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缺少其他被害人,可以适用简单程序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0 20:33:08 176 人看过

不适用,犯罪行为及其社会危害性都不严重的轻微刑事案件,并且被害人有足够的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不需要人民法院进行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就适用简易程序。人民法院审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案件,不应当适用简易程序:(一)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二)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三)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四)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五)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一、简易程序的审理特点有哪些?

1、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当由审判员、陪审员三人以上组成合议庭。由于法律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范围作了限定,因而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都是事实清楚,证据比较充分,危害也不严重的轻微刑事案件,不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就可以保证质量地审结,以使人民法院可以集中精力去办理重大复杂的疑难刑事案件。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这一规定也是由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的特点决定的。

对于适用普通程序的公诉案件,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原刑诉法规定由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一般是事实比较清楚,证据充分,相对来说,社会危害性也较轻的一些刑事案件,对这类案件如果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认为不派员出庭支持公诉,不会妨碍指控犯罪,证明犯罪,惩罚犯罪的,可以不派员出庭。当然,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也需要派员出庭支持公诉的,也可以派员出庭。对于适用简易程序的自诉人直接起诉到法院的自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当然不需要派员出庭。修订后的新《刑事诉讼法》第210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包括三年)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3、简易程序的庭审阶段简化。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刑事案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庭审的阶段顺序进行,以保障各方当事人和公诉机关的权利。而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由于其自身特点,庭审可以省略一些环节,以迅速、准确审结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被告人可以就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和辩护;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互相辩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自诉案件,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不受普通程序中关于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4、简易程序可以变更为一审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第二节的规定重新审理。”因此,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不得或不宜以简易程序审判的情形,即应转换第一审判程序进行审判。

