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一年后的性质和申请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0 08:05:00 214 人看过

工伤认定的性质特点是: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确认的结果有四种:是工伤,非工伤,视同工伤,不视同工伤;

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是工伤认定程序的特点;

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一年以后一般是不可以申请的。

新公司变更股东要一年后吗

不用,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自股权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申报资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事故伤害,或确诊为职业病后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在上述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有权在发生工伤后,第31天至1年内的时间,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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