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对财产保全进行反担保
财产保全是不需要反担保的,如果被申请人对保全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供担保解除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保全解除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第一百零八条复议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二、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
(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
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
(3)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
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
(4)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职权裁定财产保全,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错误的,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在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措施前,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提供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请求保全的数额。
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
在发生诉讼中财产保全错误给申请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被申请人可以直接从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中得到赔偿。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后,如果被申请人不服的,不能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被申请人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供担保解除财产保全。
-
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后,如何进行财产保全
316人看过
-
法院如何对财产进行保全
383人看过
-
交通事故如何进行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所需材料
473人看过
-
如何申请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多久冻结银行卡
464人看过
-
离婚前对方转移财产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是什么,法院如何对财产进行保全
130人看过
-
财产保全解除如何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77人看过
反担保,又称求偿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确保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实现对主债务人的求偿权而设定的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更多>
-
怎样进行财产保全反担保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211、财产保全是不需要反担保的,如果被申请人对保全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供担保解除保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保全解除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八条?复议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财产保全后可否进行反担保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51、可以的。被申请人的财产被保全后,被申请人可以提供担保,解除财产保全措施,也可以申请复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保全解除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保全错误补救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复议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如何进行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措施甘肃在线咨询 2021-03-09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 2、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
-
什么是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应符合哪些条件,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04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判决的执行或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的保护性措施。申请财产保全应符合的条件:首先,申请财产保全的案件应属给付之诉。其次,财产保全应具有法定的事实根据和事由。另外,法院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其申请。财产保全分两种,一种是诉讼财产保全,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在紧急情
-
可申请保全财产保全的案件浙江在线咨询 2021-03-10(一)合同纠纷中的保全担保 1、买卖、租赁、仓储、委托、行纪、居间等合同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2、房产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3、建筑工程纠纷案件中的财产保全担保; 4、经济合同履约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5、证券、基金、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二)婚姻家庭纠纷中的保全担保 1、离婚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2、遗产继承案件的财产保全担保; 3、分割家庭共有财产的保全担保。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