关系人,且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2.有关于该纠纷所提出的,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以及理由和依据;3.有明确的被告;4.其他条件。二、股东代表诉讼的提起程序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其他人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提起诉讼的程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通过监事会或者
    2023-05-27
    377人看过
  • 诉讼代表人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诉讼代表人的基本条件是:(一)是本案的当事人;(二)具有诉讼行为能力;(三)具有与进行该诉讼相应的能力;(四)能够善意地履行诉讼代表人职责。民事诉讼中代表人的人数一般在两个人到五个人之间的,民事诉讼的代表人一般是代表原告或者是被告的。诉讼代表人必须要具有能够诉讼的能力。一、集团诉讼采取的方式有哪些第一,由集团诉讼的成员推选代表人,作为代表人须是集团中的成员。代表人可由他所代表的集团成员推选产生,也可由人民法院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或由有关行政单位负责人作为代表人进行。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集团全体成员发生效力。第二,人民法院审理集团诉讼案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发布公告,公告应说明引起损害发生的事件或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可能造成的后果,通知可能受到损害的人在公告期限内到人民法院登记。这主要是提醒有利害关系的个人或组织到法院去登记,以防遗漏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当事人只有在法院公告规
    2023-06-20
    339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中的股东的责任
    1、胜诉时股东的权利原则上讲,股东所提起的代表讼诉如果成功,股东有权请求公司对其诉讼费用予以补偿。此种费用之补偿鼓励了那些为公司利益而提起诉讼的股东,是公平的、合理的。因而,两大法系对此均加以规定。在英美法国家,现代公司法规定,只要诉讼的结果对公司有一定的好处,即使公司从中没有获得任何金钱赔偿,股东也有权要求公司补偿其诉讼费用。《日本商法》第268条之二的第一项规定:提起第267条第2项诉讼的股东,在胜诉的情况下,支付律师报酬时,股东可以请求公司在该报酬金范围内,给付相当的金额。另一方面,鉴于股东代表诉讼的利它性的特征,股东通过诉讼取得的赔偿金通常应当归还公司而不是按比例分配给股东。然而,如果不适当行为人是公司的大股东或某些股东,将从他们那儿取回的赔偿金仍归于公司,供这些大股东或股东支配、运用,即使他们间接地从他们自身的赔偿金中分享利益,则对于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股东是显失公平的。为此,在美
    2023-03-03
    81人看过
  • 股东代表为提起诉讼需要满足哪些先决条件
    一、股东代表为提起诉讼需要满足哪些先决条件提起代表诉讼的情形有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而公司却怠于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每个股东在法定条件下都可以以公司名义提起诉讼。《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股东可以因为哪些事由起诉股东可以因为以下事由起诉:1.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3.公司拒绝提供查阅
    2023-05-18
    445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的主体之公司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地位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关于公司在代表诉讼中的地位问题,存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公司既不是原告,也不是被告和第三人。另一种观点认为,可以将公司视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其理由是公司与代表诉讼有绝对的密切关系,但公司由于不愿起诉而丧失了对代表诉讼标的独立请求权,所以将公司的地位定位于无独立请求权的角色是合理的。这种观点较适应于我国现行法律框架和诉讼实践,得到了很多法院的认同。如北京、江苏、上海等高级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均明确公司在代表诉讼中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笔者认为,公司既不宜作为原告,也不宜作为被告,而是处于独立地位的第三人,在诉讼中不辅佐任何一方当事人,对判决结果有上诉权、申请再审权和申请执行权。在目前民诉法框架内对代表诉讼中公司的地位作出规定是不现实的,可在今后最高院出台的《公司法》解释中予以规定。一、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的诉讼地位是怎样的(1)应
    2023-06-21
    367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由股东行使
    股东代表诉讼是基于股东所在公司的法律救济请求权而产生的,这种权利不是股东传统意义上的因其出资而享有的股权,而是由公司本身的权利而传来的,由股东行使的。因此,注意股东直接诉讼和股东代位诉讼的区别。股东直接诉讼是直接根据其出资而享有一定的起诉权,维护自身的权益,而股东代表诉讼只是股东代表公司行使一定的诉讼请求权,其获得的利益或判决的结果都只是由公司承担,而与股东私人利益并无挂钩,股东只是作为股东身份间接地享有公司获得的利益而已。丧失股东资格还能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吗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代表诉讼时如果股东资格丧失的,就不再是股东,起诉主体不符合起诉的条件,是不能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
    2023-08-16
    390人看过
  • 哪些条件满足股东代理诉讼的要求
    一、哪些条件满足股东代理诉讼的要求满足股东代位诉讼的条件有:1.原告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2.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侵犯公司利益的情形;3.监事会、董事会、监事、执行董事不履行起诉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股东代表诉讼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一般认为,由于股东代表诉讼的实质原告是公司,只是因为公司怠于或者拒绝提起诉讼而由股东代表其提起诉讼而已。因此,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他人等对公司负有违约或者侵权之债时,作为债权人的公司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股东代表
    2023-05-02
    102人看过
  • 我国股东代表诉讼被告范围有哪些
    我国股东代表诉讼被告范围包括公司的监事、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侵害公司合法利益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每个股东在法定条件下都是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一、监事会成员算高管吗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因此,监事会成员不属于高管。监事会是股份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监事会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代表股东大会执行监督职能。监事会作为股份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其主要职权是:监督检查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监督检查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等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要求公司董事和经理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执行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监事会的主要职责就是从维护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的行为进行监督,甚至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时,代表公司对董事
    2023-03-25
    355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需满足哪些要求
    一、股东代表诉讼需满足哪些要求1.公司权益受到损害时;2.监事会或者董事会怠于履行维护公司利益的职责;3.持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公司权益受损的股东救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股东代表诉讼管辖股东代表诉讼由股东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在公司监事会、监事、董事会、执行董事等对公司负有违约或者侵权之债时,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原告即应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和公司一样。依据合同纠纷案件或者侵权纠纷案件的地域管辖原则,可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三、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个人诉讼的区别在哪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
    2023-05-05
    373人看过
  • 股东诉讼与股东代位诉讼在司法实践中的表现有哪些不同?
