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应当向谁提出复议申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5:22:10 160 人看过

对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只能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因为,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地方人民政府的工作是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监督的。同时由于上一级政府的工作部门同下一级人民政府没有领导关系,无权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议。因此,行政复议法没有规定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申请复议。当然,根据我国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的职权有十项,从总体上讲,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行政管理方面主要是以宏观管理为主,因此,由其亲自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较之由政府工作部门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要少得多。主要有土地、矿产、森林等管理领域。因此,从实际情况看,直接针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要比针对政府部门提出的复议申请少一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02: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相关文章
  • 矿产局撤消并入土地局,对矿产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不服,还能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向推提出?
    行政复议法规定,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这一规定解决的是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变更后,行政复议由谁管辖问题。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职能的转变,各级政府都面临着体制改革问题,政府各部门的撤销重组,个别的分立都时有发生,这种情况的发生带来了行政管理职能的变化,使一些行政机关由此丧失了主体资格,使其主体资格随着管理职能的转移而转移到其他行政机关。这种情况可能是同一政府的两个职能部门合并;也可能是一个部门被另一个部门吸收成为该机关的一个组成部分;还有的由于行政管理的需要作为一个行政部门一部分分立出来成为一个新的政府部门等等。无论主体资格如何变化,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都是客观存在的,对于行政管理相对人来说仍然发生着法律效力,因此,行政管理相对人对此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仍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那么这类行政复议由谁
    2023-04-24
    148人看过
  • 不服镇政府作出农村土地经营权纠纷处理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案
    【主要案情】2002年,某乡甲村村民王某与甲村委会签订了《承包水池养鱼合同》,承包本案争议土地养鱼。2005年,该乡乙村委会将本案争议土地发包给张某造林。此后,王某与张某对本案争议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发生争议,张某向镇政府提出了土地权属争议处理申请,镇政府受理后,依据《黑龙江省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的规定,作出了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确认本案争议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归张某。王某不服,向县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审查结果】县政府以镇政府超越职权为由,撤销了其作出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同时告知当事人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承包经营权纠纷,如果在审理中仍需要确认两村对本案争议土地的权属,人民法院可中止审理,通过行政程序或者另案明确本案争议土地权属后,确定承包合同的效力,最终确认本案争议土地的承包经营权。【问题提示】镇政府是否有权处理王某和张某的承包经营权纠纷?【评析】第一种观点认为,王某与张某的争议不是土地
    2023-04-24
    171人看过
  • 不服拘留申请行政复议向谁提?
    向作出拘留行政处罚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的方式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一、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后还会执行吗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后还会执行的。《暂缓规定》第十条规定:暂缓执行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因特殊事由,可以适当延长,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日期从执行法院作出暂缓执行决定之日起计算。暂缓执行的决定由上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从执行法院收到暂缓执行决定之日起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
    2023-04-12
    164人看过
  • 对申请作出错误的行政复议决定如何处理?
    一、对申请作出错误的行政复议决定如何处理?行政复议决定书有错误,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书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有哪些?并不是所在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来维权,一般来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
    2024-01-26
    161人看过
  • 申请人对复议机关的行政赔偿决定不服应当如何处理?
    马某系某乡农民,在某镇开办了一个个体诊所。县公安局当地派出所在办理一起卖淫嫖*案件时,卖淫妇女口述其是由马某介绍,县公安局便以马某介绍妇女卖淫为由,对其限制人身自由7天。后该卖淫女逃跑,派出所在此情况下对马某处以500元罚款,并收费30元。马某向县公安局的上一级机关市公安局申请复议,要求撤销县公安局的罚款决定,并赔偿其在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的经济损失,并为其恢复名誉。市公安局经过审查认为,县公安局限制马某的人身自由并对其进行罚款和收费的行为是违法的,被申请人县公安局应当恢复马某的名誉,撤销罚款的决定,并赔偿马某在被拘留期间的经济损失共767元。??《国家赔偿法》第9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3条、第4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这确立了我国因行政行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行政赔
    2023-04-24
    285人看过
  •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申诉应当向哪一级海关提出
    海关是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国务院设立海关总署,管理全国海关。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直属海关、隶属海关。直属海关由海关总署直接领导,负责管理一定区域范围内的海关业务;隶属海关由直属海关领导,负责办理具体海关业务。也就是说,海关的机构设置基本上是海关总署——直属海关——隶属海关的三层级设置。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申诉应当向哪一级海关提出呢?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海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根据《申诉规定》的规定,申诉人可以向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海关提出申诉,也可以向其上一级海关提出申诉。
    2023-06-07
    179人看过
  • 对公安局决定不服,向谁提起行政复议
    一、对公安局决定不服,向谁提起行政复议可以。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一些行政机关可以作出赔偿裁决,即责令加害人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如公安机关、环保机关、工商机关、食品卫生监督部门、专利管理机关等都具有这种赔偿裁决权。当事人对上述机关作出的赔偿裁决不服的,可以也应当提起行政诉讼,而不能以另一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另外,我们需要特别注意赔偿裁决与仲裁决之间的区别,因为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仲裁决定不服的不能提起行政诉讼。二、行政复议律师:公安局的行政复议机关是?对公安局处罚不服的,具体向哪提起行政复议?吴丁亚律师解答:公安行政复议机关是:一、对公安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公安部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二、对市、地、州、盟公安局(处)算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行政复议机关
    2023-03-23
    159人看过
  • 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应该对哪些人提出?
