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让有两种方式:一是土地使用人将土地使用权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他人;二是在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情况下,土地转让指承包人自找对象,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发包人履行承包合同的行为。农村土地转让手续及流程是什么?
一、提出申请
1、土地流出方向的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内容包括:姓名、村名、面积、地名、地类、价格、期限、联系电话等,由村流转信息员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报送。
2、土地流入方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土地流转申请表,内容包括:姓名、单位、需求面积、地类要求、意向流转期限、拟从事经营项目、联系电话。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办理并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
二、审核、登记
1、流出方土地情况审核按照“属地核实”的原则,经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登记。
2、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对流入方的经营能力和经营项目进行审核后,进行登记。
3、流转价格评估流转土地价格由流转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委托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组织有关人员评估土地流转价格,作为参考依据。流转面积较大的,可由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估。
4、信息发布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根据流转价格评估结果及土地流转双方提供的信息,在交易服务场所进行信息发布,并约请流转当事人会面,平等洽谈。
5、自愿协商县、乡(镇)土地流转服组织作为管理、服务机构,协助土地流转双方依法自愿当面洽谈流转价格、期限等相关事宜。
6、签订合同土地流转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流转意向后,按程序签订统一文本格式的土地流转合同。
7、鉴证、归档土地流转合同文本一式五份,经乡(镇)鉴证。流转面积较大的应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公证。合同文本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其余三份分别由村、乡(镇)、县归档备案。
-
农村土地转让的流程是什么
201人看过
-
农村土地流转要什么手续
54人看过
-
农村土地转让流程
343人看过
-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手续是什么
214人看过
-
农村土地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194人看过
-
农村土地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162人看过
土地转让是指土地所有者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公民或组织,即土地使用权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 具体来说,土地转让是指土地所有者将土地使用权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其他公民或组织,并与其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让后,受让方可以享有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 更多>
-
农村土地转让手续办理流程?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2农村土地,如属于集体经营建设性土地,转让流程如下: 1、召开村民会议; 2、征得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3、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
-
农村土地转让是什么手续?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21、土地流出方向的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内容包括:姓名、村名、面积、地名、地类、价格、期限、联系电话等,由村流转信息员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报送。 2、土地流入方向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提出申请并填写土地流转申请表,内容包括:姓名、单位、需求面积、地类要求、意向流转期限、拟从事经营项目、联系电话。由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办理并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 二、审核、登记 1
-
农村土地转让流程是什么?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13农村土地,如属于集体经营建设性土地,转让流程如下: 1、召开村民会议; 2、征得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3、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
-
农村宅基地转让手续流程河南在线咨询 2021-03-031、同是村集体内成员,这是宅基地内的一个首要条件,也是最为重要的一个,因为宅基地的转让只能够发生在村集体成员之间,发生在村集体成员与村集体成员以外的成员之间,这种转让手续就是不合法的,在法律上也不会得到任何的支持,这也就说明了宅基地只能够在村集体之间成员之间流动,不能够卖给第三方村集体以外的成员, 所以在这一点上咱们可以看出,我们也可以明确的了宅基地的买卖只不过是发生在你的同村,这个必须是双方的户
-
农村土地转让的流程是什么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25农村土地,如属于集体经营建设性土地,转让流程如下: 1、召开村民会议; 2、征得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3、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