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待遇基数如何来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1 10:51:12 164 人看过

一、工伤赔偿基数是什么意思?

工伤赔偿基数即伤残等级赔偿基数,是指工伤赔偿计算的基数,是指社保机构和用人单位进行工伤赔偿计算的基数。根据现行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我国工伤伤残等级赔偿基数为本人工资,具体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四级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赔偿基数是什么?

根据新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1个月本人工资;2、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75%。其赔偿基数为本人工资。

三、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在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四、5级至10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5级至10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主要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三大项:

1、关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关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赔偿标准,以及其他待遇规定,由于各省市规定不尽相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8日 19: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费相关文章
  • 如何确定工资福利待遇
    对薪酬的不同看法陈华是我市一家公司的员工。加入公司前,双方约定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工作,期间陈华在工作期间每月领取近1800元,陈华两次受伤住院,均被社会劳动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09年8月13日,陈华向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解除与其之间的劳动关系,并支付第一次工伤住院伙食补贴、第一次工伤一次性伤残补贴等共14项,金额84480.5元。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陈华的申请不予支持。根据判决,陈华所在公司只需支付赔偿金15974.5元随后陈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赔偿91504.48元。一审法院判决**公司只需支付18458.17元陈华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称按原审基本工资800元计算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不当,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工伤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陈华下岗工资保留期按基本工资800元计算是正确的广东省保险局规定,“职
    2023-05-07
    199人看过
  • 如何理解计发工伤保险待遇基数的本人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确定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社会保险机构在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发放多种社会保险待遇时,都是以缴费工资作为计算依据的。对单位而言,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以单位的工资总额为基数;对职工个人而言,则是指由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核定的本人工资为基数。为了缩小社会保险待遇水平的差异,在计算本人工资时,需要缩小过高与过低收入人群的缴费差异。《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023-06-10
    311人看过
  • 工伤保险的各种待遇计发基数如何计算的?
    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规定,工伤保险待遇计发基数为职工本人工资,职工本人工资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死亡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计发工伤保险待遇时,本人工资收入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75%的,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75%为计发基数;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为计发基数。一、最低基数是多少五险一金怎么算(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上年度工资总额除以12。上一年度指的是自然年度,即上年1月至12月
    2023-04-12
    291人看过
  •  工伤待遇尚不确定,工资问题如何解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止原待遇,按照本章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止原待遇,按照本章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 伤 医 疗 待 遇 与 伤 残 等 级 的 关 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因工
    2023-09-06
    227人看过
  • 工资标准不明,如何确定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在企业劳动过程中如果发生工伤,工伤待遇是根据职工本人的工资标准计算确定的。但如果在诉讼过程中,职工不能举证证明其工资标准,而企业又不提供时,不利后果该由谁承担呢?工人施工坠落摔伤,同公司协商赔偿起纠纷顾某是某建筑公司工人,2004年4月2日,他工作时不慎从电梯井掉下摔伤。经南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顾某为九级伤残。其后,顾某与建筑公司就工伤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05年11月30日,顾某因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出诉讼。顾某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建筑公司支付工伤赔偿款5.7万余元。但建筑公司称,顾某所主张的赔偿金计算标准过高,公司不能接受。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均未能举证证明顾某的工资标准情况。法院判决公司拿不出员工工资标准承担败诉后果海安县法院审理后认为,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依法享有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顾某施工时受伤,经有权部门认
    2023-04-22
    392人看过
  •  工伤待遇有哪些方面需要考虑?工资待遇是如何确定的?
    工伤保险基金将向伤残患者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治疗费报销、伤残津贴和伙食补助费。在停工留薪期内,患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1.工伤保险基金将会按照伤残等级向患者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工伤治疗费报销。3、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5、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待遇包括哪些?工资待遇是怎样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工伤待遇包括医疗待遇、康复待遇、护理待遇、残疾赔偿金、误工补贴、死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工伤药品费、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待遇包括工伤康复费、护理费;护理待遇包括生活护理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误工补贴包括误工费、工伤职
    2023-11-10
    33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费
    词条

    保险费是指当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 更多>

    #保险费
    相关咨询
    • 工伤保险待遇按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适用基数确定的,如何确定赔偿?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3
      工亡保险待遇既不是按申请工伤认定,又不是按工伤认定的时间适用基数赔偿,按工伤职工死亡时间确定标准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因工死亡工伤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一、一次性丧葬补助费按工伤职工死亡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6个月;二、工亡补助金,按工伤职工死亡时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支付20倍;三、供养亲属抚恤金以本人工资为基数,每人为30%,配偶40%
    • 职工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数标准如何确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13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
    • 岳阳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是怎样的,如何确定本人工资与工资的基数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3
      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按伤残程度补偿,湖北省岳阳工伤职工计算工伤保险待遇涉及到以工资为基数的为:,一、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本人工资用于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六级工伤职工
    • 工伤待遇争议仲裁的管辖权如何确定?工伤待遇争议管辖权该如何确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09
      职工在申请工伤待遇争议仲裁时,遇到了选择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的问题。同样的,人民法院在审理工伤待遇争议案件时,也存在管辖权的划分。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表明: (1)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这是地域管辖原则的体现,也是工
    • 1988年老工伤工伤保险待遇如何确定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3
      1988年老工伤工伤保险待遇从所在省市规定。1988年出的工伤,鉴定为八级伤残的,是老工伤。老工伤是指1996年10月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实施之前的工伤,按国家规定,已经纳入社会统筹。但按各地规定,并非完全能够按照现行工伤保险法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现行工伤保险法规规定,八级伤残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个月本人工资,工伤职工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