二、不适用简易程序有什么案子

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法院的一审,所以二审案件或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法院受理的案件都不能用简易程序。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不适用简易程序:1、被告人具有盲、聋、哑这些身体机能残疾的。2、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3、有重大社会影响、社会关注度高的。4、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有异议的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5日 15: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侵权他人财产被害人可以要利息吗
    法无明文规定。现行法律的规定是返还受害人的合法财产;受害人如果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可以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侵权损害赔偿一般不支持利息,因为并没有明确赔偿期限,更没有明确损失的数额法律规定最高法《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法释[2000]47号)第五条规定:“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2023-06-13
    294人看过
  • 被告人不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被告人不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则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判,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审判。法院一般应在受理案件后的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但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等,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刑事简易程序与被告人辩护权的保障程序的繁简分立从总体上看是提高诉讼效率的有效途径,刑事简易程序作为处理刑事案件的迅速简便程序,得到世界大多数国家的肯定。我国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顺应这一世界性的潮流,在第一审程序中增加规定了刑事简易程序,使一些罪行较轻、事实情节简单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判,这样既保证了迅速审结案件,又可以把主要的司法资源投入到重大、复杂的案件中。从这一角度讲,刑事简易程序的现实意义是显而易见的。然而,公正与效率共同构成现代社会人们所追求的价值目标,如何协调公正与效率之间的关系,如何保障简易程序中被告人的辩护权,也是不容我们忽视的一个
    2023-08-12
    346人看过
  • 被害人承诺适用条件
    (一)承诺主体的合格性。所谓承诺主体的合格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承诺必须由具体法益的归属主体作出。因为只有法益的所有者才有权处分法益。但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欠缺自然意义上的认识能力时,具有亲权的法定代理人拥有同意权,在特定的场合也可以履行同意义务。二是承诺主体具有承诺能力,即作出承诺的人必须具有认识其承诺的性质、作用、范围及后果的理解能力。具备承诺能力的人才是被害人承诺的合格主体。不能正确理解承诺的内容和意义的人(如儿童及其他精神障碍者)作出的承诺无效。(二)所承诺法益的个人性。承诺的对象只能是承诺人有权处分的法益。各国刑法理论普遍认为,被害人承诺的成立以承诺人对被侵害的法益具有处分权为前提。承诺人只能就其有权处分的个人法益作出承诺。对于系关国家、社会等的公共法益,个人无权处分,这是各国刑法学界的通识。就个人法益来说,也不是都可以由法益所有人随意处分,而是有一定限制的。具体来说:1
    2023-03-05
    397人看过
  • 妨害作证罪可以是被害人吗
    一、妨害作证罪可以是被害人吗1、如果被害人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也会认定为妨害作证罪。妨害作证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妨害作证罪的主体。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妨害作证罪,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二、妨碍作证罪与伪证罪的界限有哪些这两个罪在客观上都侵犯了国家司法机关正常的司法诉讼活动,都有可能发生在诉讼活动领域,但是两者仍具有明显的差别,主要体现在下列几个方面;(1)主体不同。妨害作证罪的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而伪证罪的主体要件仅限于证人、鉴定人、翻译人、记录人四种,属特殊主体。(2)
    2023-06-11
    221人看过
  • 被害人不起诉可以吗
    刑事诉讼法
    被害人不是起诉的主体,如果是公诉案件,被害人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也会起诉。被害人对不起诉不服怎么办被害人认为公安、检察机关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不立案、不起诉的,可行使以下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7条的规定,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可以请求人民检察院予以法律监督。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5条的规定,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7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一)向公安
    2023-06-13
    383人看过
  • 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遵守那些程序规定?
    询问被侵权人或其他证人有两个程序性规定,需要注意:一是按规定出示工作证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的,应当出示工作证明。规定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执法时出示工作证件,有利于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防止警察滥用职权,防止犯罪分子冒用人民警察名义犯罪,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这些规定,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权人或者其他证人的,应当在开始询问前主动出示工作证明,证明其执法身份;被侵权人或者其他证人也可以要求人民警察出示工作证明。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有权拒绝接受询问,因为人民警察没有携带工作证或者出示工作证。第二,按规定制作询问笔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公安机关询问被侵权人或者其他证人,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如有遗漏或错误记录,被询问人可提出补充或
    2023-08-18
    391人看过
  • 被害人可以提出作证人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不能作为证人。证人是指除当事人以外,了解案件情况并向司法机关陈述自己知道的案件情况的诉讼参与人,且只能是自然人。证人必须是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诈骗罪被害人是否可以提出赔偿可以。诈骗案件中,如果罪犯已经被定罪(即被判刑的),被害人可以另外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罪犯退还被骗款项。在诈骗犯罪等刑事案件中,被害人要求民事赔偿的的方式主要有二种:1、如果刑事案件尚未判决的,则被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损失。2、如果法院已经判决的,则被害人应该另外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
    2023-08-07
    314人看过
  • 人民警察可以在哪些场所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
    被侵害人,是因自己的人身、财产、名誉或者其他权利遭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侵害的当事人。其他证人,是指耳闻目睹或者通过其他方式知道案情的人员。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对其知道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情况,有向公安机关作证,接受人民警察询问的义务。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时,应当本着既方便办案,有利于查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又便利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作证,不妨碍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正常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保障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询问地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五条中规定,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根据这一规定,公安机关除了可以在现场询问被侵害人、其他证人外,还可以在以下两个地方询问:一是,被询问人所在单位或者住处。到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询问,可以保障人民警察在治安案件发生后
