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强证据规则的概念与适用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5 18:02:05 312 人看过

补强证据规则,是指某一证据由于其存在证据资格或证据形式上的某些瑕疵或弱点,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依靠其他证据的佐证,借以证明其真实性或补强其证据价值,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使用条件:

1、某一特定证据已具证据能力;

2、某一特定证据的证明力比较弱;

3、某一特定证据的证明力弱影响到该证据独立发挥证明作用;

4、某一特定证据的证明力弱需要被补强。

一、刑事诉讼中的刑事证据怎么审查

刑事证据的审查,是指司法人员对于已经收集到的各种证据材料,进行分析研究,审查判断,鉴别真伪,以确定各个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并对整个案件事实作出合乎实际的结论。一般情况下,刑事证据的审查应当包括以下三个步骤:1.单独审查。单独审查是对每个证据材料分别审查,即单独地审查判断每个证据材料的来源、内容及其与案件事实的联系,看其是否真实可靠,看其有多大的证明价值。对于那些明显虚假和毫无证明价值的证据材料,经单独审查即可筛除。2.比对审查。比对审查是对案件中证明同一案件事实的两个或两个以上证据材料的比较和对照,看其内容和反映的情况是否一致,看其能否合理地共同证明该案件事实。一般情况下,经比对研究认为相互一致的证据材料往往比较可靠,而相互矛盾的证据材料则可能其中之一有问题或都有问题。3.综合审查。综合审查是对案件中所有证据材料的综合分析和研究,看其内容和反映的情况是否协调一致,能否相互印证和吻合,能否确实充分地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综合审查的关键是发现矛盾和分析矛盾,以便对案件中的证据材料作出整体性评价。综合审查不仅要审查证据的真实可靠性,而且要特别注意审查证据的证明价值,使全案证据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链,而且能够毫无疑点地对案件情况作出合理的解释。