    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有以下这些: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2、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3、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4、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终局的案件哪些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对主管公安机关不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不许可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
    2023-07-08
    487人看过
  • 对拘留决定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是否可以?
    一、对拘留决定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是否可以?对拘留决定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是可以的。复议申请是指行政相对人要求复议机关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以及确认抽象行政行为不合法的请求。在整个行政复议过程中,复议申请是行政复议的出发点,也是行政复议程序不可缺少的环节。1、申请复议的条件包括:1)申请人合格,申请人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5)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申请复议期限行政相对人应当在知道相应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天内提出复议申请,法律规定超过60天的无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3、复议申请形式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
    2024-01-28
    329人看过
  • 不服行政处罚决定书向谁复议
    一、不服行政处罚决定书向谁复议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罚决定书表示不服时,他们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1.对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选择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2.对于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如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以及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应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3.对于地方各级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应向上一级地方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4.若是对省、自治区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人应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5.对于国务院或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应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二、不服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复议对象1.在行政复议中,复议对象主要是具体行政行为。这包括行政机
    2024-07-26
    481人看过
  •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如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原则,理应向国务院复议。但是,考虑到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它主要是制定方针政策的,从全局上处理行政事务,一般不宜、也难以处理大量的具体行政事务。因此,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国务院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为终局决定。需要注意的是,这里首先规定了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必须先由本机关复议,对该复议仍不服的,作出了可以选择的规定,即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选择向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
    2023-06-06
    334人看过
  • 对于乡政府政府不服向哪些行政复议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二)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三)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四)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五)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六)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七)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
    2023-02-26
    454人看过
  • 对征收补偿方案不服向谁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征收补偿方案不服向谁申请行政复议对县级以上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选择;如果是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要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2024-01-05
    287人看过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新《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1989年颁行的《环境保护法》关于政府责任仅有一条原则性规定,新《环境保护法》将其扩展增加为监督管理一章,强化监督管理措施,授予各级政府、环保部门许多新的监管权力,但同时也规定了严厉行政问责措施。在授予新的监管权力方面,一个重大突破是明确了基层环保部门下设的环境监察机构法律上的地位,授予其一定的执法权。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副教授胡某认为,新《环境保护法》其实对政府的要求更加严格了。第一,将环境保护与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挂钩,这是第一次将干部任用写到环保法当中。比如说,某个地方领导任职期间,本辖区内的环境质量没有改善,甚至有比较大的恶化,无论GDP翻了多少番,在升迁问题上,一票否决,这是一个硬性指标。第二,新《环境保护法》延续了水污染防治法的条款,实行区域限批。比如说,这个地方政府环境保护工作没做好,辖区内重点污
    2023-04-24
    90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中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即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按照行政区域设置,基本上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县(自治县、市)、乡(民族乡、镇)三级。它们的组成及职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 更多>

    • 对收到复议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如何处理行政复议决定的情况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21
      第十八条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接受行政复议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对依照本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自接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七日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接受转送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
    • 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向上级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在多长时间作出答复
      澳门在线咨询 2024-08-27
      一般5个工作日就会有答复的。 《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 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不服的,是否可以申请行政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6条第4款的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 级不服向申请行政复议谁申请复议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29
      对法院判决不服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依法可提起上诉和再审程序。 1、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所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复议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2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管辖。但是,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辖,即原级复议。对原级复议所作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但国务院所作的裁决是最终裁决。另外,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