    2023-02-16
    204人看过
  • 抢劫罪中的被害人可以是单位吗
    从客观条件看不能是单位。构成要件: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正因为如此,本法把抢劫罪规定在侵犯财产罪这一章。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取得财物,也不论被抢财物价值的大小。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当场采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手段,就构成抢劫罪。“数额特别巨大”和“致人特别严重伤残或死亡”只是本罪从重处罚的两个情节。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所谓暴力,是指对财物的所有人、管理人、占有人的人身实施不法的打击或强制,致使被害人不能的行为。如殴打、捆绑、伤害、禁闭等等。只要
    2023-04-17
    53人看过
  • 损害其他继承人可否少分遗产
    一、损害其他继承人可否少分遗产损害其他继承人,可以酌情减少其应继承的遗产。人民法院对故意隐匿、侵吞或争抢遗产的继承人,可以酌情减少其应继承的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条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多分遗产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主要是指
    2023-06-17
    223人看过
  • 未成年人做被告可以适用速裁程序吗
    1、未成年人做被告不可以适用速裁程序。2、不能适用速裁程序的有:(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二)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三)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四)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或者适用速裁程序有异议的;(五)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六)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律师补充: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有:(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三)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四)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
    2023-05-06
    130人看过
  • 驾驶证被他人使用的危害
    如果借给别人租赁车辆,等同于将车辆交给没有取得驾驶证的人驾驶,可以罚款200-2000,驾驶证可以吊销。发生交通事故,对于事故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驾驶证被吊销,需要驾驶证的,需要重新申请驾驶证考试。但是重新申请的条件各不相同,需要看因什么原因被吊销。因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因饮酒驾驶证营运机动车,被吊销的,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发生大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逃逸,构成犯罪的,被吊销的,那么终身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一、哪些情形需要吊销驾驶证1、酒后驾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
    2023-06-26
    275人看过
  • 辩护人可以向被害人发问吗
    经审判长准许,辩护人可以向被害人发问。一、正当防卫的辩护词怎么写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接受被告人亲属的委托,后征得本人同意,由律师事务所的李x祥律师和事务所律师作为其辩护人出庭为其辩护。经过刚才的法庭调查,认真听取了公诉人发表的公诉词。在发表辩护意见之前,作为辩护律师我们首先对在这起事件中造成被害人的伤害表示深深地遗憾,。现提出以下几点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对被告人量刑时参考:一、辩护人认为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比较符合防卫过当故意伤害罪,也就是说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具有防卫过当情节。理由1:认定故意伤害罪不能客观归罪,不能只看行为的后果而不考虑其他方面。毕竟要依据行为人也就是被告人的故意内容来认定。针对该案,被告人主观上不是出于伤害故意。理由2:从故意伤害罪的主观上分析,故意伤害罪在主观上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使他人身体受到伤害,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这里的故意犯罪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
    2023-03-08
    149人看过
  • 被害人可不可以作为证人
    被害人不能作为证人。证人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证人必须了解案件情况。知道案件是证人的基本特征,也是成为证人的必要条件。证人对案件事实的理解是在案件事实发生过程中或发生后形成的。在诉讼中,证人通过语言再现形成的记忆,成为证人的证言;2、证人作证的义务。出庭作证是证人的义务,除非有任何理由拒绝证言,否则应当符合法律规定;3、证人在作证过程中应当如实提供证言或者隐瞒犯罪。一、民事诉讼证据证人证言证人是指知晓案件事实并应当事人的要求和法院的传唤到法庭作证的人,证人就案件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称为证人证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0条第1款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以上规定大致说明了民事诉讼证人的范畴。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两大类。即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证人证言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第一,证人
    2023-06-22
    34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简易程序适用于被告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2-23
      简易程序不等于倾向任何一方,对谁有利要看双方的证据材料。 程序不会影响实体,案件的审理判决尊重事实与证据,程序只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选择。
    • 损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在什么场所询问被侵害人?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14
      受害人是因自身人身、财产、名誉或者其他权利受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侵害的当事人。其他证人是指通过其他方式听证或了解案件的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作证,接受人民警察的询问。人民警察在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时,应当本着方便办案、查明违反治安管理、方便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作证、不妨碍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保护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询问地点。
    • 被害人可以向其家属索赔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07
      从法律上来说,是不可以的,因为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关系。但是,犯罪嫌疑人为争取轻判,就需要获得受害人出具的谅解书,而受害人是否出具谅解书,取决于受害人自身的意愿,当然可以提出要求要求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积极赔偿。
    • 工程单位被害人可以与工程单位签字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9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同时需要考虑签字人员的身份
    • 致人死亡逃逸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05
      法院会视具体案情而确定是否可以适用简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