    股东诉讼与股东代位诉讼在主客体以及被告诉讼目的等都会有所不同。具体而言,原告主体方面,股东诉讼是原告作为股东。股东代位诉讼中,原告是公司。因此,股东代位诉权可以是单独诉讼,股东共同诉讼。侵权客体方面股东诉讼中,侵害的是股东利益。股东代位诉讼中,侵害的是公司利益。而且两者的诉讼目的不同,股东诉讼是为保护股东自身合法权益提起的诉讼。而股东代位诉讼的直接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司利益。法律责任承担者也不同,股东诉讼的诉讼责任为股东承担。股东代位诉讼责任由公司承担。最后两者的被告也不同。股东诉讼中,股东中诉讼权利是源于股权,其被告可以是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职员,但不能是公司外的第三人。股东代位诉讼则不同,只要公司怠于行使诉权,任何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的侵害人都能成为股东代位诉讼的被告。股东诉讼的依据和条件(一)股东诉讼的依据1、公司法第22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2023-07-19
    216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案件的立案审查
    一、股东代表诉讼案件类别的审查通常情况下,股东代表诉讼案件属于民事案件,但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处“他人”应当包括违法行政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当行政机关违法行政造成公司合法权益损害,股东提起代表诉讼要求赔偿的,按人民法院内部职能分工,应属行政诉讼案件,由行政审判庭审理。因此,股东代表诉讼有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两种类别。值得注意的是,股东代表诉讼应排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和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适用。在股东代表诉讼案件中,诉因是原告认为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原告股东的权益间接受到损害,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或者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原告股东与本案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按传统民事或行政诉讼理论,原告没有诉权,但由于公司法的特别规
    2023-03-31
    75人看过
  • 我国股东代表诉讼的发展及现状
    (一)新《公司法》实施以前自中国实行市场经济以来,企业运营的不规范导致了不少问题的出现,各种矛盾凸显。公司董事、经理违反法律和公司章程进行操作给公司和股东的权益造成损失,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给股东带来损失,不公正的新股发行中对小股东利益的侵犯,董事、经理对公司财产的侵犯,等等,屡见不鲜。但由于当时我国《公司法》等法律缺乏股东代表诉讼的相关规定,法院又没有援引判例和创造判例的传统,使得股东在自己和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失时无法通过司法途径获得救济。从近几年的案例中即可发现,我们的公司立法远远滞后于公司实践,一些股东的诉讼也由于法律的缺位而夭折。与此同时,应该承认,我国也存在司法确认股东代表诉讼的案例。早在1992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即处理过一起股东代表诉讼案件,承认股东有提起代表诉讼的权利。1996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张家港市涤纶长丝厂与香港大兴工程公司一案中,按最高人民法院的指示,允许中方使用
    2023-06-20
    330人看过
  • 股东代位权诉讼条件
    股东代位诉讼的条件如下:1.提起诉讼的股东是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一、股东大会临时会议有什么程序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召开条件: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该怎么维护小股东的利益1、小股东拥有知情权。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信息,包括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还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若小股东遇到阻挠,经法定程序后,可以向法院提起知情权诉讼。2、股东派生诉讼。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侵害,特别是受到有控制权的股东、母公司、董事和高级
    2023-06-28
    127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 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一人或多人都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但并非只要是... 更多>

    #股东代表诉讼
    相关咨询
    • 股东代表诉讼前置条件有什么,股东代表诉讼前置有哪些条件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2-02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对于公司内部的管理人员或他人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怠于通过诉讼主张权利时,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用自己的名义,为维护公司利益而进行诉讼的行为。那么股东代表诉讼前置条件有什么,股东代表诉讼前置有哪些条件?
    • 股东代表诉讼的特点有哪些,股东代表诉讼有哪些特点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5
      股东代表诉讼提起权,是指公司利益受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侵害,而公司拒绝或者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的法律责任的,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股东代表诉讼的特点有哪些,股东代表诉讼有哪些特点?
    • 股东代表的诉讼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2-18
      股东代表诉讼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公司股东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监事会不提起的,股东应当请求董事会提起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代表诉讼的胜诉利益归属公司。
    • 论股东代表诉讼的作用是哪些?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用处是?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8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随着对少数股东权保护的加强而逐渐发展起来和不断完善的。在公司权力中心由股东大会转移至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后,股东权得不到充分保护和救济的社会问题日益突出。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即属于为此而设计的诸多法律制度中的一种,其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是救济功能,即在公司利益受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以及其他人的非法侵害时,通过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方式,使公司及时获得经济赔偿或其
    • 代表股东的诉讼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10
      表决程序合造公司利益受害股东权利要求监事或者设监事监事公司名义原告董事告(其未参加董事或者参加明确表示同意董事决议签名董事责任)情况紧中国或者监事30起诉股东股东名义原告董事告PS1股东决议、股东决议、董事决议内容违反律规定候原告任何候决议违反律害于公共社利益任何都权利发起诉讼告公司2股东决议、表决程序符合律规定候决议效力待定原告股东告公司候股东发起诉讼候要求股东提供担保防止股东权利滥用3董事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