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强制拆迁引发的错案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5:40:46 491 人看过

城市房屋强制拆迁引发的错案如何处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或者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人员有造成错案的违法行为的,错案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二条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强制拆迁过程中,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和被拆迁房屋所在单位的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的见证人,公证部门应当保存被拆迁房屋及其物品的证据。第二十三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行政强制拆迁执行人员违反规定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警告;造成错误的,错案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房屋拆迁纠纷如何解决?1行政裁决。因拆迁人之间、拆迁人之间、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之间未达成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安置纠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根据拆迁条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未就拆迁补偿安置达成协议的,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裁定。执行裁定的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决定。裁定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数额、安置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期限等,裁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裁定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上级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裁定。当事人也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不影响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安置房、周转房的,诉讼期间不得停止拆迁。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定的,拆迁条例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承租人未在裁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的,可以强制拆迁依法实施。强制拆迁的实施必须以裁决为基础。在裁定规定的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强制搬迁。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有关部门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或者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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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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