二、合同复印件可以作为无罪辩护人证据吗

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证明的基本标准,如果要揭露和证实犯罪,控诉方提出的控诉证据应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要求。因此,证据必须具有一定的质,即客观真实性和证明力,同时证据还需达到一定的量,以保证案件的事实和有关的情节都得到印证。而另一方面,辩护证据则无需全面证实事实情况,只要使人们依据该证据对认定有罪产生有事实根据的和有道理的怀疑,足以使人们相信无罪的可能性很大即可,除非控方能用确实充分的证据将这一证据完全予以否定和排除,否则只要有一两个关键证据或一组证据能够打破控诉证据的证据锁链,即可使有罪控诉难以成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6: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无罪辩护相关文章
  • 补缺性规则适用的条件
    补缺性规则是指合同生效以后,合同的主要条款欠缺或约定不明,当事人又未能就这些条款达成补充协定时,法律对这些条款的内容作出的强行性规定。适用补缺性规则应该符合以下条件:①补缺性规则只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即只给适用于那些条款欠缺不明确,但仍被确认为有效成立的合同。如果合同所欠缺的,或者不明确的条款过多,以至其内容没有确定性,则应视为合同尚未成立。因此,补缺性规则适用的合同,其欠缺的条款或者不明确的条款只能是个别的,有限的,并且这些条款的欠缺或不明确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成立,这是适用补缺性法律规定的基本前提。②补缺性规则只适用于部分常见条款的欠缺或者不明确,即只能适用那些各类合同都应具备的条款欠缺或者不明确的合同。比如,合同标的的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和地点、履行方式等。因为在长期的经济生活中,这些条款的内容已经形成了统一的模式,它们的欠缺或不明确,可以在法律上胡定一个公平合理的标准,作出补缺性的规
    2023-06-09
    466人看过
  • 适用补强证据规则需注意的若干问题
    在民事审判实践中,适用补强证据规则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证据规定》第六十九条所列的五种证据,其本身并不属于补强证据,而属于被补强的证据。这五种证据只有在其他证据对其证明力予以补强的情况下,才能作为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加以运用,否则,法官就不能将这五种被补强证据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2、补强证据是证据种类中的一种。而作为一种证据,补强证据首先必须具有证据能力。如果没有证据能力,这种所谓的“证据”,充其量也只能算作证据材料,而不能成为补强证据,例如证人的个人意见或猜测等等;其次,补强证据也必须具有一定的证明力,如果其本身不具有证明力,当然也不可能补强证明力明显薄弱的证据。3、本身证明力薄弱的证据不能作为另一个证据的补强证据。如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原告提供了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两个证人所作的有利于或不利于该原告的证言,在此情况下,这两份证人证言之间,相互不能作为补强证据。4、被补强证据如果
    2023-03-28
    193人看过
  • 最佳证据规则是什么,怎么适用最佳证据规则
    一、最佳证据规则的基本内涵最佳证据规则是司法实践中在收集、审查、采信证据时必须遵循的原则之一,是指为证明书面文件、录音录像或照片等文书中的内容时,当事人应当提供文件内容的原始证据的一种诉讼证明规则。该规则包括以下几层含义:1、提供原始文书的内容的目的是为了证明案件事实;2、当事人应当提供原始文书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3、原始文书应当优先于复制件提出,但不否定复制件的提供与证明;4、载体形式不仅限于书面文件,还包括录像、相片等其他呈现文字符号的载体形式;5、法官应当采纳原始文书内容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法定情形下也可采用非原始文书证据形式。二、最佳证据规则的适用按照法学理论界的通说,最佳证据规则适用于书证,是指原始文字材料的效力优于复制件,因而是“最佳证据”。随着复制技术、计算机技术等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这一原则也发生了一些变通,在法律规定的一些例外情况下,复制件的效力等同于原件。收集、调取
    2023-04-17
    411人看过
  • 死刑的概念及其适用条件
    死刑又称极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之一,是最严厉的一种刑罚,也是最古老的一种刑罚。我国刑法贯彻保留死刑、坚决少杀、防止错杀的政策,适用死刑必须非常慎重,把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范围缩小到最低限度,根据这些原则,死刑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行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的。刑法分则对于可以适用死刑的条文作了严格的限制,如对可以判处死刑的,都规定了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情节特别严重、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等等。为了限制适用死刑,刑法还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即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制度。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死刑的一种
    2023-06-11
    340人看过
  • 行政补偿的概念与原则
    一、行政补偿的概念补偿,在现代汉语中的解释是抵消损失、消耗,补足缺失、差额,在法学词语中,是指对财产侵害行为造成损失的补偿,着眼于被剥夺的财物,予以公平弥补。行政补偿,即行政损失补偿,是指行政主体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过程中的合法,使本不应承担法律责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特别损失,国家基于当事人事前或事后的协商一致,以公平合理为原则,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规定,从经济上、生活上或者工作上等诸方面对其所受损失予以适当补偿的过程或者制度。二、行政补偿的原则1、适当补偿原则。如《防洪法》第45条第2款规定: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2、合理补偿原则。如《矿产资源法》第36条规定: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开办的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已有的集体矿山企业,应当关闭或者到指定的
    2023-06-06
    446人看过
  • 开除争议的概念与适用法律依据
    一、开除劳动争议的概念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破坏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严厉的处分。受到开除处分的职工对处分不服,与企业发生争议,就称为开除争议。在判断现实生活中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开除争议时,应主要看企业最终处理结果,而不是看其处理的原因。用人单位开除职工的原因、依据多种多样,有的因职工违反纪律,有的是因职工破坏了企业规章(包括分房规定、计划生育规定等),有的是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的是依据《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规定》,也有的是依据企业规章。无论用人单位以何种理由、何种依据,也无论理由、依据正确与否,只要是对职工实施了开除处分,就涉及职工最大的劳动权利,职工对开除处分不服而发生争议,就属于开除争议。按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只要争议当事人提出申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就应当受理,而不
    2023-04-22
    212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辩护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在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结果只有两个,一个是公诉人得到法院支持,被告人被判决有罪;一个是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被告人被判决无罪。... 更多>

    #无罪辩护
    相关咨询
    • 关于假释的概念与适用条件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27
      假释的条件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点,一是已经服刑一定的时间,二是有悔改的表现。《刑法》第81条规定的假释适用条件如下: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可以假释。
    • 证据规则的异同概念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2
      民法是高度盖然性,刑法是排除一切合理怀疑,行政法是不能事后取证。相同点不经法院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 补强证据规则的三个条件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1-14
      补强证据规则,是指为了防止误认事实或发生其他危险性,而在运用某些证明力显然薄弱的证据认定案情时,必须有其他证据补强其证明力,才能被法庭采信为定案根据。一般来说,在刑事诉讼中需要补强的不仅包括被追诉人的供述,而月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特定证据。 补强证据规则的三个必要条件如下: 1、补强证据必须具有证据能力。 2、补强证据本身必须具有担保补强对象真实的能力,设立补强证据的重要目的就在于确保特定证
    • 民事诉讼法优先证据规则是什么意思,优先证据规则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3
      优先证据规则也即最佳证据规则,是指当证人证言与其他证据证明同一案件事实时相互矛盾,而证人证言的证明力又明显低于其他证据时,对证人证言不予采信。在诉讼中,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都必须由相关的证据加以证明,这就涉及到证据本身有无缺陷及证明力的大小与强弱,在没有规则限制的情况下,对同一证据在取舍上出现偏差,极易形成法官的自由心证主义。英美法系国家设置比较健全的证据规则体系,其目的在于尽量缩减法官的权限,制
    • 实物证据与言词证据的概念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5-31
      实物证据是指以实物形态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又称之为广义上的物证。实物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勘验笔录等。言词证据是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所以又称之为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