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放:
高某于2006年6月份入职广州某科技公司,负责公司的技术开发研究,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经过几年的工作,高某认为自己在高新技术开发上有一定的经验,于是在2009年3月24日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觉得高某掌握了不少内部资料,于是与高某签订一份《竞业限制协议书》。双方约定高某离职后2年内不得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直接竞争的业务,公司每月支付其600元作为竞业限制补偿金。高某离职后发现公司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远远低于自己从事高新技术研发所带来的收入,认为协议对自己很不公平,经与公司协商取消协议无果后,于2009年9月2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仲裁庭认定《竞业限制协议书》无效。请问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律师说法:
广东华誉律师事务所郑贤春律师分析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是否合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该法虽然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时,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但对竞业限制补偿金没有规定相应的数额,也没有规定相应的参照标准,因此造成现实操作中纠纷不断发生。试问如果双方约定对月工资过万元的员工每月支付几百元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否也算合理呢?显然这种约定是不合理的。
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应当合情合理,补偿金的标准应当从保护商业秘密给企业带来的效益、竞业限制的范围、限制的时间等因素综合考虑。一些城市已经对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如:《宁波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竞业限制期间,企业应当按照竞业限制协议中的约定,向被竞业限制人员支付一定的补偿费。年补偿费不得低于该员工离职前一年从该企业获得的年报酬总额的二分之一;《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竞业限制协议约定补偿费,按年计算不得少于该员工离开企业前最后一个年度从该企业获得的报酬总额的三分之二。竞业限制协议中没有约定补偿费的,补偿费按照前款规定的最低标准计算;《珠海市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的,在竞业限制期间应当按照竞业限制协议中的约定向该员工支付补偿费;没有约定的,年补偿费不得低于该员工离职前1年从该企业获得的年报酬总额的二分之一。北京、上海、浙江、江苏等地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郑律师分析说:虽然广州没有对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作出明确规定,但参照全国其他城市的规定,结合广州的经济水平,比较合理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应为劳动者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50%。本案广州某科技公司支付给高某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只占其工资的12%,明显是不合理的。因此,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认定竞业限制协议无效,支持高某的仲裁请求。
-
竞业限制期限最长为几年,竞业限制的补偿金
292人看过
-
竞业限制补偿金比例是什么,竞业限制补偿金有什么规定
315人看过
-
企业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竞业限制是否有效
74人看过
-
竞业限制补偿金怎么纳税,竞业限制适用条件
195人看过
-
竞业限制合同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没有到期怎么办
391人看过
-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是多少,竞业限制补偿金如何生效
128人看过
竞业禁止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保护其商业秘密的法律措施。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和禁止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同时在业务竞争单位工作,限制和禁止员工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 更多>
-
竞业限制补偿金如何计算竞业限制补偿金的补偿金额应当与保密金额一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08竞业限制补偿金: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2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但是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补偿金额或者标准,合理的补偿应当与员工的收入情况相一致,还应综合考虑到这一商业秘密带给用人单位的利益,竞业限制的时间长短,区域范围的大小等情况。 部分法规条
-
竞业限制的补偿金,竞业限制协议中的补偿金应该如何约定?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01员工如何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二)竞业限制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可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用人单位
-
竞业限制补偿金如何认定,竞业限制协议中竞业限制陕西在线咨询 2022-04-25竞业限制补偿金由双方约定,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法释〔2013〕4号)的规定,双方协商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法释〔2013〕4号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
-
竞业限制条款中的补偿金和经济补偿金在签订竞业限制合同时应该注意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8竞业限制是企业通过限制劳动者的就业范围进而保障自身的竞争力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到约定的单位就业,但用人单位应当给予该职工一定数额的赔偿。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
2022年竞业限制补偿金s是什么竞业限制补偿金如何支付陕西在线咨询 2023-03-14竞业限制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从而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 竞业限制补偿金需要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给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