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第四十一条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第四十二条辩护人收集的有关犯罪嫌疑人不在犯罪现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应当及时告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一、规范诉讼代理人阅卷的许可条件
对诉讼代理人的阅卷申请分为应当不许可和可以不许可两类情况予以处理。应当不许可是指在审查起诉阶段一概不许可阅卷,而可以不许可则由检察机关区别情况裁量作出不许可阅卷、延期许可阅卷或者指定时间集中阅卷等决定。
应当不许可阅卷的情形:
1、案卷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
2、案卷材料涉及被告人、其他被害人、利害关系人的个人隐私的;
3、有事实表明,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能危害证人、被告人及其亲属人身安全的;
4、有事实表明,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能毁灭、伪造证据的;
5、其他不应当许可的情形。
可以不许可阅卷的情形:
1、案情重大复杂的,如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案件、有组织犯罪、集团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
2、案件可能变更管辖或者存在管辖权争议的;
3、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的;
4、诉讼代理人在检察机关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卷材料初期提出阅卷申请的;
5、诉讼代理人申请阅卷多人多次的,检察机关需要统一安排阅卷时间的;
6、本地区有重大社会影响、或者上级领导机关督办、交办案件,需要请示上级领导机关的;
7、有事实表明,诉讼代理人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可能不当用于附带民事诉讼、其他民事诉讼的;
8、有事实表明,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可能不利于被告人、其他被害人合法权益的;
9、其他可能妨碍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情形。
二、辩护人在阅卷阶段应该做哪些工作
1、尽力了解受案法院和承办法官的品格,力争建立良好的第一职业形象。
法院是由若干个自然人组成的法人。而无论是法人,还是其中的自然人本人,都会有自己的一些独特的品格,比如说有些法官热情,有些法官冷漠,有些法官愿意依法同律师交换意见,有些法官则对律师代理抱有成见,有些法官善于听取不同的见解,有些法官则固执己见等等,这是法官的一些个体品格。不同的法院也往往有不同的品格,比如有些法院重视律师的代理意见,有些法院则置律师的代理意见于不顾,有些法院对律师的阅卷安排得很得体,有些法院对律师的接待则很生硬,甚至根本没有阅卷地方。由于存在这些情况,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就应设法了解受案法院和承办法官的不同品格,并在了解的基础上力争在阅卷阶段给承办法院及受案法院树立一个良好的职业形象,这也就是通常说的第一印象。和法官第一次打交道,不仅应有得体的外在形象,还应注意展示律师的内在气质,比如用专注认真的阅卷精神让法官感受律师的认真和执着。
2、用全方位的法律意识进行阅卷,从中发现对己方有利和不利的证据材料。
阅卷的过程,不仅是一个全面了解案情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法律判断的过程。在阅卷的同时,律师应有全方位的法律意识,并用此法律意识对有关材料的法律价值作出判断。对于卷宗中有利于己方当事人和不利于己方当事人的材料都应给予充分的重视。对于有利的材料,应重点审查该材料是否形成了证据链,是否还需进一步地补充和完善;对于不利于己方当事人的材料,律师更应给予充分的重视,一方面应询问自己的当事人,让其说明这份材料形成的真实情况,另一方面应设法找出这份材料的形成瑕疵、内容瑕疵、时间瑕疵及与其他证据无法印证的瑕疵,从而依据事实和法律否认这份材料的证明效力。
在阅卷方面,有两种倾向是必须注意避免的:一是不管材料有无法律价值,全面地抄录;二是只是看看卷宗,而不进行必要的摘抄。前种方法说明律师的判断力不够敏锐,后一种方法则说明律师的代理态度不够认真。许多当事人不了解法律规定和诉讼的要求,往往将大量没有法律价值的材料递交给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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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在辩护人阅卷权是如何的?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29阅卷权行使的关键在于阅卷的范围,按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查起诉阶段的阅卷范围是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鉴定材料,审判阶段的阅卷范围则是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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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阅卷怎么收费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29计件收费 (1)侦查阶段:2000-6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6000-16000元/件 (3)审判阶段:6000-33000元/件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标准执行。 刑事案件因时间或地域跨度极大、属集团犯罪和其他案情重大的、复杂的,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1.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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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原告如何阅卷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05一、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二、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师代为诉讼,代理诉讼的律师,可以依照规定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可以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证据。对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经人民法院许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可以查阅本案庭审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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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人有权去刑事诉讼庭阅卷吗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09刑事申诉案申诉人不可以阅卷,但可以委托律师辩护,由律师行使阅卷权。刑事案件进入侦查程序后,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案卷;进入公诉阶段以后,辩护律师可以查阅全部案卷;进入审判程序后,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所有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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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人什么时间查阅案卷香港在线咨询 2023-01-27辩护人独立地享有阅卷权。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自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