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11:22:31 306 人看过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的条件是:

1.申请人提供担保或者交纳保证金,提出合法的申请;

2.对诉讼争议财产申请保全;

3.向诉前财产保全的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4.原告就应当在30日之内起诉至法院,否则过了时效,保全自动失效。

一、诉前保全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诉前保全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必须具备支付内容,即申请人未来提起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支付内容;

2、要求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不可弥补的损失;

3、利害关系人应当在诉讼前申请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是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可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二、交通事故财产保全条件是什么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三、诉讼保全的条件和要求是怎样的?

一.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二.财产保全的程序: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2.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3.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4.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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